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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中“不平衡报价”现象研究及对策建议

 文武南拳 2022-01-29

不平衡报价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的一种报价策略,在投标报价中很常见,它既能保证合理中标,又能保障其在结算时利益最大化。但不平衡报价看似属于正常市场行为,实则存在投标报价畸高畸低的非正常现象,即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这种情况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屡见不鲜,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正常的不平衡报价定义及策略

正常的不平衡报价,是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投标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对分部分项报价作适当调整,以便实施项目时能够在早期更顺利地结算工程款,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使用不平衡报价有以下策略:

一是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可提高的子项目。包含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开办费、营地设施、土方、基础工程等;因为现场勘察或设计不合理、清单项目错误,预计今后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的项目;支付条件良好的政府项目或银行项目。

二是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可以降低的子项目。包含后期的工程项目,如粉刷、外墙装饰、电气、零散清理和附属工程等;预计今后实际工程量小于清单工程量的项目。

三是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价格可降低,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高价格。

四是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报价时,可略高于工程单价中的相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发生时按实计算,利润增加。

五是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单价宜高些。这样不影响投标总价,而一旦项目实施就可多得利润。

六是暂定工程或暂定数额的报价。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如果估计是今后肯定要做的工程,价格可定得高一些,反之价格可低一些。

七是项目业主要求投标报价一次报定不予调整时,则宜适度抬高标价,因为其中风险难以预料。

二、工程承包商“非正常”不平衡报价的常用“套路”

“非正常”不平衡报价是在承包商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利用建设方在设计及清单等文件编制上的不完善、专业欠缺、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充分等缺陷,利用自己在投标报价中的主动权,主观恶意采取严重失真的不平衡报价,其目的是在工程结算中以获取更多的不当利益。其常用“套路”如下:

一是利用设计或预算漏洞,大幅调整工程内容。比如某个医院审计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初期未与设计单位明确精装的具体要求,设计单位按简装的标准进行装修设计,预算公司编制招标预算时,项目特征也按简装的水准进行描述,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刻意回避设计要求,模糊完工效果,全部按较低价格进行报价。待施工开始后建设方对装修效果提出高要求时,承包商趁此将pvc地板、成品木门、瓷砖、高晶板等装修材料调整提标,仅这些装修材料价格就调增了300余万元。

二是利用建设单位的专业“盲区”,调整施工方案大幅追加投资。如某个道路审计项目,承包商以路床部分有淤泥为由要求换填二八灰土,路基按设计要求采用7%含量的灰土,实际路床的承载力比路基还大,只需要按设计要求换填干黏土就可以满足要求,但承包商利用建设单位对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和保障工程质量的心态,要求建设方同意换填二八灰土,追加投资111.68万元。

三是利用市场信息不对等,在材料价格上“做文章”。某个学校审计项目,承包商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中标,在施工期间以冷水机组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建设方调高设备价格。建设方经过市场询价后,发现原投标报价的确无法正常购进设备,为了项目顺利推进,只能同意施工方签证请求。其实这是承包商利用了市场信息不对,隐藏恶意低价竞标事实,将不正当逐利行为包装成迫于市场价格波动的被动行为。最后,施工方仅靠两项材料变签就增加造价71.97万元。

四是采用“利己损它”的分部分项报价,向分包单位转嫁风险。承包商为保障自身项目的利润,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拉低需专业分包出去的项目价格,赢取竞标优势,有甚者会抬高自己盈利项目的投标报价,将高回报归于己方,亏损风险转嫁他方。

三、针对不平衡报价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细化前期工作。建设单位要加强源头管理,在项目建设初期做好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地质水文勘测、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尽可能将对项目的功能性要求、质量要求、造价控制要求等充分体现在前期文件中,在招投标过程中做到应招尽招,在施工期间避免为弥补前期工作的缺陷而调整、变更,尽量少让承包商“钻空子”。

二是进一步强化招投标过程中的清标程序。在评标过程中,要求评标专家强化清标程序,对投标文件中存疑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和判定,对于明显低于成本报价且无合理理由、原因的投标直接做废标处理,最大程度清除恶意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同时,重点考察投标公司的履约能力,确保工程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三是配强专业力量,强化过程监管。长期从事项目建设的单位应进一步增强自身技术力量,培养一批专业素质过硬的技术团队,加强项目过程监管,规范变更签证审批流程。同时做好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单位定额库”,做好造价审核;对于非专业且不是长期从事建设的单位,可以通过选优配强监理、跟踪审计或项目管理公司,增强技术手段。对聘用单位要在合同中压实相关责任,对履职不到位要进行严肃处理,督促他们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职尽责。

面对“非正常”不平衡报价的歪风邪气,建设方要加强项目事前、事中管理,防患于未然,让市场回归理性,让结算造价表更“干净”。

注: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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