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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逼儿子妻离子散,三告子女均胜诉:“老无可依”是谁的错

 w我的工程 2022-02-01

Hello,我是观观,咱们又见面啦

2014年的除夕夜,广东佛山区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的民警,在管辖的小区内巡查时,发现一名七八十岁的老人,正在小区的显眼位置张贴写满大字的告示。

民警见状,上前拜托老人不要再贴了。先不说这样的行为会损害公共卫生和社区环境,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也不该在大过年的折腾自己。

但老人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而小区里的大字报也引来了周围居民的疑惑和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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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报的标题是:看那毒女人卫某的丑恶面目。

内容充满了对卫某的攻击和谩骂。

小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这位老人经常在小区贴大字报,他们已经撕了好几次,但每清一次,她就贴一次。

无奈之下,居委会请物业公司帮助清理,但老人看到后总会追着物业人员去骂,不让人撕。

到底是怎样的恩怨,让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不惜以这种“昭告天下”的方式也要揭露一个人的“恶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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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儿子本来是好人来着,就是那个毒女人弄坏的,我好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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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大字报的老人姓余,而她口中的“毒女人”,名叫卫红,她是自己的大儿媳,也是大字报标题中被指责的对象。

余大妈共有4个子女,两个女儿在深圳,两个儿子在佛山。

余大妈年轻的时候靠做衣服为生,大儿子经常会帮忙,很听父母的话。但自从结婚后,原本听话懂事的大儿子整个人都变了。

“家务的开支都是我儿子出的,用不完的钱还要上交给她,她的钱就全部存在银行里边,所以我的儿子身无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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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儿媳不满的不只是余大妈,余大妈的丈夫在提起儿媳时也是愤愤不平。

老两口一致认为大儿子结婚后,钱就被儿媳卫红牢牢把控着。这让他们很不满意,但他们的大儿子似乎并不认同这种说法。

余大妈的大儿子叫阿明,得知记者是父母找来的以后,当下便知记者想要采访自己的用意。

他不愿意露面,更不愿意见到自己的父母,只是通过电话的方式向记者大倒苦水。

阿明说,自己三十岁才结婚,结婚前自己的全部工资收入全都被母亲拿走了。结婚以后,除正常的开支外,剩余的钱也都给了母亲。

但即便如此,母亲还是不满足。

“她不满足的,她还想要掌管我妻子的那份钱。我有一个家庭的,(钱)怎么能给你掌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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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大字报的描述里也可以看出,经济问题是余大妈对大儿子、大儿媳,产生不满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余大妈对儿子阿明一家,多年来极少与父母来往的行为也颇为不满。

据余大妈的老伴儿讲,大儿子阿明与自己同住一个小区,相隔仅两栋楼,直线距离也就100米左右,但阿明却极少来看自己的父母,逢年过节也不走动。

如果说,之前两代人的矛盾还只是日常琐事,磕磕碰碰的话,那么2013年,余大妈的一场病,则成为双方关系恶化的爆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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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2013年,他就像想气死她,不服侍。”

2013年1月份,余大妈在花园锻炼时不小心扭伤了腰。经医院检查,余大妈患上了严重的骨质疏松症,需要长时间在家卧床休养。

余大妈的老伴儿说,那段时间住得最近的大儿子阿明没有第一时间来看望受伤的母亲,反而是家在深圳的小女儿坐了5个小时的车回来照顾母亲。

后来小女儿还请假在家照顾了余大妈16天。

病情好转后,小妹和大哥阿明商量,希望已经内退的大哥,能够在家照顾母亲,并由自己出钱补贴大哥。

补贴的钱不算多,也就2300元。但就是这2300元钱,成为了余大妈和儿子阿明,矛盾升级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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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妈说,阿明虽然拿了小女儿的钱,却并不想伺候自己。

“我的女儿一走,他就回家。回家跟老婆商量,然后马上就刁难我。叫他煮饭给我吃,他也不煮。叫他拿点东西给我吃也不给。”

对于余大妈的控诉,阿明表示:母亲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阿明说,自己当时已经辞去工作,没有了收入来源。小妹给的2300块,全被母亲要求给她买菜买米和买营养品,自己一份钱都没拿到。

阿明觉得自己照顾了生病的母亲,钱也用在了母亲的身上。如今却被说成不孝顺老人,他心中充满了委屈和愤怒。

“她现在真是把我气得浑身发抖,老人家她有病了,我服侍她,她还要我不要出去工作,要一直服侍她。”

原来阿明为了照顾母亲,已经辞职两次了,平时除了退休金外,不但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还要忍受母亲的谩骂和指责。

作为儿子,他只能用“得寸进尺”四个字,来形容自己年迈的母亲。

可余大妈和老伴儿却将亲子矛盾的“锅”全甩到了儿媳身上,他们始终认为儿子如此“叛逆”的原因全是受到了儿媳卫红的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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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这次余大妈贴大字报辱骂儿媳,也是因为在一次争吵中,儿媳卫红的话激怒了他们。

“她说有本事你就写出来,贴出去,让整个佛山人都知道”

大儿媳卫红,是当地的一名小学教师。余大妈不但在小区张贴了辱骂和指责儿媳的大字报,她甚至还找到学校和教委的领导那里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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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去闹了,教委去闹了。哪儿都去闹了,还贴了一年多的大字报,还要告我妻子。这谁能忍受得了?作为一个男人,连自己的父母都搞不定,是一年多啊,每天贴大字报,侮辱,谩骂。”

母亲的做法让阿明既无奈又痛心,那大儿媳卫红真的像余大妈描述的那样挑唆丈夫苛待老人,不讲道理吗?

