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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实际上就是应该从身边的琐事、小事写起

 袁玛瑙Ec9p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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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明的红萝卜》源于一个梦

我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写作的时候,也经过了非常痛苦的、探索的过程,刚开始遇到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故事好写,

好像所有的故事都被别人写了,当看到别人写了一个知识分子题材的故事,突然走红以后,我再来写知识分子的题材,马上就感觉这个题材已经过时了;

当别人写一个在长江上放排的故事成功之后,我再来写又感觉到过时了,

所以,当时是千方百计挖空心思去寻找能够写到小说的故事。这样的寻找非常痛苦,结果也是很凄惨几乎找不到。

真正让我感觉到有东西可写了,是在1984年我到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之后。解放军艺术学院当时是军队的院校办了一个文学系。

在这两年之间我觉得没有学到多少东西,唯一起到的作用就是每个人找到了自我,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

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自己找到了自己应该走的方向,过去我就感觉到:

我们的小说还是写英雄人物、我们的小说还是要写这样的传奇经验、我们的小说还是应该写出惊天动地的事件。感动人,让人哭、让人怒、让人乐。

只有这样一些巨大的、庞大的题材才有可能写到小说里去,通过学习其他人的创作经验,通过听了很多作家的现身说法,

通过大学文学教授们给我们讲述国外的很多成功作家的创作经验,我突然意识到,

实际上写作就是应该从身边的琐事、小事写起,过去认为不能够写到小说里的很多细碎的,生活当中司空见惯的事情经过文学的手段把它变成文学作品。

观念改变之后,就如同打开了一扇窗户,或者说如同在一道河上打开了几条久被封闭的闸门。

过去认为不能变成小说的很多个人经验,突然感觉到变成了非常宝贵的小说素材。

我过去生活了几十年的村庄,过去认为毫无故事,现在感觉每一个家庭都存在着可以写到我小说里去的人物,而每个家庭的人物身上发生的故事都变成了很好的小说情节。

村庄的每一栋房屋、每一条胡同、村后河边上的每一棵树木,河床上每一座小的石桥,包括我们田野的每一块庄稼地,我们生产队饲养的每一头牛、每一头骡子、每一匹马都可以变成我小说里的素材。

我在农村生活的20多年,积累了很多很多的经验,而且是无意累积的经验。一时间都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我的作品。

这样的转变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这样的转变实际上就是文学观念的一种革命。我的成名之作就是《透明的红萝卜》。

在座的很多朋友肯定已经看过。这篇小说实际上得力于一个梦境。有一天早上,在军营宿舍,似醒非醒的状态下,看到了一片很广阔的萝卜地,一轮红日从东边冉冉升起。

从萝卜地的中央突然站出来一个身穿红衣的、丰满的农村少女。她手里拿着一根鱼叉,然后从地下叉起一个红色的萝卜,她就高举着萝卜对着太阳走过去。

这个画面非常辉煌也很壮美。我醒了以后马上对我的几个同学说,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我要把它写到小说里去。

就对他们讲述我刚才说的这个梦境。他们说这怎么可能变成小说呢?但是有一个同学说,你先把它写出来我们看。

我用了很短的时间,大概一个星期的时间写了《透明的红萝卜》初稿,在写的时候完全依靠梦境是不够的,就调动了自己少年时期的一段生活经历。

因为20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里面,类似的经验太多太多了。所以自己开始写,各种各样的、五花八门的小说都写出来了,

像《爆炸》、《球状闪电》、《金发婴儿》等一批中短篇小说。

2.《红高粱》是一部自由的小说

《红高粱》系列的作品也是在这个时期完成的。《红高粱》这部小说,我自己是把它作为长篇来看待,刚开始写的时候没想到要写一个长篇。

写完《红高粱》这个中篇之后,接下来的约稿就很多,我也就觉得余兴未尽还似乎可以接着写。

《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就是在1985年、1986年这两年一鼓作气写的。

这5部中篇是可以独立成篇的,但它们之间又有联系,人物是连贯的。而且很多情节是交叉写的,时空打得很乱,画面切割得很碎。

因为小说的叙事主人公实际上是“我”。小说还有一个视角,就是“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这样一个复合的视角。

为什么要采用这么一个视角?我想,这也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

我觉得,如果我用第一人称来写战争场面,把我变成了八路军的一个战士,或者变成了小说的主人公,那我觉得很难进入。

因为我毕竟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如果用“他”或者用“你”来写,又感觉到一种全职视角写出来有隔膜。

如果我用了“我奶奶”,那么我想,就把历史上的人物,把我的祖先跟我自己紧密地捆绑在一起,我,

可以用一个现代的人跳出小说之外来评判小说人物,我还可以以一个后代儿孙的身份来评判我的奶奶、我的爷爷,我也可以跟他们融为一体,

代替我的爷爷、我的奶奶的思想来感受小说描写的战斗环境,来感受他们受了伤以后身上所感受的那种痛苦。

他们的饥饿、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各种各样的情感变化,这样一种视角,跳进跳出,获得了巨大的自由。

有一年我去东北看“二人转”,突然感觉二人转这种形式就是长篇小说的结构模式。

就跟《红高粱》的结构模式都很像,就两个人在台上,两个人一会儿进入了唐朝,一个扮演李世民,一个扮演程咬金,两个人对唱。

突然又进入当下的场景,他们两个是一对搭档或者是一对夫妻在互相调侃,互相给对方进行各种各样的无伤大雅的侮辱。像相声演员一样。

台上的二人转演员突然跟台下的某一个观众开起了玩笑。

“这位大哥,昨天带着嫂子来怎么今天没有带来?怎么昨天带了一个嫂子今天又带来另外一个嫂子。”

