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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红尘:厦门菜市春秋

 馱夫 2022-01-09

1:第一市场旧照(《厦门名胜摄影大观》)


早时厦城居民农副产品菜交易,倚靠墟集。地志有云:

油市,在海岸内武庙前。每岁自十月起至二月止,卯、辰二时。乡间落花生油齐集于此,发兑铺户及负贩者。

菜市,在东门外三官宫前。每日黎明,诸菜毕集,青葱夹道,转售诸小店及负贩者。

猪子墟,在新填地鬼子潭。每旬以一、六为期,贩卖小猪。

旧路头,鬻贩杂谷、瓜匏。每日乘潮长而至,无墟集之名。

洪本部渡头,鬻贩菜、豆荚,亦乘潮长而至。

提督路头,鬻贩杂果、芋头、盐笋,由行口转售。双涵、破墓各乡地瓜,黎明集聚于此,负贩者四更时由厦城纷纷到此处买回散卖,往返二十余里。贫民日食半资以为糗粮。[1]


墟集方便民生,却不利卫生。当道者立志改换局面。

厦门菜市处所,街道湫隘,菜摊排列充斥。更有鱼虾海腥等摊,臭坏之物弃掷路上,臭气薰人,嗅之最易致病。现今瘟疫渐行,观察催令赶造菜市,将各菜鱼虾等摊聚集一处,所有秽物不准乱抛地面,只宜掷海滨,免人致疫传染。此举已于去岁择定水仙宫外海岸一块,垫起盖屋其上。刻已谕令地主赶紧起盖。未知何日可以竣工耳。[2]

有民间资本助力,官厅“在水仙宫前海滩起造平房60余间,作为菜市”[3]。光绪三十年(1904年)新正之前,菜市建设完竣。媒体兴奋异常:

水仙宫街排列鱼肉菜货各等摊店,沿衢积臭不堪,殊碍卫生之道。去岁官绅协议于水仙宫前近海之处择一空地,堆砌成场,编盖廛肆,略仿上海卖菜亭之制。旧腊编户完好,而贸易之辈安土重迁诸多观望,水仙宫仍未能扫涤一空。兹由道宪及厦防厅出示晓谕,令其一概俱迁。想不日定当同来新市。此后通衢旧路,过之者当有履道坦坦之占矣。[4]

建场易,迁入难。摊商们的迁延,让官府很不满意,遂强制搬迁,风潮于是而生:
水仙宫前菜市场早已落成,前厦防同知骆司马,曾谕令水仙宫、岛美街各商民限定去年十二月杪迁往设摊贸易。迄今逾限已久,各商民犹观望不前。迩日,新任厦防同知高司马出示,限十日内一律迁徙,不准再迟。本月初七日各商民相约罢市,旋由各董带同地甲再三开导,始开市如常。[5]

菜市经营一年多,终因经济不景气,“各摊生意减色,难以支持,现已纷纷搬至原处”[6],城区街衢“脏乱差”依旧。直至上世纪市政改造,厦城的菜市场建设才得实现。菜市场分布:

第一市场 中华路; 
第二市场 美仁宫;
第三市场 碧山路; 
第四市场 开元路;
第五市场 妙香路; 
第六市场 水仙宫;
第七市场 关仔内; 
第八市场 营平路;

第九市场 二舍庙。[7]
图2:第二市场旧照(《厦门名胜摄影大观》)

小小菜市,却牵扯多方利益。其如主政的市政当局(前为路政处、堤工处,后为工务局)、建设用地的原业主(拆迁户)、菜市建设的投资方(开发商)、菜市业权的拥有者(菜市业主)、菜市的摊户商家(租户、佃户),此外还有菜市“食物链”上的中间商(二房东)、菜市周边的游商走贩,以脚“投票”的顾客买主……自打画地拆迁始,各股势力便纷纷登台,纷争不断。

