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2006年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附件:附件汇总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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