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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帝与中国的统一

 kongkongyu 2022-01-12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扫平六国,一统天下,中国历史正式进入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王朝——秦朝。秦朝的建立,并不只是简单的改朝换代,其对于中国历史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

秦以前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即所谓的宗族社会。在宗族社会中,国家只能管理到宗族,而无法直接管理到每一个人。自秦代开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变为具体的个人,通过编户齐民的政策,国家可以直接管理领土内的所有人。这一变化便是著名的“周秦之变”。

“周秦之变”的产生是历史多方互动的结果,对中国历史演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自然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奋六世之余烈”——秦统一天下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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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作为周王朝的诸侯国,立国较晚,大概至两周之际方始确定诸侯的地位。在立国以后,秦一直以边鄙之国的形象示人,未被其他诸侯国过度重视。其统一天下的进程,始自秦孝公。

在秦孝公之父秦献公之前,秦历经数代之乱,及至孝公时期,整个国家已经非常困鄙,不为关东诸国所礼遇。《史记·秦本纪》记载,孝公元年的秦国面临的对外局势是“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而秦国本身则“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正是在这种“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的恶劣情况下,秦孝公欲重振秦国,所以选择了商鞅主持变法。

商鞅变法彻底改变了秦国积贫积弱的情况。通过商君之法,秦几乎完全重组了国家机器,许多旧有的传统被彻底打破,而在此基础之上孕育而出的,便是依托于律令体系的集权国家。在商君之前,虽然列国之中已有李悝、吴起等人尝试变法,建立集权体系,但这些尝试均未彻底打破旧有的传统。秦国之所以能够打破一切传统,顺利建立集权体系,一方面是因为秦本身处于边鄙,虽然自建国以来一直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但与此同时,其周围异族也有很多,故而其旧传统不似中原各国那样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孝公时期国家面临的严峻局势,使得秦国为了生存与强大,不得不尝试这种崭新的体制。

这一尝试无疑是成功的。孝公在位时期,秦国改变了“诸侯卑秦”的局面,逐渐成为一方强国。商鞅所确立的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动员与组织整个国家,保证国家的每一个人均可以在耕战中发挥作用,这种组织上的优势无疑是宗族势力尚存的关东诸国所不具备的。

虽然秦国相比于关东诸国,有更成熟的条件完成“周秦之变”这一历史使命,但这一转变过程仍然极为波折,受到了旧有传统的强烈反弹。商鞅变法在刚开始时,便受到了旧贵族的极力反对。之后,虽然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下商君之法得以执行,但在执行的过程当中,仍然存在极大的阻力。最终,在孝公去世之后不久,商鞅便被新君处死,这一反弹也由此达到了极致。

商君之死,在极大程度上抵消了打破旧有传统所带来的怨气。在商君被处死之后,孝公之子惠文王继续坚持实行新的体制,便已不再有大的阻碍。最终,因为律令制度下的集权社会无与伦比的组织力,秦人在几代君主之后,便由始皇帝消灭了六国,一统天下。而“周秦之变”这一历史巨变也告完成。

“端平法度”“同书文字”——政治统一与文化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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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一统天下以后,对当时的社会从政治与文化两方面进行了全面整合。在政治方面,这种整合主要表现为郡县制与律令体系的推广;在文化方面,则主要表现为度量衡和文字的统一。

所谓的郡县制,便是在地方设置郡、县二级行政区划,由中央派遣官员治理。与之前的分封制相比,郡县制大大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度,是秦自商鞅变法以来的重要政治制度之一。在始皇帝一统天下之初,对于六国故地是否应继续推行郡县制,曾经有过一番讨论: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丞相绾等人认为,六国故地广大且远离中央,应当采用分封制以方便治理,而李斯则坚决反对,认为分封制会造成地方对中央的离心力,不利于中央集权。秦始皇最终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并在之后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通过郡县制在全国的推行,秦代中央政府实现了对地方的强力管控,使得分封制造成的地方离心力不复存在,并让整个天下对中央产生了极强的向心力,从而真正实现了海内一统。

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秦人进一步通过律令体系治国。律令体系的思想基础是商鞅变法带来的法家思想,主张凡事皆依照法令,《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帝“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正反映了这一点。在律令体系之下,所有国民的一切行动均需依照法令而行,否则便会被处罚,这便是琅琊刻石所谓的“除疑定法,咸知所辟”。由此,我们可以想见,秦朝的律令数量一定极为庞大,立法工作一定极为频繁,正如汉朝人所言,“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通过出土文献,我们对于秦朝这种庞杂的律令系统可以有一个直观的了解。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了天下闻名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中包含大量的秦朝律令,例如《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等,另有解释法律的《法律答问》《封诊式》等,其中的律令涉及包括经济、文化、军事、司法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见秦法数量之众。

在文化方面,秦始皇在统一天下伊始便“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统一了度量衡与文字,改变了自春秋战国以来诸国异制的情况。就始皇帝本心而言,其统一度量衡与文字或许更多考虑的是政治统治的需要,但这一举措实际上深深影响了秦代及其之后的思想观念。战国时期,诸国交争,造成了各国文化的极大差异。以文字为例,就目前所见,战国文字写法多种多样,如楚文字的写法飘逸潇洒,与秦文字的朴实无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文化差异带来的后果,便是大一统观念的弱化。秦始皇通过统一度量衡与文字,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这种文化差异,使得大一统观念再次成为整个中国思想观念的主流,这对于后世中国多元而不分裂的一体化格局的形成无疑产生了很大的作用。

“百代都行秦政法”——秦对后世中国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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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在统一之后仅仅存在了十五年,二世而亡,但其对于中国历史的影响极为深远,以至于有“百代都行秦政法”之说。概括而言,秦代对于后世的影响主要有二,即治国制度与向心观念。

在治国制度方面,以上已有言及,主要是郡县制与律令体系。秦始皇在六国故地强力推行郡县制,意欲彻底打破之前延续的分封制传统,实现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强力管控,这一精神被后世历代王朝所继承。虽然在一些特殊的历史时期,这一政策的实行有所变动,例如汉初实行郡国制、西晋大封诸王等等,但是总体看来,由中央直接派遣官员治理地方是一种为历代王朝所默认的政治规则,并成为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之一。

在律令体系方面,虽然汉代对于秦法多有批判,但其对于秦法的改变主要是针对法令的具体内容,在制度上则仍然沿袭了秦人的律令体系。这一点在张家山汉简等出土文献当中可以得到很好的证明。律令体系在秦代之后,历经两汉与魏晋南北朝的发展,最终在唐代达到巅峰,从而形成了闻名于世的中华法系。

秦代制度的延续与发展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深入社会各个阶层的对于国家的向心观念。秦代从制度和文化上彻底改变了春秋战国以来诸国纷争带来的文化分裂趋势,使得大一统的观念重新深入人心,并依托整个国家体制得到空前的加强。在秦代以后,社会各个阶层均对中央保持着极强的向心力。这正是古代中国数经乱世而未分裂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得以形成的重要思想基础。


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2年1月10日第3版

本期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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