原先的第八市场,计划设于福寿宫、车加辘、打棕街一带。遭住民反对,改设于河仔墘、十一橺一带。计划又遭“河仔墘业主团”反对,业主团表示,其他菜市用地或是填海地,或是辟旷地,拆迁动静不大;而河仔墘人烟稠密,“一旦折卸,人民损失太甚”。河仔墘“亦非适当地点,一则距第四市场太近,二则收买民房多,三则距马路太远”。总之,“尽有比较河仔墘适当地点,何必在河仔墘”。[8]

第四市场早于八市建成,而建成后却也麻烦不断。当局原先的计划,要将鱼仔市、关仔内二处的摊贩搬迁于置其中。然而二处摊贩不愿意,业主只好转向社会招租。于是好的摊位,被抢先入住者获得。等到二处摊贩被当局强驱入场,但好时机业已错过,好店面业已落忍人手。再加租金入场时未能说定,等到“场主发表店租价格后,后入者乃相率以店价高昂提出反对。卒以交涉失效,乃互约拒租”。业主收租不成,双方冲突,引发罢市风潮。[9]
辛辛苦苦出了成效,岂能重蹈前清水仙宫覆辙。于是当局一面 “严令鱼肉菜各摊商迁入营业”,一方限制挑贩,“不得在距离市场1000尺以内贩卖”[10]。各菜市业主更为焦急,纷纷许以铺户诸种优惠,如租金减免、缓交等等。

摊贩一旦入住,才发觉全被忽悠。如店租过昂,超越当局规定,并在逐步增长;好店面早落入业主亲友之手,“二房东”就此产生;电灯不亮、自来水不流、天遮(雨盖)缺失、交通不畅、卫生欠佳……。眼看着菜市内客源稀少,菜市外风光依旧,租户怨气日益增长。于是联呈当局,请求践约:

商等为仰体钧长建设新市区苦衷,不惜牺牲一切,忍痛遵命迁移。讵迁入以来生意日见冷淡,损失不堪。考其原因,纯由各挑贩不遵钧令,擅在市场外贩卖,致商等营业萧条,达于极点。倘不设法取缔,以资救济,则商等维持为难,势非歇业不可。似此核与钧长整顿市场、维持商业之旨相违背。为此,逼不得已,谨特沥情呈恳钧长察准俯迅,函转公安局饬令各分局,严饬各岗警在距离市场一千尺以内不许任意排列贩卖。否则依法惩处,以重威信而维营业。[11]

对业主,租户则以“减租”相对抗。1931年5月,第五市场租户发出“减租运动第一声”。五市租户向当局请愿,其书云:我等商户原在塔仔街、大使宫一带,原先“店租低廉,可博增头微利,藉维一家生活”。迁入五市经营之后,市场业主垄断价格,“所定店租价格,各间每月多者36元,少者亦20元以上”。但为大局着想,我等勉强迁入。岂料迁入后,“货物来源,日益昂贵;场内生意,日见萧条”。迁入方才数月,“皆亏本甚巨”。如此趋势,难以维持生计,“若不减少租金,则商等必尽数倒闭”。因此恳请“迅令第五市场业主,将场内各店租金一律减轻”。[12]

五市呼声未息,三市骚动又生。三市业主也提出减租要求。其请愿道:本菜市场地点不良,“西北即大生里一带,居民均购由第五市场;东南即厦大澳仔、太平桥、中埔头一带,均另有营业鱼肉业类10余间;北系靠山,居民无多;南即打石字甫填旷地,住户更少,且鱼行口各鱼行,均有零售鱼类”。如此“四面楚歌”,业主颜串却不体恤商艰,酌减租金,却更增重负担。当初颜串与人争购市场,哄抬售价至七万元。如今其“建本之利息,拟欲悉数归诸商等平均摊负”。电灯、清道夫、警察等费用,也“勒令商等平均摊负”。“商等实难久持”,因此要求“酌减租金”。[13]
三市佃户更有杀手锏,便是“走为上”,迁往人气旺盛的太平桥、金新街。业主颜串请求当局再度强制将叛离者回迁三市。叛离者则罗列五则罗列理由作为回应::

