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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里哪个细节让你觉得过于真实,甚至不寒而栗?

 猎户ywysh4sdge 2022-01-11
在这里说2个人,李逵和石秀。

李逵就是及时雨的黑手套,杀人越货执行脏活儿干全了,对老娘老哥倒有几分情,老娘被老虎吃了,灭老虎满门;担心老哥带人抓自己扑空受累,给老哥等人留了50两银子。

但除此之外,李逵堪比残虐大师,江州劫法场把围观的百姓、行刑的刽子手、监视的衙役一干人等砍了,血洗半个江州城。

龙王庙里晁盖跟宋公明聚义压惊,说李逵哪儿去了,回头一看李逵在找庙祝(祭司),想连他一家都杀掉……原书里没写出来他找到没有,但八成找到了。  

与这江湖几无瓜葛的普通小庙香火看守人也得挨一斧头,李逵就喜欢在工作时把不相关因素强行变成相关因素,比如说扈家庄满门老幼。

结果只要宋公明想执行什么阳谋,就让李逵去动手。

可怜小衙内,几岁的小孩子,居然照着天灵盖给了一斧子……几代以前的新王朝族灭前代王朝子孙里的小孩子,还用棉被、枕头和药水儿呢。

完了李逵还把小衙内头须(头饰)捋了戴自己头上。

宋元之际的确有贼人会在节日里为了富家小孩头上珠宝装饰下手,且一般是谋杀孩子去抢夺。  

更糟的是,别试图躲李逵,出身江湖草莽之人最了解一般人躲藏的心理、选择的空间和余地。

梁山泊兵打大名府,主力屠杀者就是李逵。  

当时梁中书逃出城,夫人带家眷躲进后花园,李逵随即掩杀而至;宋元官衙大多纵深且分工明确,前院住当值兵丁,中堂及后堂住家眷,后花园里一般都有暗道和密室以备不测,且保险手段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结果呢,梁中书等梁山泊大队人马走了,回去一看,家眷十损八九,夫人勉强逃得性命。  

按照李逵一贯的屠城灭族风格,杀得手顺连抓个活口问狗官家属都躲哪儿了也做不到,那么他是怎么知道密室和暗道都在哪里的……  

除开这些小细节,李逵的残虐艺术也够吓死后世一众大师。  

黄文炳刺身、李鬼照烧腿排,都是从人大腿先下手,“行家”啊。  

黄文炳刺身已经被大家分析了个遍,只是李鬼腿排写得非常随意。  

解决了想谋害自己的李鬼,跑了李鬼老婆,折腾一阵子也饿了,李逵开锅见三升米饭熟了,琢磨空口吃白饭不得劲儿,一转头看见倒地上的李鬼尸体,顿时自嘲“好痴汉,放着现成肉不会吃”,拔刀从李鬼腿上切两块,和水洗净了,塞灶里烧熟下饭。  

这一通行云流水,明显是长期为之,较之黄文炳刺身,施耐庵几乎一笔带过,因为已经没什么详细写的必要了。  

或许在元明之际,这算不上花样儿?  

再来说说石秀。 

元明之际,天下大旱,蝗灾蜂起,黄河决堤;蒙古皇帝在没有储备金的情况下滥发宝钞,导致“钞买钞”的荒唐局面。

尽管有贤相脱脱奉旨修河堤,但堂堂大元,早已是奸佞专权,修一次河堤,就惹红巾万千。  

等到脱脱被矫诏贬死,大元统治也到了尾声。  

在蜂起的盗贼——起义军中间,盐贩子张九四不算什么强大者,但善于笼络人心,仗义疏财,很快招募到了属于自己的人马,和对乱世看不顺眼的一帮下级官吏。

这些文人战时是军师智囊,和平时就是君主辅弼,深受重用。  这其中就有施耐庵,估计还有罗贯中。  

作为从县一级刑法官吏和案卷管理者之间成长起来的一名“赐进士”,施耐庵对当时民间的鸡鸣狗盗之事极为熟悉,甚至清楚一些颇有剧场型犯罪和本格推理犯罪味道的案子。  

想必在他写《水浒传》之前,没少帮张九四处理这些刑案,甚至亲手裁决过。  一部《水浒》,就俩既擅长剧场型犯罪又擅长本格推理犯罪(布局)的,武松和石秀。

武松大家都说遍了,至于石秀,大家更关注他陪着杨雄杀潘巧云那段儿。  

然鹅石秀真的对得起这个“秀”——自小喝磨刀水,内秀。  

石秀发现潘巧云跟师兄兼表哥兼高级僧侣裴如海NTR杨雄,两次警告都被潘巧云反制了,只得自己动手处理奸夫的问题。  

他的行为方式,堪称暴力的诡计、谋杀的艺术。  

首先,大半夜的瞄准裴如海的望风人头陀,劫持了他,逼迫他讲出发生了什么,得用什么、什么时间用才能把裴如海骗出来等等,然后让头陀自己把衣服脱得一丝不挂,接着脖子上一刀,杀倒头陀。  

