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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富兰克林自传(4 完)

 书虫小记 2022-01-19

富兰克林在英国呆了十年,虽然说个人混得风生水起,但对于他所担任的职务而言,可谓完全失败。在繁忙的政务和外交活动间隙里,他依然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研究,比如证实了油对平息波浪的作用,并且事实上第一次测出了分子的直径——把一勺油平铺到两千平方米的水面上,测量油层厚度。他还与大卫·休谟探讨了哲学问题,殖民地治理问题,甚至到苏格兰面见了亚当·斯密,斯密把国富论刚写完的前几章拿给他看。呆到第一次大陆会议召开,殖民地议会把对英国国会的完全不信任案提寄送到富兰克林手里,富兰克林意识到自己的任务已经结束,于是返回了费城。想想此人一生的经历和见过的人!

到了费城,他受到了民众和议会的热烈欢迎,乔治·华盛顿力挺选举他成为第二次大陆会议的代表。富兰克林此时已经70岁了,三十多年前殖民地第一次联合会议(奥尔巴尼会议)时的那一帮人们只剩下了一个乔治·华盛顿还在,现在的大陆会议代表如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斐逊们,当年都还在地上玩泥巴。对于这样一个长寿的人真是难以想象的孤独。而后起之秀们也觉得怪异,就这么一个老头,对于他的事迹他们只是听说,没见过,只知道这么一个老头,坐在那里老是昏昏欲睡的,但也能得到大家尊敬,就有点不服气。

随着殖民地联合独立的倾向越来越明确,富兰克林也与自己的儿子威廉逐步产生裂隙——威廉作为新泽西总督,正处于职业生涯上升期,对于国王保持了无限的忠心。父子两人从争论演变为斗争,最终分道扬镳。富兰克林在大陆会议之后,负责起草了殖民地的邦联建国纲领——这是美国的最初建国大纲,北美殖民地邦联。富兰克林实际上继续沿用了他三十多年前奥尔巴尼第一次联合会议上的思路,设置一个联邦,其权限很大,同时为各殖民地留有足够的自治权。

1776年独立宣言通过的地方,也是1787年宪法起草地,也就是现在的费城独立宫

1776年,大陆会议决定就是否独立问题召集会议,大家认为有必要有一份会议前的声明来解释为什么要独立,因此选举了一个5人委员会负责起草,这5个人就是富兰克林、杰斐逊、约翰·亚当斯、谢尔曼和利文斯顿。其中由当时33岁的杰斐逊担任主席、主笔——原因也很简单,杰斐逊是弗吉尼亚的代表,弗吉尼亚最先提出独立需求,也最先提议组成委员会。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份声明,就成了美国最重要的建国脚本——独立宣言。

相比富兰克林而言,杰斐逊讲究文辞,充满诗意和力量,与富兰克林的平实亲民风格不同。同时,杰斐逊是个真正的读书人,他的哲学根基和思考深度都要强于富兰克林,光是洛克的《政府论》他就看了不下三遍,所以洛克的观念溢于言表。

初稿形成之后,杰斐逊送到了富兰克林处征求意见,富兰克林提笔做了稍许修改——但也许是最重要的修改——富兰克林依然发挥他简练明朗的文风,做了一些简易化的处理,其中最著名的修改即是,把“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神圣、无可辩驳”改为“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把“把他们置于专治的权力之下”改为“把他们置于专治的暴政之下”。

后来大陆会议召开,讨论宣言,大家争吵不已地把杰斐逊的原稿删掉了将近三分之一,诸如把对买卖奴隶的部分删掉了。杰斐逊恼怒不已,向富兰克林抱怨。富兰克林于是给杰斐逊讲了个故事:从前富兰克林自己还是个印刷工的时候,有个制作并出售帽子的朋友开了店,叫富兰克林给写个招牌。富兰克林就写了:约翰·汤普森,帽商,制作并现金出售帽子。还画了一顶帽子。然后富兰克林叫来几个朋友来提意见(这是富兰克林的习惯)。一个人认为,既然有帽子两个字了,那帽商两个字就多余了,去掉。另一个人认为,制作两个字也多余,因为谁也不会在意谁做帽子,去掉。再一个认为现金也多余,因为大家都很少赊账,去掉。这样,就变成了约翰·汤普森出售帽子。最后一个人说,出售帽子也多余,因为大家都知道你不会白送,去掉。最后就剩下了“约翰·汤普森”外加画的那顶帽子。