前路政处规定,距离市场一千尺以内,不得摊卖蔬菜等类。今太平桥街距第三市场远在千五百尺,绝无强商等迁入该市场而受巨大损失之理,此理由之一也。

该市场居厦港之北,人烟稀少,生理冷淡,亏累日多,商等先后搬出,以求一线生机,此纯为顾全家人生活,非故违政令可比,此理由二也。

该市场狭小,设备简陋,租金昂贵,市场主逞其业权,强迫商等搬离,扣留家私,小商人欲走上生径,唯有搬回太平桥街,重整旗鼓,此理由三也。

太平桥人烟稠密,距离市场既远,使民众到该处购物,自不可能,蔬菜小贩在太平桥沿途叫卖者,络绎不绝,商等之商店摊位,不啻以小贩代替,直接损失商等利益,间接不便于民众卖卖,此理由四也。
商等在太平桥街,店租便宜,且可住眷,由家人帮忙,生活亦得勉强维持。若迁入市场,无可获利,又无可住家,虽至愚当亦不入死途,而别求生路,此理由五也。[14]

图3:第三市场旧照(《厦门名胜摄影大观》)

减租的浪潮,也席卷第六市场。六市抗租,理由除租金过高、设备不齐之外,还拿摊位分配不公说事。他们宣称,业主在分配店屋之初,已有预谋,“先鼓励顺成号、成美号等数家,预定上等地点,每号均包租二间”。当佃户被当局限期迁入时,就只能租用挑剩的“下等地点之店屋”。“似此行为,显见不平,无理已极”。他们要求“业主将房租自行低减,并重新将租户召集抽签,分配地点”。重新抽签,重新洗牌,同意的25户,反对的有30余户。反对的理由也简单,现在各店屋的设备由租户自己安设,如若调整店屋,意味着将重新安置设备,将再度增加负担。[15]

对此起彼伏的“减租”浪潮,当局的态度旗帜鲜明:

市政处工务局昨发布告云,查本市各菜市场所,系前路政处按区分配,计划建筑,后由各该业主认领管业,并由路政处科合建筑成本,计算一分利,规定为租价,理至持平。自与其他建筑物情形不同,各承租人不得任意请求减少租价,致起纠纷,有碍市政,仰各遵照,此布云云。[16]

布告当晚,市“佃户总会”召集执委会,决议以“菜市场所与普通房铺无异,亦须请求减轻,以恤商艰”,回应工务局[17]

隔日,市党政及有关机关会议,决议成立“处理房租争议事件委员会”,并着令佃业团体“自动解散”,“以免扩大纠纷”[18]
佃户总会特此召开记者会,云:

该会之组织,因减租运动而起,目的要求租金减轻,解除商民痛苦,绝无其他意见。厦门近来商业不景气,所受影响,至为苦极。加以租金高贵,殊无法维持。故该会要求业主减租,业主应如何体恤商艰,解除佃户之痛苦,而业主非但置若罔闻,且联合战线,压迫佃户。该会负解除民众痛苦之责,成立未久,大部分佃户仍未获丝毫减租利益。近日且传市政府函县党部令本会自动解散,致本会应否自动解散,或被强制解散,亦未可知。惟团体可解散,而精神则不可解散。其次厦门店批(租约)之不平等,诸位均已明了,毋庸多赘。该会决努力奋斗,达到解除商民痛苦而后已。[19]

菜市业主也深知团结的意义,抱团共同对抗佃户的减租和欠租:

本市各市场业主李载明、颜串、林亨仕、黄一礼、王万全、郭礼宗、林敦厚、郑潭等,以市场内交通阻塞,租金多被业户积欠,特于日昨联呈公安局,请将市场规则第8、第15、第16各条,对于租金、管理、交通等,加以修正。闻各市场在未成立前,多拉拢租户,故于场内各种管理,均不能按照原定计划实行,现在市场内营业渐见发达,乃联合请求当局改善管理,逐月付租。[20]

图4:今日第一市场

一方以价格过高,难以支付而积欠租金;一方则以申请警局拘押欠款租户。各菜市业佃矛盾纷纷。动静大的,有1935年7月的一市佃户对抗业主林颜氏;1935年9月的九市佃户对抗保源公司;1936年12月的六市佃户对抗正业公司包租人高铭煌、洪天生……[21]