之后石秀穿上头陀衣服,拿木鱼儿到裴如海僧房底下一顿敲,把这秃驴给骗出来;被吵醒的裴如海追着问“只顾敲做什么”,石秀不回答,引入头陀尸体所在的小巷子,直接拔刀架脖子上:不要大声嚷嚷,否则宰了你!把衣服脱掉!  

一下子就给裴如海整不会了——你石秀难道不是找我要通奸口供嘛?

本能地有点儿放松,于是活命要紧的想法占了上风,赶紧把衣服脱了个精光。  

随即石秀瞅个冷子三四刀捅了要害——他的主业是宰猪卖肉,必然知道哪是要害,黑灯瞎火最多歪了两刀。  

等确认两个秃驴都死了,石秀把杀人刀扔头陀身边儿,俩人衣服卷一包,回家睡大觉去也。  

后来发生的就有意思了:城里卖早点的王老汉带着小跟班儿赶早起来,路过此处被绊了个大跟头,碗碟早点满地滚,小跟班儿眼尖多嘴说怎么有和尚醉倒在这里?

王老汉撑着地想爬起来,结果一抬手发现妈耶两手血,吓得一喊,把街坊邻居都给叫起来了,于是案发。  

这里面有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和尚醉倒在这里”,小跟班儿脱口而出,第一印象就是如此。  

结合上面裴如海和潘巧云通奸,为潘巧云展示自己僧房,潘说“好个整洁的僧房”,裴跟上一句“只是少个娘子”,除去为了挑逗,还有展示元末明初的秃驴那一套生活方式。  

大元崇尚的佛教支派是来自藏地的喇嘛教,这帮喇嘛剃着光头喝酒吃肉冲州撞府,淫人妻女无恶不作,更兼抢夺民间田产金钱、苛捐杂税,纳税官吏看着庙后边儿阡陌连片儿,但没法子收“佛产”税,正所谓和尚头上拔不了一根毛。  

最后倒霉的还是老百姓和一般土财主。  

大元一朝,喇嘛们堪比中世纪中晚期的天主教会,富可敌国,心狠手辣。  

以致他们大醉长街都没人敢管,难怪小跟班儿一个市井中人,看到巷子里倒着和尚,第一念头就是吃得烂醉满地睡。  

这也为之后石秀脱罪埋了伏笔。

等街坊邻居点亮灯一看,嚯家伙,满地都是血粥,俩和尚一丝不挂倒着,赶紧拖了王老汉去报官。  

到官府一说一听,县令心里咯噔一下——死了俩和尚,其中一个地位还不低,还好没有苦主;不过这事儿闹的,俩和尚一丝不挂,怎么看怎么像这俩人有问题;加之没人看见,更没人听见呼救声,王老汉又是街坊邻居都认识的正经生意人,年老体弱,不可能干得掉俩壮年和尚。  

于是县令一拍板儿:俩和尚在小巷子里干不公不法之事,有了争执,互相杀死,结案!  

至于后面市井子弟做曲儿嘲讽和尚情杀,以及明白了原委的杨雄杀妻,都是后话了。  

单说石秀这事儿办的,滴水不漏,几乎不可能有第二个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算杨雄猜到了也不能复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毕竟自明代就有和尚尼姑一起搞不公不法之事的小说问世,代表作《僧尼孽海》(国内已失传)连胡僧赠房中术于元顺帝的记录都有,何况一般的秃驴?  

这里插一句:《僧尼孽海》是明代中后期小说集,共三十六则,故事收集自宋元明三代,由于是暴露宗教黑历史的小黄书导致多次被禁毁,国内仅存书名;日本藏有两本,其一藏于正仓院;近年来中日两国友好交流将书影传回国内,以电子形式和删节版实体书形式流传。

《僧尼孽海》的定场诗堪称一绝,“秃光光秃秃光光,才是两头和尚”,推荐大家找来一读】  正因如此,石秀的布局才能完成。  

整个过程,把当时城市的市井案件如何发生、如何草率结案、多少猜到点儿隐情的人怎么编排的,写了个透。  

如此详细,恐怕就是以施耐庵的第一视角展开的。

当然大家可以认为是看了类似案卷推测的,但也可能是亲力亲为——那个时代,这帮依托统治阶级保护的不事生产的宗教蛀虫,人人欲除之而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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