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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羲墓前话梨洲

 jianqqys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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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宗羲墓前

关于《边走边说》系列

编者按:疫情以来因为不能出国,只好在国内绕着疫情走,甚至有时是被疫情追着跑。朋友们对人头攒动的人造景区不感兴趣,希望秦老爹设计一些既有人文历史又能领略山川壮丽的线路。就这样去年一年我们和一帮朋友一起“边走边说”,边游览边讨论。如条件允许,下面我们将把视频文字在公号上陆续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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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宗羲我以前也谈了不少,这是第一次我们在现场“谈黄论黄”。现在大家来到余姚南雷村,余姚黄氏的家乡,黄宗羲以及黄氏的家族的族墓都在这里,墓主包括黄宗羲的父亲黄尊素和黄宗羲本人,可能还有其他黄家的人,包括弟弟黄宗会、儿子黄百家等。

黄宗羲是东林名臣黄尊素之后。黄尊素是东林七君子之一,被魏忠贤的党羽锦衣卫拷打致死,黄尊素遇害后遗体溃烂到无法辨认。作为黄尊素的儿子,黄宗羲早年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为父报仇。虽然黄宗羲那时只有17岁,但他发誓一定要为父报仇。据说他曾经跑到北京谋刺魏忠贤而未遂,后来在阉党受审时,曾折磨过黄尊素的许显纯推诿狡辩,被黄宗羲掏出铁锥猛刺,被人称之为“余姚黄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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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尊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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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尊素墓前神道

崇祯上台以后罢黜了阉党,为东林党人平反。黄宗羲率领被冤屈惨死的东林子弟,在大牢门前跪拜祭奠亡灵,作为东林名臣之后,加上为父报仇的壮举,黄宗羲在崇祯年间就成为社会名人,有很高的人气。但他毕竟还很年轻,所以即使在崇祯朝就参加科举并考取了功名,但他真正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主要还是在南明时代。

黄宗羲曾服侍过在东南先后起兵的鲁王和唐王,当然主要还是追随鲁王。鲁王于浙东起兵,最早是在绍兴,浙江沦陷以后跑到了舟山,在舟山沦陷后又跑到福建,依靠张煌言的军队和郑成功的海上之师,漂泊在海上。这一时期,黄宗羲一直在鲁王政权中当了左副都御史的官,同时著书立说,所谓“奉母返里门,毕力著书”,在鲁王政权毁灭以后,他仍作为明代的遗民、作为“学隐”而拒绝投降清朝,所谓“身滨十死不言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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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花岙岛张苍水兵营遗址

黄宗羲以明代遗民的身份自居并留下大量著作。他的集子原名为《南雷诗文集》。由于黄宗羲字太冲,他的门人在他死后私谥其为“文定公”,所以后人又称他为“南雷文定公”。他最早的文集就是《南雷文集》,又名《南雷文定公诗文集》,后来经过补充,他的儿子黄百家、门人全祖望在他死后重新编了《梨洲全书》、《黄梨洲遗书》,不管名为梨洲、南雷还是南雷文定公,都是指的黄宗羲。黄宗羲是一个大思想家。

明代王学兴盛以后,程朱学派曾经被边缘化,王阳明成为浙东学派的始祖。明代灭亡后,很多人认为阳明学派太空疏漂浮,讲的简单点,就是不太读书,不重视文本的作用。因为王阳明鼓吹的就是“六经注我”。所谓“六经注我”就是相信自己主观的良知良能,认为这种天性并不是来自文本。所以后来人们认为王阳明是比较崇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后来为此给他扣了一顶帽子叫做“主观唯心主义”。

相对而言,程朱等人强调的是遵守经文,就是所谓的”我注六经“。他们强调要遵守先圣之道,先圣之道载为经文,人要学经读经,要按照经文说的办法去做。黄宗羲则主张“以六经为根基”,虽重视文本,但也要在实践中融会贯通。

而王阳明则是主张人原本就有良知良能,只要发掘自己的良心就可以成为圣人,所谓“满街皆圣人”。王学的后辈后学——尤其是所谓的“左派王学”-泰州学派,越来越发展成为一种强调个人主观意志的学问。后来很多崇拜王阳明也是强调王学思想中蕴含着一种所谓的“主观战斗精神”,连蒋介石都很欣赏王阳明的心学。他到台湾把台北草山改为阳明山。

但是到了明亡以后,人们就反思程朱和阳明,认为程朱学派过于讲求“微言大义”,而阳明学派又过于空疏,“游谈无根、束书不观”。明末以后,以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为代表的这些人就主张综合这两家,既不能太空疏,也不能太形而上,即提倡“实学“,所谓”“宗羲之学,缜密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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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故居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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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像

他们在反思明末的“天崩地解”时认为,明代的灭亡并不仅仅是明王朝的灭亡,也是中华文化的一大危机。因此他们的目标就不仅仅是复明而已,而是要挽救中国文化。黄宗羲及其弟子们认为中国文化的危机,并不是明代才有的,而是自秦以来就一直存在。