日伪时期,“厦港之第三市场已废置,移址于新鱼行口”;第五市场则变为了住宅区。战后,当局拟再恢复第五市场。“警局曾一度勒令该市场之佃户复业,并动员大部警力,将思明东路一带之肩贩驱逐,使集中妙香路,期刷新市容”。但是,“政令只兴奋一时,莫能彻底。曾几何时,有店于斯者,纷纷歇业;无店于斯者,弃而之他”。第五市场要再做菜市,已彻彻底底没有戏了。[22]

图5:今日第六市场

抗战胜利之后,各类市场皆物质匮乏,物价飞涨,菜市场也不例外。报称:

自经当局近对物价疏于管理抑低,零售各货价目,近复蠢蠢爬动。什货涨伏暂略不述,仅就菜市中之鲜鱼一类,近日喊价,大有朝奖暮升,日新月异。中下阶级者,已有闻“鱼”变色之慨。蔬菜等亦涨得骇人听闻。设当局如不出为抑低,制止涨风,将来斤鱼或可跳越千万关外。查昨市黄花鱼每斤由金圆一元跳至二元,板鱼由元半跳奖二元,大虾每斤一元二角跳为一元六角,象鱼五角升至七角,甚至最普通之“方阿鱼”每斤亦由法币二百万升至三百万元。据闻鱼青价目,虽无划一,素系瞻仰天时鱼季而定价格。鱼行开价,当局未予抑低,鱼摊遂得藉词喊奖。政府又无注意查缉,买卖自由奖价方便。因是鱼摊放胆喊奖。但馆子采办只苦无鱼,不怕价昂。故鱼摊天天笑市,贫民却难尝及。另据常出入馆子中人云,半截圭(即烧花鱼半尾)每盘价目千万以上,其他各味菜价当可料想云云。[23]

图6:今日第七市场





[1]道光《厦门志》卷2 分域略:墟集

[2]《菜市赶造》,《鹭江报》1903年 第35期。“观察”指时任兴泉永道的延年。

[3]《鹭江春水》,《申报》1904年3月2日。

[4]《卖菜亭开》,《鹭江报》1904年61期。

[5]《厦岛琐谭》,《申报》1904年4月5日。

[6]《申报》,1905年11月25日。

[7]《厦门市志(民国)》卷5 建置志市场。

[8]《河仔墘业主反对建筑第八市场》,《江声报》1931年9月20日;《第八市场计划或将更变》,《江声报》1931年10月3日。

[9]《第四市场罢市》,《厦门晨报》1929年12月31日。

[10]《各市场铺户请取缔挑贩》,《江声报》1933年4月23日。

[11]《各市场铺户请取缔挑贩》,《江声报》1933年4月23日。

[12]《减租运动第一声》,《江声报》1931年5月22日。

[13]《第三市场生意冷淡,各铺户要求减租》,《江声报》1931年11月5日

[14]《太平桥菜摊五项理由,请免迁入第三市场》,《江声报》1935年9月12日.

[15]《第六市场纠纷内容》,《江声报》1933年11月30日。

[16]《工务处布告 菜市场租价不得任意请求减少》,《江声报》1933年2月27日。

[17]《佃户总会昨议决两点》,《江声报》1933年2月28日。

[18]《现有佃业团体着即自动解散》,《江声报》1933年3月3日。

[19]《佃户联合会报告组织经过》,《江声报》1933年3月10日。

[20]《各市场业主呈公安局,请修正场规》,《江声报》1935年4月4日。

[21]《第一市场租金问题》,《江声报》1935年7月16日;《市场主催租捕人,佃户联呈请求释放》,《江声报》1935年9月6日;《厦门第六市场包租起纠纷》,《江声报》1936年12月4日。

[22]鲁钝《八大市场之递嬗》,《江声报》1948年8月16日。

[23]《蔬菜市场涨风炽,鱼类亦见跳跃》,《江声报》194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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