大陆会议的过程主要就是争吵,争吵联邦和殖民地的权力,富兰克林在期间充当的,就是激烈争吵中的冷却剂,他用他特有的幽默和广博的学识,适当地对会议进程进行引导。这种特质也使得他时常被大陆会议委任为谈判或外交代表。在担任驻法公使的过程中,富兰克林面对欧洲列强的矛盾,以及北美殖民地面临的艰难处境,充分利用个人魅力,以灵活又不失天真,现实而不失道德的手腕,打开了北美殖民地在欧洲的外交空间。

富兰克林的外交理念和手段,奠定了其后延续数百年的美国政府的国际策略主线——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相结合,后来的门罗主义、门户开放、马歇尔计划,无不源自富兰克林的外交策略框架。美国历史上所有光芒四射的时刻,都来自于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相结合的时候。所谓现实主义,那就是充分利用其它国家与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矛盾,精心制造一种均势和平衡,阻止其它国家对美国形成合力,手段那当然就多了去了。而所谓理想主义,则源自北美殖民地人民的个性特征,以及美国建国的根由,美国的道德在本质上与其他国家不同,这是一种典型的中产阶级道德,即相信人应当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勤奋获得财富与社会地位,以证明他是上帝的选民,相信财富可以改变个人道德言行,可以改变社会风气。这在十八世纪是一种全新的道德观念——平等与自由。

那口著名的破钟,摔坏了,继续留着,现在变成了圣物

富兰克林认为战略威胁硬实力,与道德和文化影响力这个软实力,同等重要,他就是要把美国塑造为一个全世界爱好和平、自由与财富的人们的避难所。他早在1776年就写下——我们要让全世界都认为我们的事业就是人类的事业,我们在保卫自己的自由,也是在为全人类的自由而奋战——现在看来,经过了两百多年,美国政府确实从未偏离过国父们对自己的定位和定义——到现在,我们称之为霸权主义。

整个独立战争期间,富兰克林的主要任务就是持续斡旋于法国和英国之间,不断地利用美法联盟来催促英国下定决心承认独立并与美国开启谈判,又反过来利用英国的谈判意图来敦促法国尽快承认美国独立。期间他作为一个老于世故的关系人物,施展了所有的技能——拖延、转移、利诱、装傻、耐心,他总是在面对重重矛盾时,能够耐心等待,等待战场状况的变化,等待相关政治对手势力的衰减,一旦时机出现就毫不犹豫地加以利用。在这方面,他可比约翰·亚当斯强太多了,亚当斯基本上就充当了一个不管不顾的二愣子,与富兰克林唱的往往是对台戏。

待得1783年战争无法持续下去而结束,之前坚决主战和绝不妥协的核心政客们下台,英国启动了谈判,则富兰克林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至此,他一人参与了三项决定美国独立成国的经典文献制定——独立宣言,美法同盟合约,英美和平条约

从中也可以看到战争虽然是政治的延续,但战争本身对于发动战争的当权者却有不可预计的影响,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最初,英国的主战派们确乎是有十足的把握拿下战争的,他们甚至都已经开始考虑停止偿还国债来支付战争费用。然而,随着国际形势变化,法国、西班牙都展现出了两面性,战争形势即刻逆转。当战争形势越来越不利,则主战派的政治地位就岌岌可危,最终以倒台收场继之而起的政客们则把罪责全部推脱给前任,随后开始另一番完全相反的政策——这一套不论在什么体制,什么阶段的国家,都是一样的

1784年,富兰克林还以76岁高龄开始改进和玩热气球!