黄宗羲就曾讲过一句话,“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姓朱的一朝兴亡并不是太大的事,中国文化道统的兴亡才是最需要思考的。如果要延续中国的文化道统,就不仅要检讨明朝一代的成败,而且要检讨自秦制以来的成败。所以黄宗羲、顾炎武等人都提出了对秦制的反思与批判。

尤其是黄宗羲。他死前最能体现他思想的一部书——《明夷待访录》,从书名就知道这在当时是不能出版的,所谓“待访录”。“明夷”系出自《易经》“明夷于飞垂其翼”,“明夷”是“光明隐没,黑暗”之义。“明夷待访”意思是说“如今政治黑暗无法发表,等待有朝一日到了政治清明以后,这本书就会被人重视。《明夷待访录》是中国古代儒家”崇周仇秦“思想的一个代表,对秦制和帝制进行了深刻而强有力的批评。

其中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唯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意为皇帝是天下的大害。有的人是道德本位主义者,当他们谈到皇帝的危害时总是倾向于将其归结于皇帝个人太自私,从某些个人因素着眼等。但黄宗羲指的并不是具体某一位皇帝,他批评皇帝并不只是停留在批评昏君和批评皇权的不当利用。如“荼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搏我一人之产业”。在我看来,他强调的是皇权对个人权利的侵害。顾炎武读到《明夷待访录》后曾击掌赞叹。

可能与浙东地区的商品经济发达、文化繁荣书院林立有关,黄宗羲的“人本思想”在当时浙东文人中引起共鸣。他认为,一个好的社会本来就是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考虑,为自己谋利的——这在当时是较为超前的思想,而且与近代个人主义有共同之处,即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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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学派群像 

在这种社会,谁都不能强迫别人为他人奉献什么,要做慈善,只能自愿。而尽管每个人都可以考虑自己,但还是有一些人,他们不考虑自己,愿意奉献自己而利他、利公。而且这种克己奉公不是被迫,黄宗羲认为利己是个人权利,奉公是不能强迫的,而是发自内心的。

这些人是什么人呢?那就是圣人,由于这些人只考虑别人,不考虑自己,所以大家就推举他,他就成了诸侯。诸侯在自己的“小共同体”或封邑中是克己奉公为百姓服务的,但对外他还是要考虑自己的封邑,没人能强迫他牺牲封邑去造福天下(可以理解为“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的放大版),但仍然会有某个诸侯是圣人中的圣人,自觉地愿意这样做。于是诸侯们就推举他做了天子。

黄宗羲认为这样的社会就是“三代”,因为三代的人就是这样的,三代之所以很好,就是因为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不能强迫他们为朝廷)。既然每个人都有权(right)为自己,那些情愿奉公而不为自己的人就特别吃苦耐劳和任劳任怨。所以当时是没多少人愿意当圣人的,因为圣人并不像后世的皇帝一样锦衣玉食,享受奢华。圣人也不必依靠强权与别人争位,因为当圣人对自己没好处,毕竟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私,只有他不可以。就像传说中的大禹一样,整日劳累,殚精竭虑,什么享受都没有。有点私心的人谁会与他抢呢?“以千萬倍之勤勞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所以他虽然没有强权,但老百姓就拥戴、佩服这样的人,所以愿立之为君。那样的社会是很理想的。

但是秦以后的皇帝就完全反过来了。皇帝不是来自大家的推举,而是来自武力夺权。皇帝剥夺了其他人的自利之权,“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而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皇帝强迫所有的人都只为国家大公无私,而这个国家又控制在我的手里。

君主把自己与国家做一个捆绑——朕即国家,所以让所有的人都牺牲自己只为国家,实际上就是让所有的人都为皇帝本人的穷奢极欲而牺牲。在黄宗羲看来,这是一种最邪恶的自私自利,但是却又打着大公无私的旗号。这就是“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认为这就是一切灾难的根源。

由此,他认为如果要摆脱这个灾难,从明亡得出的教训就不仅仅是如何复兴明朝的问题,而是要复兴中国文化,复兴儒家的道统。而复兴儒家的道统,就是要推翻帝制和秦制,回到三代,才能使每个人的权利得到尊重,才能出得了圣人圣君。因为圣人是不谋私的,当这种圣人自己没有什么好处,只对大家有利,所以大家才能选出来这种圣人。

总而言之,黄宗羲独特之处就在于他不仅痛骂皇帝自私,而且明确指出皇帝可以自私的根源,就在于不许百姓有私。天下人都被禁了“自私”,那皇帝就可以在“大公”的名义下放肆一己的“大私”了。反之,百姓的个人权利都能得到保障,皇上的私欲才能受到制约,那才可以指望出现圣人式的“古之人君”。

黄宗羲不仅是抨击的辗转思想家,而且实际上也是论证每个公民个人权利的思想先驱。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整部《明夷待访录》把秦制的方方面面,从科举制度、赋税制度、官吏制度到郡县制度都骂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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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夷待访录》

当然黄宗羲给出的方案是很乌托邦的,即认为西周时期最好。而且具体就治理而言,他非常强调“学校”。他大量的篇幅都在谈怎么办学校。他讲的学校不光指学习的地方,而且是一个决定天下之是非的地方,实际上是指一种议政方式,即天下之是非不能决定于君主,而要决定于学校,学校就是个舆论场。