其实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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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卫红这个人平时很健谈,对大家也都很友善。至少在他们这些外人看来,感觉不像老人家所说的那样蛮不讲理。

甚至还有小区的邻居主动向记者证明:

个人家庭情况,旁人不好说些什么。但大字报里的内容大家都看了,有些东西是假的。老人的儿子、儿媳都是很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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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余大妈与阿明之间的家庭矛盾,小区居委会也进行过调解,但都没有什么效果。

“我们调了四五次,对阿婆说,真的是调不动了。建议他们到警局那边去调一下吧。她说好啊,走到半路,她又说,我没犯法,干嘛要去派出所,然后又跑回来,又来闹。很顽固的一个老太婆。我们做调解那么久,都没见过这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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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来,在周围人眼里,这对母子之间的矛盾之所以难以调和,余大妈自己多少存在些问题。

最后,经过几番折腾后,大儿媳卫红与阿明离了婚,但余大妈却并不相信。

“没有离婚,百分之百没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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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妈说得十分肯定,但这也只是她个人的想法而已,因为街道处的办事人员翻查过小区住户的户口底册,证实了阿明与卫红在法律上已经离婚了,并且还在婚姻登记处拿了离婚证。

街道居委会副主任也证实了阿明与卫红离婚的事实。

“她儿子跟他老婆离婚,在哭。一个大男人在这里哭,他说:我没办法,我跟老婆结婚那么久,没有给她享受过什么,只有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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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阿明,心情非常失落。他觉得自己对不住妻子。父母这样闹,只能给妻子带来麻烦,只有离婚才能让她幸福。

余大妈之所以自顾自地坚信儿子跟儿媳没有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她想不通。

她想不通,如果儿子真的跟那个“罪魁祸首”离婚了,怎么会与自己的关系没有得到丝毫的缓和?

那是因为在儿子阿明心里,母亲的种种行为,其目的就是想要搞垮自己这个小家。

“她的目的就是想搞垮我这个家。现在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说,她应该是感到很高兴了,现在我已经妻离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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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了,但他依旧不愿意回到自己身边照顾自己。“儿子不孝”的罪,既然甩不到儿媳身上,就只能让儿子自己“认罪”了。

母子双方的矛盾已经越来越大,再后来,余大妈干脆一纸诉状,把大儿子阿明告上了法庭。

“我为什么要告他到法院呢?我写了好多信,放到他那个信箱,我给了一年的时间,给他下那个台阶,他不肯下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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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余大妈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自己的大儿子阿明:

要求他每月支付自己600元的赡养费,另外每周回家探望自己1到2次。

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结合被告人的收入状况,判处大儿子阿明,给付母亲赡养费每月500元,每月探视老人一次。

官司结束了,拿到判决,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但母子亲情却落到法庭相见。这也许并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

“表面上算我赢,实际上我没赢。对我打击很大很大,我不是傻瓜。没赢啊,起码一周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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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之后,阿明每月将500元的赡养费,通过银行转账给余大妈,但他并不想见父母。

跟大儿子阿明的这场官司,余大妈虽然拿到了赡养费,但最终还是没能让儿子回到自己身边。母子二人虽然同住一个小区,相距仅百米之遥,却至今都没有见面。

每个月500块钱冰冷的银行转账,也许不是余大妈想要的。因为紧接着2015年,她又起诉了自己的大女儿。

据余大妈老两口说,告大儿子阿明,是因为不满意儿媳卫红的做法。而状告大女儿阿丽,则与大女婿有关。

余大妈告诉记者,大女婿早年间做生意时,曾得到过自己小女儿的帮助。现在大女婿生意做大了却没有给这个家相应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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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女儿在深圳,她拿到我小女儿的残疾证,办了一个大商场,赚了上千万。他(大女婿)赚了好多钱好多钱,一分钱都不给我。”

也许是不想与母亲当庭对峙产生新的矛盾,大女儿阿丽没有参与法庭答辩。法院对此做出了缺席判决。

所以,余大妈第二次状告子女案,再次胜诉。

法院判决大女儿每月支付余大妈赡养费500元,对于判决结果,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两场官司,余大妈都拿到了胜诉判决。然而,到了2016年,老人又再一次将大儿子,大女儿,一同告上了法庭。

