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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山王:凭什么让我换公司名称,还要赔你钱?

 朝九晚九 2022-01-12

正所谓树大招风,近年来靠主打榴莲甜品在南京走红,并把店铺开到全国各地的网红甜品店“猫山王”,遭遇了一起又一起的山寨店铺侵权事件!

为此,猫山王在全国打起了商标维权官司。近期,法院发布了一则南京猫山王公司起诉重庆一家山寨店铺商标侵权的判决书。

猫山王起诉重庆冒牌店,索赔10万元

“猫山王”本是榴莲的一个品种,代表了榴莲品质中的上品。而真正让这个名字变得家喻户晓的,是一家叫做猫山王的甜品店。

2013年,南京猫山王餐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猫山王公司”)正式成立,注册拥有猫叔图形商标、猫山王musangking及图商标、musangking商标。它以榴莲为主打产品,在南京逐渐走红,后来把店铺开到了江苏其他地区、浙江乃至北京、天津等地。

2020年11月,猫山王公司发现重庆也开了一家“榴莲猫叔猫山王榴莲甜品”店铺(以下简称“重庆榴莲甜品店”)。同年的11月24日,猫山王公司的代理人向江苏省南京市钟山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

猫山王公司认为,重庆榴莲甜品店在其店铺门头及产品上,使用了自己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不仅如此,重庆榴莲甜品店在企业名称上,也使用了“猫山王”字样,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猫山王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重庆榴莲甜品店停止使用猫山王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在企业字号中停止使用“猫山王”标识,并赔偿10万元。

法院判决:侵犯商标权,判赔经济损失3万元

2021年12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案的裁判文书。法院审理认为,从2014年起,猫山王公司通过实际使用和大量宣传推广,使“猫山王”具有了第二层含义,在相关消费者心目中,已将“猫山王”与榴莲甜品建立了特定的联系。“猫山王”不属于提供榴莲甜品服务的通用名称,已经构成了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然而,重庆榴莲甜品店在门头使用“猫山王”三字的字体,明显大于“榴莲猫叔榴莲甜品店”,属于在经营过程中突出使用了“猫山王”标识,侵犯了猫山王公司就涉案商标享有的相应权利,理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其次,重庆榴莲甜品店主要的经营品种也是榴莲类食品,其在企业字号中使用了“猫山王”字样,足以导致消费者认为二者存在特定联系以致混淆,从而使消费者受到误导,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决,重庆榴莲甜品店立即停止侵犯猫山王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停止使用含有“猫山王”字样在其企业名称。不仅如此,重庆榴莲甜品店还需要赔偿猫山王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

由于商标审查和企业名称登记审查程序和权限不同,不能对企业字号和商标进行统一比对、审批。企业名称在不同地区可以重复注册,但商标则具有唯一性,注册以后别人就不能用了,所以与企业名称相比,商标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力度更强、范围更广。

所以各位老板在创立公司时要及时的将企业商标一并进行保护注册,这样可以从根源上避免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权利冲突,减少维权成本,也有利于品牌后期的宣传推广。

来源:金名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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