是吧?台下的观众和台上的演员进行了一种直接的交流和对话。一转眼突然又回到了台上去了。

我想,二人转的演员在小小的舞台上,两个人不断地跳进、跳出,构成了三个叙事空间:

一个是舞台进行时的他们,两个演员之间的交流;一个是他们作为一个演员和台下观众的交流;

一个是他们所进入了他们所演唱的历史故事当中,这种历史的、他们所扮演的人物与其交流,实际上有三个叙事的层面。

所以说,我们可以完全把它借鉴过来作为小说结构方式。《

红高粱》无疑跟二人转叙事的模式有了一定程度的重合。那么这样的一种结构,实际上给作家的写作带来了非常大的自由。

你没有必要写完全有距离的历史的真实,你可以在小说里,甚至有很多的不确定性。

如果你用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写一部历史小说,你必须要装成煞有介事的样子来写,你要讲求真实、讲求事件的准确。

如果用这种“我奶奶、我爷爷”的叙事方式,就可以把很多的不确定性,在小说里表现出来。

就说我奶奶到底死了没有,在当时到底是中了一发子弹还是两发子弹,她在受了伤以后马上就去世了还是两天后才去世的?这个我不知道。

我在小说里直接这么说。我只是听谁谁说他怎么样、怎么样。可以换一个说法来说,我后来又听另外一个人说,不是那样是另外一种情况。

那么,作家写作的时候完全是天马行空的。在历史和现实之间完全是穿插自如的。

我们现在不是讲究穿越吗?我想《红高粱》实际上也是一种穿越。历史和现在甚至我所描写的这场战斗。

这个历史事件,前世就是奶奶在牺牲的那一瞬间,忽然想到了她自己的青年时期跟爷爷的一场恋爱或者一场幽会,等于把历史又往前推进了一步,非常的自由。

《红高粱》这部小说,实际上就是一部自由的小说,它所以获得这样的自由,就在于小说叙事的视角的开放性。

就是有一个“我”作为叙事者,加上“我奶奶、我爷爷”这样的人称叙事,后来我把五部中篇合成了一部长篇叫《红高粱家族》来出版,所以,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3.塑造典型人物是小说的首要任务

总之,我们写长篇小说,第一个可以从身边的生活经验入手,写我们的村庄、写我们的家族、

写我们这个地方百年的历史、千年历史,写大的历史架构的小说,有一个庞大的圆心,构筑一个宏大的作品。

这种写法到了《战争与和平》之后,要写得比他们更好,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大家一直在写,我觉得,现在很多批评家对这样一种小说的写法批评很多。

认为不应该这样写,认为中国作家野心太大,老是有一种强烈的社会历史意识,老是想进行宏大叙事,

但我觉得不要听他们的,你觉得你想这样写就可以写。尽管超过不了《战争与和平》,也还是可以写的。

再一个,你可以写一种很奇特的小说,有很多小说我觉得也属于长篇小说,像南派三叔的《盗墓小说》,也是一部很有趣的作品。

我们未必要去写严肃的事件,你只要写得非常好看、非常有趣味,也可以写类型小说,这是长篇小说的一部分。

当然,我们也可以写10来万字的小长篇。写一个人的命运、写一个事件、写生活当中的一些趣事都可以,

总之,我觉得长篇没有一定之规,它该长就把它写长,该短就短,就像以前讲的,仙鹤的腿很长你把它砍一截它不高兴,水鸭的脚很短,你给它接上一块,它也很痛苦。

小说素材决定了它要写50万字就不要把它写短。素材只能写8万字,那你就写8万字。

但是,无论我想写什么,个人经验很重要。因为即便写别人的故事,你的个人经验也在起支撑的作用,你是在把别人的经验当成自己的经验。

第二个,我觉得写长篇也好、写短篇也好、只要写小说就离不开写人物,写人物的心理、写人物的雄伟,最重要的就是要塑造人物的性格。

鲁迅为什么伟大?就在于有阿Q、有祥林嫂、有孔乙己,那托尔斯泰为什么伟大?因为他有一系列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

巴尔扎克为什么伟大?就是因为有高老头这样一些人物。

《红楼梦》伟大就是因为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如果没有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我觉得,一个长篇是不成功的。

当然,一些现代派的小说比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是一种别开生面的小说。

他里面的人物好像面目也都模糊不清,我想这样的作品不能太多,如果我们大部分长篇小说都像《尤利西斯》的话,那小说前途真是岌岌可危。

我还是比较传统、比较保守。我建议大家还是要把塑造人物、写好典型人物当做小说的首要任务,只有小说里的人物写好了、写活了、写出个性来了,

写得跟你过去自己作品的人物不一样,写得跟别的作品人物不一样,这个小说基本就成功了。

当然,结构也很重要,就是酒要好,酒瓶子也要漂亮。

还有语言,语言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一部几百万字的小说,你要把它雕琢得像一个短篇的语言那么精粹也不太可能。

我觉得,长篇小说是允许语言的某些瑕疵存在的,有些地方啰嗦一点、枯燥一点也未尝不可。

但是确实不能放弃对语言的追求。假如一部长篇小说所使用的语言是一种非常雕琢的风格的话,这会影响长篇阅读的。

所以,我主张写长篇的时候要追求语言的个性、要追求语言的美,但是不能走这种过分奇险的道路,对方言土语的使用也一定要改造。

你要改造得让大部分读者,南方、北方的读者都能看懂,就可以了。当然,塑造人物也好,写人物性格也好,离不开对细节的想象。

好的一部长篇,它实际上依靠了无数精彩的情节和许多精彩的细节来完成的,写短篇如此、长篇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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