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等。 (三)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动态性新闻信息 (四)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辖区年度内主要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每年发布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党政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街后门山三灶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101—103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休息。联系电话:0756-7761101)查阅。 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一)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政府信息内容。 (二)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三)发布机构 三灶镇人民政府信息的发布机构为三灶镇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直属单位。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党政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街后门山三灶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101—103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党政办公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ysqgk.html。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补齐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申请受理机构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党政办公室,联系方式见下表: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委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6-6165008;办公地址:金湾区三灶镇三灶街后门山三灶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113室;邮政编码:51904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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