老两口认为,之前判决的500元赡养费,并没有教育到两个子女。

而他们所能想到的,加大力度的“教育”,就是要求大儿子阿明支付赡养费每个月1300元,大女儿阿丽每个月支付3800元。

法院根据余大妈的身体情况,以及两位被告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做出了一审判决:

原告的四个子女,对原告有同等的赡养义务,法院综合考虑之后,判决被告大儿子,大女儿每个月向原告支付的赡养费增加至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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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余大妈老两口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儿子阿明出现在了法院门口。看到两位老人后,阿明便扭头走了出去,似乎并不想与父母共处一室。

领了判决书后,阿明连看都没看一眼就骑车离开了,终究没有与年迈的父母见上一面。

而拿到判决书后的两位老人,相互搀扶着离开了法庭。走着走着,余大妈突然哭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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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了,三场官司下来,老人虽然得到了儿女的赡养费,但母子关系从剑拔弩张到形同陌路,这应该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但这样的结果,既在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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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本应是一个和谐的、民主的、温馨的小天地,可有一方就是要在这小天地中称霸,领导一切,指挥一切,统治一切。

这种在家庭中实施霸权的做法,在现代中国家庭中,称霸的结果不再是家庭的巩固,而往往是家庭的解体。

因为搞“霸权主义”的人,往往唯吾独尊,不容置疑。问题出现时,也总是习惯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不会察觉到自己的不足,也从相信自己会有错的地方。

余大妈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完全充斥着“霸权主义”。

包括“要求”儿子辞职来照顾自己,在亲子矛盾十分严重的时候,给儿子写信,还要美其名曰是“给台阶”。

这种高高在上,等着对方认错的态度,只会将儿子推的越来越远

毕竟在儿子阿明心里,自己如今妻离子散的境遇都是拜母亲所赐,他对母亲的怨已经大于爱了,这种前提下,想要缓和矛盾,余大妈主动示弱才是正确的“给台阶”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余大妈虽然与儿子家相隔仅百米,儿子因怨没有主动上门看望过父母,可余大妈和老伴儿也没有主动去敲过儿子家的门。

至于儿媳阿丽是不是余大妈口中的“毒女人”,至少在外界看来,她是个不错的人。

她和余大妈的婆媳矛盾,我们无从知晓,但在采访中还是可以窥探一二的。

比如,这个家的矛盾起始,就是从儿媳卫红不上缴工资开始的。

对于余大妈来说,这一行为无异于是在挑战自己的“权威”。

因此在她的口中,是儿媳让儿子变得“身无分文”,儿子种种“不孝顺”的行为也都成了儿媳的挑唆。

哪怕儿媳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她张贴大字报一年多,也足够让自己出口气了,但偏偏还要跑到儿媳的工作单位去闹。

结果问题一点没有解决,反而越闹越大,最终导致儿子一家妻离子散,自己也与儿子对簿公堂的局面。

心理专家曾说过,子女结婚以后,是有两个家庭系统。

一个是从小长大的原生家庭,一个个是以小夫妻俩为核心的小家庭。在这两个家庭排序中,应该是以新的核心家庭的夫妻关系要优先于旧的原生家庭的母子(女)关系。

这种话,当母亲的人可能不愿意听。

婆婆老想把自己的儿女们拉回到原生家庭的角色和位置上去,但是这样就会跨越了一个家庭的边界,非常容易引发家庭的冲突与混乱。

除了在家庭内部搞“霸权主义”外,余大妈的“心口不一”,也是矛盾得不到解决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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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第一次将儿子告上法庭,除了要求支付几百元的赡养费外,重点还是在于每周1到2次的回来探望自己。

然而法院判的却是要求阿明每月探望父母1次。余大妈当下没有上诉,则表明自己对判决是没有异议的。可她转身却又对记者说,自己输了。

她说,起码一周看自己一次也好,儿子只转赡养费不来看她的举动,对她打击很大很大。言语中,无不渴望儿子的关爱,但她又是怎么做的呢?

她再次将儿子告上法庭,诉求中压根没提到探望几次的事,而是只要求儿子阿明将赡养费提高到每个月1300元。

她在法庭外,边走边哭的行为,又让人怀疑她到底是为母子离心而难过还是因为只拿到600元的赡养费而感到不值呢?

如果说,余大妈对儿子的感情是否与利益挂钩还模棱两可,那她对大女儿的不满,就完全是赤裸裸的“金钱诱惑”。

女婿创业借助了小女儿的残疾证,所以希望女婿回报自己,这样的要求,勉强的有点无理取闹。

在余大妈口中,大女儿和女婿赚了几千万,但法院判决是根据实际的收入情况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从每月600元的赡养费可以看出,余大妈显然是夸大了大女儿一家的实际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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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的最后,余大妈和老伴儿站在自家的阳台上,往外望。因为从阳台望过去,两栋楼后面就是大儿子阿明的家。

余大妈说,她特别想修复儿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最希望过年过节,自己的4个子女都到齐了跟自己一起吃饭。

可就这百米之遥,谁都不愿意主动向前踏出一步,这世上最遥远的亲情不过如此。

亲还在,子也养,无情无爱,最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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