所以他认为学校不能是官办的,学校的领导不能是官员,必须是身为布衣的有学识之士,包括已经退休的官员。官员在任时不能当学官。只有到退休后如果你真的有德行有学问,学校诸生可以推举你当校长——他倒没有讲一人一票,但是他强调的是要知识分子推举,由诸生推举谁来做学校的学官。

学官的作用是什么呢?这些学官办学,授徒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任务是评论国事,用我们今天的话讲就是参政议政,而且专门批评君主。言下之意学校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场所,就是不以君王之是非为是非,而公其是非于学校。通过学校让大家来议政,这个所谓的“学校”就颇有点像议会制了。

黄宗羲的这些思想超越了当时同时代人批评暴君的言论,实际上他批评的主要是制度,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君主。而他力主建立的是一套制度,而不仅仅是教人修身养性,提高道德。更重要的是他要建立的制度就是限制君权、保障民权(至少是“布衣”之“士”权)的。这就与所谓的“法家”相反,因为法家固然不讲道德而专讲赏罚之制,但其所谓的法制是专以民权为敌而以君权为无限的,这正是梨洲所斥的“非法之法”也。

今天仍有朋友以为法家是主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缺点只是立法过程不闵煮而已。其实,“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与“得人心者得天下”一样,只是民间的期望之语,从来不是秦制下的现实,法家也从未讲过这句话。法家确实主张皇上杀人不受任何身份限制,杀个宰相跟杀个乞丐一样,王子与庶民自然也可以“平等地”成为皇权的刀下鬼。但这绝不是“在法律(包括所谓的恶法)面前人人平等”,而只是在皇上的意志和淫威面前人人“平等”。法家的确不讲道德而只热衷于编织“法网”,但问题是:他们治理国家的标准固然不是道德,却也不是法律条文本身,而只是皇帝的眼色——因为法律不就是皇上的意志吗?

法家主张“法后王”,其实就是法今上。哪怕是先王定下的法律,甚至法家自己编制的法律,今天的“人主”一高兴就可以改。所谓“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所以这些酷吏一方面善织“法网”,另一方面自己就“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为了迎合“人主”,什么“挠法”、“曲法”、玩法、枉法的事都可以干。“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上面要整这个人,即使按照他们制定的法律这人没有罪,也要把他弄死。如果上面要保他呢,即使他明明犯了法,也可以受到包庇。

反倒是那些“从道不从君”的“循吏”,平时重视道德教化,提倡仁义治国,一旦需要动用法律,也能够不阿上意,真正按法律条文办事。所以黄宗羲认为,古儒尊奉的“三代之法”才是天下之法,而秦制法家的“一家之法,非天下之法也。”这种一家之法不为天下人谋公正,只为皇上防天下人,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亂即生於法之中,所謂非法之法也。”

可以说,就历代古儒对秦制法家的批判而言,黄宗羲也达到了一个传统的高峰。

黄宗羲不仅是思想家,也是史学家。他应该算是明清之际东林史学的一个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固然非常尖锐,也很深刻,但也有不足的地方。而以今天的眼光看来,黄宗羲作为史学家就远不如思想家那么高明。或许正因为他的思想家火候太足,常常无视“价值中立”,其历史叙事常有以论代史、先入为主的毛病。东林后代的烙印在他身上太深,以东林是非为衡量标准。因此他记录历史时很多时候是思想先行的,即按照他的价值观臧否人物,基本上是按照东林党人的好恶来写,很多说法显得不太客观。

在南明史的考证方面我受顾诚先生的影响很深,顾先生就很看不惯黄宗羲写的历史著作,认为他那些东林史观的作品主观性太强。比如说他对于钱谦益这些东林党人评价很高,但是钱谦益后来被证明是个没有骨头的人。相反,一些人跟东林党人关系不好,就被他们骂为阉党。比如马士英,算是东林史观的南明第一号奸臣了,但他后来反而没有投降,最后也是被俘殉国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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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书院旧址

黄宗羲写历史时带有东林党人的偏见并不奇怪,因为他本人以及他父亲,都是非常典型的东林党人。东林党人写历史当然是有不少问题,但他们在当时毕竟是比较敢讲真话的人,是能够跟权贵进行抗争的人。而黄宗羲更是他们中思想深刻之人。我认为不光是黄宗羲,包括王夫之顾炎武这些人,我们现在应该把他们当做思想家来看待。

至于历史叙事,明清之际第一手记载如档案、方志、当事人记述浩如烟海,不像汉时去今已远,吉光片羽,只有班马数家之言存世。今人应该有能力兼听则明,从史料中考出可信之南明史,而不必期待黄宗羲或其他一二名家如汉代的司马迁那样充当“太史公”也。

这就是我现在对他的一个基本评价。黄宗羲对秦制下的很多具体政策的思考,比如我谈到中国赋税改革时所引的、后来称之为“黄宗羲定律”的那番话,我觉得黄宗羲讲得很精辟。总之他是一个能够给我们提供很多借鉴的先贤。

(*上述文字由录音整理而成,未经作者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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