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福柯及其思想 01.福柯 1、福柯与他的研究兴趣 米歇尔·福柯是法国从结构主义向解构主义过渡的哲学家。 他秉承了尼采向传统挑战的反叛精神。 极力去研究被传统所排斥在外的如'疯癫”“性”等领域,探究它们之所以被“理性”所排斥的规则。 2、福柯对学术的贡献 福柯的研究填补了以往学术历史上的空白,为人们观察和认识事物提供了新的视角。 02.话语权力思想 他的话语权力思想是其学术体系中的一部分。 主要体现在他的《性经验史》疯狂和文明》《临床医学的诞生》和《事物的秩序》等著作中。 1、话语定性 福柯认为,话语是一种秩序,更是一种权力结构和结构性的权力。 2、话语、知识和权力的关系 在福柯看来,话语、知识和权力三位一体:话语是载体、知识是表象、权力是实质,没有话语的生产就没有权力的实施。 3、贡献 福柯对“话语”的研究,揭示了话语、知识和权力的有机统一性,以及“话语权力”的权力本质。 02.话语的含义 01.话语概念是福柯哲学的核心概念 话语是福柯哲学中的一个比较含混的概念,福柯本人也并未从正面对此进行明确界定。 但话语概念却是福柯哲学方法中的核心概念。要寻找打开福柯哲学的大门,话语概念却是一把不可或缺的钥匙。 关于话语概念,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含义。 02.含义一:话语是陈述的整体 话语是一系列相关陈述的整体。 在《知识考古学》中,福柯说:“我们将把话语称为陈述的整体,因为它们隶属于同一个话语形成;……这是由有限的陈述构成的,我们能够为这些陈述确定存在条件的整体。” 1、对话语的理解 即话语是由一系列相关的陈述所构成,是具体地同现代社会的文化制度及现代人的实际思想和生活方式紧密联系的那些话语体系及实践。 因此,福柯话语理论中的话语,主要指在特定社会文化条件下,为了一定目的而说出或写出的论证性话语,是伴随着说和写的过程所进行的一系列社会文化操作活动,是一系列事件。 2、并且,强调话语是一系列政治事件 福柯明确指出:“必须将话语看作一系列事件,看作政治事件:通过这些政治事件,它运载着政权并由政权又反过来控制着话语本身。” 在福柯看来,话语是在特定环境中,由社会中占据一定社会文化地位的一个或一群特定的人(说或写的主体),就一个或几个特定的问题,为特定的目的,采取特定的形式、手段和策略而向特定的对象,说或写出的话语。 话语就总是包含着形成、产生和扩散的历史过程,包含着相关的认知过程,包含着相关的社会关系,也包含着特定的思想形式,特别是包含着环绕着它的一系列社会力量及其相互争斗与勾结。 3、所以福柯主要关注的是以下两点 所以,福柯所考察的重点是话语在特定社会文化环境中的产生机制及蕴含于其中的复杂社会斗争。 特别是卷入这些斗争中的一系列社会文化力量的斗争过程及其斗争策略和手段。 03.含义二:话语是一种规则和秩序 话语本身是一种规则和秩序。 1、首先话语是一种规则 福柯认为,话语作为一种实践,用以建立秩序及言说之物的界限。话语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本、言谈或是实现个人目的的策略,而是一种规则。 话语分析不是对文本结构、意义和功能的分析,而是在于揭示那些看似真理或客观的话语中所隐含的不对等的权力关系。 福柯强调话语对人的制约,只有遵循话语系统自身的规律,人们在生活中的表达和沟通才能有效,否则,就是痴人说梦。 福柯通过一系列追问,诸如人们为什么“这样说“而不是“那样说”,在表达言说的背后是否还有更为本质的力量,同一事实的不同言说,到底是什么发生了变化等,以探索话语、知识、真理和权力之间的关系。 福柯认为,话语构成过程受制于“一组匿名的历史规则”,它决定着语言、观念如何相互交换等话语活动,潜在的规范要求话语如何去实践。或者说,它决定着一个时代的话语模式,包括人的认知、理解和接受方式。 2、同时话语是一种秩序 同时,福柯在其著作中特别强调话语是一种秩序的存在。 福柯认为,人类的思想是依据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有序排列以及具有语言或文化特性的符号来运动的。 每一种话语总有一个秩序,话语本身能使所有主体社会化,并在话语之下言说和行动,这种秩序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秩序。 03.含义三:话语具有本体论的内涵 话语具有一种本体论的内涵 1、首先话语并不等同于符号语言 福柯强调指出,他所谓的话语,并不等同于符号语言,虽然话语是由符号组成的,是话语背后所隐含的更多的东西。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话语在福柯那里获得了一种本体论的内涵。 他认为,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通过话语而获得的,任何脱离话语的东西都是不存在的,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只是一种话语关系。 2、然后话语也不是中介 话语也并非常识所理解的中介,它在本质上被福柯界定为人类的一种重要活动。福柯认为,历史文化由各种各样的话语组构而成。 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 03.权力的含义 01.权力的研究对象 1、宏观权力 福柯的权力研究对象不但包括国家、法律这些中心化的存在,即宏观权力。 2、微观权力 而且更关注包括精神病院、监狱修道院等的社会边缘、底层中的权力关系等微观权力。 即自下而上的弥散性、渗透性及多元性的权力。 02.传统权力观——二元对立 传统的权力观将权力视为一个绝对二元对立的世界:权力的主体与对象之间永远处在对立之中。 03.福柯的权力观 福柯的权力观则可以被视为对传统权力的打破、分解和重构。 1、对集权统治与权力的看法 福柯认为,集权统治只是权力赤裸裸的表现形式,它不可能通过国家机器将控制力覆盖到整个社会的每个领域的每个细节中。 2、找出真正的权力——渗透于各处 真正的权力是隐形的,它渗透于社会状况最为个体化的细微处。 3、如何理解权力? 福柯说:“我认为,我们必须首先把权力理解成多种多样的力量关系,它们内在于它们运作的领域之中,构成了它们的组织。正是各种力量关系的旋转柱石永不停歇地通过它们不平等的关系引出各种局部的和不稳定的权力形态。 【特点①无处不在】权力无所不在;这不是因为它有着把一切都整合到自己万能的统一体之中的特权,而是因为它在每一时刻、在一切地点,或者在不同地点的相互关系之中都会生产出来。 【特点②到处都有】权力到处都有,这不是说它囊括一切,而是指它来自各处。 【给予的一个名称】因而,权力不是一种制度,不是一个结构,也不是某些人天生就有的某种力量,它是大家在既定社会中给予一个复杂的策略性处境的名称。” 【权力-“复合体”】福柯将权力视为既定社会空间里无数不对称的力量交织所形成的“复合体”。这种“复合体”发源于微观的、局部的对抗,对抗中无数错综复杂的力量的作用彰显了权力的弥散性、渗透性及多元性。 同时,这种社会空间里无数错综复杂的力量的作用不再拥有唯一的中心点。权力网络中纵横交织的力量形成的任何节点都可以成为权力斗争的“暴发点”。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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