1786年在最后一次返回美国的路途上——他一生往返过大西洋8次之多,他居然还在研究海洋和航海术,并且总结自己在法国所做的各类研究,写了40页的研究报告!报告里有每一段海洋和洋流的温度、流速图表,当然有他一直因为自己妻子头疼的火炉和烟囱的研究,居然还有当时可能是世界第一份关于爱斯基摩人的皮划艇、中国的帆船、印度的独木舟、百慕大的单桅帆船、太平洋的快速帆船的对比研究

回到美国你知道他第一件事是干啥吗,他把三十年前他组建的消防队召集过来开会,总结消防工作经验,结果发现,消防队里当年的人还活着的只有4个。

晚年最重要科学实验,就是1787年首部美国宪法的制定工作——政治实验——这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盎格鲁萨克逊民族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此前的大英帝国是没有成文宪法的。诚如敝号之前介绍过的《给我自由——一部美国历史》那个庞大部头中所述,独立之后的美国实际上还是一盘散沙,殖民地之间互不买账,互不通航,甚至于因为偿债和交战争税款问题还起来造反打仗。因此,国父们都觉得有必要还是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来进行协调。于是大家在1787年夏天,在费城秘密召开会议,一群农场主、商人、科学家、律师、会计聚到一起,平均年龄不超过40岁,拟定了人类有史以来最成功和最具创意的宪法——这部宪法,而不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技术、金融、制造能力,才是一个殖民地国家成就为世界第一强国的根本——这一点是唯效率和GDP中心的集权国家所无法理解的。从威望来看,乔治·华盛顿无疑是第一位的,但从大家的喜爱和有利于推动会议进程角度来看,富兰克林无疑是最佳人选——唯一一个对13个殖民地都了如指掌的人,游历过欧洲熟知其他国家情况的人。不过他确实年纪太大了,也经受不起长时间会议的争吵,所以他提名了华盛顿任大会主席——实际上也就是第一任总统。

宪法起草厅旁边就是法庭

会议当然是磕磕绊绊的,简单来说,就是既要防止民众暴力,又要防止独裁专权,既要保护有钱人的财产,又要考虑弱势群体,争吵极其激烈。富兰克林在期间又发挥了他在法国斡旋外交的特长,用寓言、告诫、插科打诨等方式化解争端,并且不时提示参会的代表们,他们所从事的,乃是一项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政治工程,要谨慎并且真诚

有趣的是讨论是否维持常备军,插科打诨的比喻就是,常备军就像男人拥有一个强大的生殖器,当然可以维持婚姻稳定(国家安全),但也常常会有极大动力去搞婚外情(插手国际事务)

制宪会议达成一致的妥协结果之后,富兰克林做了美国政治史上最有名的演讲之一——我不认为我对这部宪法很满意,我也不认为我会永远反对它,我也不肯定它不是最好的——奠定了一个基调,政府一样会犯错,没有人、没有组织是一贯正确的,民主是进程,关键是始终都要保持修订、弹劾、约束人们试图把它引向独裁或者暴民统治方向的机制

最后,回到自传文本自身。富兰克林在写这部自传的时候(1757年),之前的知名自传,仅有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这也是一个神人,今后敝号会介绍),当时我们著名的卢梭的《忏悔录》也才刚刚收笔。其实,没有人知道自传这种东西该怎么写。富兰克林几乎是一下笔就把这部自传写成了名人自传中的杰作——迄今为止最受欢迎的名人自传。核心原因在于,富兰克林本人就是印刷工、专栏写手、笔杆子出身,他太懂得什么样的文字最能抓住最多人的眼球。在他的自传中,绝无圣奥古斯丁那种艰深的思想和自我反思,他甚至刻意避免对自己灵魂的拷问、对内心痛苦的揣摩和思想深度的挖掘,一切都是自然清新,简洁幽默,没有任何矫饰,处处都是超脱的嘲讽和顽皮的自知之明。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富兰克林重新塑造出了一个年轻的自我,无数人都喜欢那个年轻的、谦虚谨慎、不乏调皮捣蛋、雄心勃勃的富兰克林形象。

也许,客观理解当代美国政治,还得从读懂富兰克林、杰斐逊、汉密尔顿们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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