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1 咨询内容 您好,现行水保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生产建设类项目按照占地面积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请问水上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水域面积是否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谢谢! 01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七条的规定,开发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您提到水上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水域面积不属于占用土地面积的情形,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 02 咨询内容 河道采砂需要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吗?该类项目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有没有该类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 02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的应是生产建设项目,河道采砂不属于生产建设项目,无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五条明确规定,河道采砂不属于应予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活动范围,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 03 咨询内容 不收费的公园建设,可否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03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如果您提到的公园属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园林绿化设施范围,则符合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4 04 咨询内容 1.房地产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的公园绿地是否可以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规划设计条件中用地性质定义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 2.对于保障性住房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如何判断该项目是否为保障性住房? 04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我们认为,该条款为穷尽式列举,仅包括所列的七种情形。因此,您提到的房地产建设项目不属于以上免征情形,不适用该条款进行免征,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问题二: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因此,您提到的保障性住房如果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则属于第十一条规定的免征情形,如果不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5 05 咨询内容 鉴于以往咨询的公墓项目都未提到公益性公墓,因此单独提出此项咨询。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最后,都均有提到“等公益性工程项目”字眼,此次咨询问题主要为: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否属于免征文件中“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范围内。谢谢。 05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我们认为,该条款为穷尽式列举,仅包括所列的七种情形。因此,您提到的公墓不属于以上免征情形,不适用该条款进行免征,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水保方案编制中关于“补报、变更、监督执法等”的25个问题,水利部专家答疑 18个项目水保验收报告造假被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2家单位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快把“水土保持之声”公众号设为星标吧 每天第一眼就能看到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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