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五祀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去割肉、二十七杀只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三十晚上熬一宿。”
随着腊月二十三的到来,新年的脚步也越发临近,各家各户也将开启“忙年”模式!
而在小年最重要的民俗活动便是“祭灶”了~~
“祭灶”活动由来已久。自从人们摆脱了茹毛饮血的生活,灶作为烹饪的场所,就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自然也就成为古代祭祀的重要的内容。
而“祭灶”活动有两种,一为“王之灶祭”,一为“民之灶祭”。“王之祭灶”属于五祀之一在夏季举行。而“民之祭灶”则在腊月进行。
《礼记·曲礼》载: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郑玄注:“五祀:户、灶、中溜、门、行也。”
《礼记·祭法》载: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曲礼》所记之“祭灶”便属于“王之灶祭”由天子主持。而《祭法》所记之“祭灶”便属于“民之灶祭”,天子、庶民皆可行之。
而我们现在所说的“小年祭灶”,便是由“民之灶祭”发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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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的没落】
“王之灶祭”作为天子主持的大型祭祀活动,长期以来一直由官方操办。
《隋书·礼仪二》载:其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各于享庙日,中霤则以季夏祀黄郊日,各命有司,祭于庙西门道南。
《旧唐书·礼仪五》载:唐礼:修七祀于太庙西门内之道南: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厉以秋,行以冬,中溜则于季夏迎气日祀之。
《宋史·吉礼一》载:(神宗诏)小祀:以四立祭司命、户、灶、中霤、门、厉、行。
直到元朝,作为“五祀”之一的官方祭灶活动,一直都在夏季举行。
但到了明代,为了削减开销,虽保持五祀,但改用合祭的形式进行。
《明史·吉礼四》载:(五祀)洪武二年定制,岁终腊享,通祭于庙门外。
后又改为在太庙西庑下合祭,由太常寺官行礼。
到了清代,“五祀”活动更是一波三折。
按《清史稿·吉礼三》所载,在清建国之初,“五祀”活动遵循旧制“每岁暮合祭太庙西庑下。”
到了顺治八年,则将五祀的合祭改回为最早的分开祭祀。“岁孟春宫门外祭司户神,孟夏大庖前祭司灶神,季夏太和殿阶祭中霤神,孟秋午门西祭司门神,孟冬大庖井前祭司井神。中霤门、午门二祀,太常寺掌之,户、灶、井三祀,内务府掌之。”
但没过多久,又因圣祖(康熙)釐祀典的圣训,再次叫停了五祀的专祀。但保留了十二月二十三日的祀灶,所谓“宫中祀灶以为常”。“小年”现如今并非专指一个固定日子。因各地方风俗习惯不同,“小年”的日子也不尽相同。宋《武林旧事》载:禁中以腊月二十四日为小节夜,三十日为大节日。而“祭灶”由“腊日”转为“腊月二十四”,则成型更早。宋《东京梦华录》载:(十二月)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贴灶马于灶上。灶马,即灶王爷的坐骑。贴在灶上是给灶王爷准备坐骑,以方便灶王爷上天。
又如宋·范成大的《祭灶词》所言: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云车风马小留连,家有杯盘丰典祀。猪头烂热双鱼鲜,豆沙甘松粉饵团。男儿酌献女儿避,酹酒烧钱灶君喜。婢子斗争君莫闻,猫犬角秽君莫嗔;送君醉饱登天门,杓长杓短勿复云,乞取利市归来分。后一直传至明代,祭祀日期均未改变。
明《宛署杂记》载:每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农民鬻以焚之灶前,谓为送灶君上天。
明《帝京景物略》亦载:廿四日以糖剂饼、黍糕、枣栗、胡桃、炒豆祀灶君。
康熙朝,在李光地所编写的《钦定御定月令辑要》中,“祭灶”的词条放在了“十二月”的“二十四日”条目下。而非“二十三日”。可见,至少在康熙初年,祭灶的时间还是在腊月二十四。
但到了清雍正年间,为了“节省开支”,在腊月二十三坤宁宫祀神时便将灶王爷一并进行祭祀了。沿袭到嘉庆年间腊月二十三祭灶也就成了宫中惯例。
《养吉斋丛录》载:雍正间,始于十二月二十三日于坤宁宫祀神,并面南设天地神位,行九拜礼;东厨灶神,行三叩礼。

因为北方距离京城近,满人较多,受官场文化影响较重。所以北方地区的百姓也随之将过小年提前一天,改为腊月二十三过小年。如《帝京岁时纪胜》载:“廿三日更尽时,家家祀灶,院内立杆,悬挂天灯。祭品则羹汤灶饭,糖瓜糖饼,饲神马以香槽炒豆水盂。”
