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8日东阳解放,在政治翻身和经济翻身的同时,县人民政府致力于人民群众的文化翻身,学校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1953年12月,省政府下文任命东阳中学校长、县政府下文任命中国中学(东阳二中)、北麓中学(巍山中学)、中青中学(湖溪中学)、南强中学(南马中学)的校长。它们分别为东阳第一至五中学。1956年6月,县政府又在上卢、玉山、千祥、画水新办第六至九中学,至此,东阳每个区都有一所县属初级中学。1958年8月,又在防军南湖、东江上陈创办第十、十一初级中学。 那时候,学生交的学费是柴米。1951年下半年,北麓中学学生毎人收学费米120斤,杂费米26斤,代管费米10斤。1960年,画水中学住校生书学费每学期15元,交毛柴200斤或柴爿150斤,也可以随行就市交柴火费4元。1963年,东阳中学住校生交费共36.2元,其中学费10元,代管费26.2元。代管费中含课本费、学习用品费8元、菜金13元、柴火费4元,还有文娱费0.8元、理发费(男)0.4元。菜金、柴火费允许分两期交清。 ——资料源自《东阳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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