但南方远离政治中心,所以大部分地区则仍然保持着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的古老传统。如《日下旧闻考》载:祀期用二十三日,惟南省客户用二十四日。又如清嘉庆二十年刊《温江县志》记载“十二月二十四日,旧传灶神上天奏事,先于二十三日夜,各具香花、酒果、灯烛、场糖、钱褚致祭”。因为腊月二十三祭灶是官方的定制,所以也就产生了“官三民四船五”的说法,即“官家小年过腊月二十三,百姓过腊月二十四,水上人家过腊月二十五”。如鄱阳湖等沿湖的居民还保留着腊月二十五过小年的传统。而有的地区则解释为“大姓二十三,小姓二十四”。这明显就是当地大姓称大、附庸权贵的一种表现了。在先秦时期,人们信仰的还是原始宗教,神系也并没有后世那么庞大。加之祭祀有礼制所限,“灶神”是普通大众可在家中供奉、祭祀的为数不多的神祇。
所以在春秋时期,当时的人们普遍认为“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奥,指室的西南角。在春秋时期为祭祀设置神主或尊长居坐的位置。也就是说,与其向比较家中的主神或祖先祈祷保佑,不如向管我们饮食吃喝的灶神祈祷保佑更有效一些。 颇有“县官不如现管”的意味。当然,孔子在不否定祭祀重要性的前提下,对这个民谚也做了补充说明“你要做了坏事,神也救不了你!(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而此时,灶神虽然受到民众们的重视,但终归只是掌管民间“吃吃喝喝”的小神。
到了汉代之后,灶神的名头和职责不断增加,被称“灶君司命”、“九天东厨司命灶王府君”,不但要执掌灶火,管理饮食,还被赋予监督人间善恶的职责。通过职责和称谓可以看出,在汉代之后,灶神成为了原“七祀”中的“司命”和“灶神”的集合体。司命专职监督,《礼记注》曰:“司命此小神,居人间,司察小过作遣责告者。”又云:“司命主督察三命”。随着周朝末年礼乐制度的崩坏,原只有天子、诸侯可以进行的祭祀的神祇也被民间选择性的吸收。
汉《风俗通》有云:“今民间祀司命,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檐箧中,居者别作小屋,齐地大尊重之,汝南余郡亦多有,皆祠以豚,率以春秋之月。”可见在汉代,民间也祀司命。但以豚进行春秋两祀。所以在祭祀时间上看,汉初祀司命还未与祭灶合并。具体什么时间司命和灶神合二为一已不得而知。但至少在晋代,灶神便已兼具汇报人间善恶的职责了。晋《抱朴子·微旨》言:“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状。”从此,东厨司命作为“一家之主”,在民间受到广泛信仰。羊,一直是古代大型祭祀中不可或缺的祭品。灶神的祭祀自然也必然不可少。
而自“黄羊祭灶”的故事后,黄羊祭祀灶神,便成了祭灶时特有的祭祀特征。按《后汉书·阴识传》所载:“宣帝时,阴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腊日晨炊而醦神形见,子方再拜受庆。家有黄羊,因以祀之。自是巳后,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舆马仆隶,比于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孙必将强大’,至识三世,而遂繁昌。故后常以腊日祀灶而荐黄羊焉。”在那个物质生活贫瘠的年代,普通百姓是没有财力拿出黄羊进行祭祀的。即便真如《荆楚岁时记》所言“以黄犬祭之,谓之黄羊”,每年杀一条狗也是拿不出来的。所以人们只能找相对廉价、易得的食材来祭祀灶神。宋《东京梦华录》载:以酒糟涂抹灶门,谓之“醉司命”。人们将“酒糟”涂抹在灶门之上,以灶门代表灶君的嘴,以使得司命星君吃了酒糟后醉醉的,这样就可以免去被告状的风险。后至明朝,因朱元璋建国初颁布了禁酒令,使得家中已无“酒糟”可奉,则改用“糖”来奉灶君,后逐成定俗。按明《宛署杂记》载:别具小糖饼,奉灶君。灶糖是现今奉灶君时最有特色的食品。灶糖是麦芽糖的一种,一般分为长条形的“关东糖”和扁圆形的“糖瓜”。如《燕京岁时记》载:二十三日祭灶,古用黄羊,近闻内廷尚用之,民间不见用也。民间祭灶,惟用南糖、关东糖、糖饼及清水、草豆而已。如《祭灶词》所言:男儿酌献女儿避,酹酒烧钱灶君喜。可见在宋代,“女不祭灶”的风俗已经形成,并延续至后世。
如清《日下旧闻考》载:京师祀灶,仍沿旧俗,禁妇女主祭。清《帝京岁时纪胜》亦载:廿三日更尽时,家家祀灶,院内立杆,悬挂天灯。祭品则羹汤灶饭、糖瓜糖饼,饲神马以香糟炒豆水盂。男子罗拜,祝以遏恶扬善之词。妇女于内室,扫除炉灶,以净泥涂饰,谓曰挂袍,燃灯默拜。
但此说很可能是宋代理学的产物。因为在祭灶之初,不但不是女性不能祭拜,而是必须由女性来祭拜。《礼器》载:“灶者,老妇之祭,尊于瓶,盛于盆。”

“祭灶”不只是有神论,更是中国古人对自身道德约束的具象化表示。
为什么人们都说现在的过年缺少了年味?因为缺少了生活仪式感。没有了仪式感的节日同平时的周末又有啥区别呢?
现如今,尤其是城市中,已经少有人在灶台贴灶王爷了。这不仅是消失了一项民俗,更是少了自我监督的内省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