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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坛盟主沈璟

 苏迷 2022-02-02
《姑苏晚报》2022年01月24日 B06版

  何笛

  一

  由务农耕读转而走向科举仕宦,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到明代中后期,松陵沈氏成了当地的名门望族,有“吴兴骚雅领袖江南”之誉,而真正使它实至名归的,则是沈璟。

  沈璟(1553—1610),字伯英,号宁庵,自号词隐生。沈璟自己的住宅名小潇湘,在垂虹桥遗址东,原吴江中学桃园的位置。

  沈璟与他的四个兄弟(含堂兄弟)沈瓒、沈珣、沈珫、沈琦都由科举中进士,一门之中,兄弟连举,人称“沈氏五凤”。

  由沈璟开始,沈氏的家学转向了戏曲,形成了以沈璟为代表的吴江派,是中国戏曲史上第一个成熟的戏曲流派,沈璟本人被尊为“曲坛盟主”,和同时代以汤显祖(江西临川人)为代表的临川派,双峰对峙,对当时和后世的曲坛有重大影响。

  先来看看吴江派的人物。

  吕天成、王骥德、卜大荒、叶宪祖、冯梦龙、顾大典、范文若、袁于令、汪廷讷、史盘等人一个个都是当时的戏曲名家,不仅创作了数量可观的戏剧作品,亲自登台表演,而且不少人还有戏曲理论传世。

  如吕天成所著《曲品》二卷是一部以分列品第方式评论戏曲作家与作品的著作,保存了许多珍贵资料。王骥德所著《曲律》,被推崇为明代曲学的集大成之作,论述南北曲源流、南曲声律、传奇做法及编剧理论、剧本结构、文辞、科白以及作家作品的评价等,对后来李渔的理论有直接的启导意义。冯梦龙编的《太霞新奏》十四卷,所选南曲以吴江派作品为主,篇后有冯氏评语,大多指点作曲方法,间及曲坛掌故,具有实用性和研究价值。

  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支持沈璟的戏曲理论,重视作品的舞台表演,即所谓场上之曲。

  在吴江派作家中,沈氏家族成员尚有沈自晋(1583—1665,沈璟侄),在沈璟《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基础上著《南词新谱》,弘扬了沈璟曲学理论的精华,在戏曲理论与实践上能兼临川派与吴江派之长,所著传奇《望湖亭》最著名,《望湖亭》是较有现实内容的喜剧,舞台影响也比较大。《望湖亭》写书生钱万选在颜家开馆,被迫代主家相亲、迎亲,因天降风雪,只得先完花烛,在洞房苦熬三日,归后,被主家告于官府,县官将女判给他,后入京应试,高中状元而归,喜成婚配。作品被冯梦龙选编的《太霞新奏》推为压卷之作。沈自征(1591—1641,沈璟侄)仿元人作北曲《渔阳三弄》(含杂剧《鞭歌妓》《簪花髻》《灞亭秋》三种)被时人评为明代以来“北曲第一”。以及沈自昌(著《紫牡丹记》)、沈永令(著《桃花寨》)、沈自南(著《艺林汇考》)、沈永乔(著《玉带城》)、沈宠绥(著《度曲须知》,论述南北曲演唱技巧,为后来昆曲演员唱曲的依据)等十数人。沈璟的孙媳叶小纨(分湖文学世家午梦堂叶氏成员,沈宜修次女)感怀其姐叶纨纨、妹叶小鸾才高而早夭,撰写杂剧《鸳鸯梦》,由此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有作品流传的女戏剧家。因而,也有人用吴江派指称沈氏家族的。

  二

  沈璟似乎是为戏曲而生的。万历二年(1574)中进士时才二十多岁,少年得志,看起来前途一片光明,历任兵部、吏部主事、员外郎,历官至光禄寺丞。假定没有官场的变故,这世上只是多了一个淹没在历史烟云中的官吏,少了一个影响后世的戏曲流派。偶然与必然共同作用,沈璟先以上疏获罪降职,后又因涉嫌乡试舞弊案被劾,告病弃官还乡,时年三十七岁。归乡后,家居三十年不出,致力于戏曲声律研究,并编写传奇剧本,直到去世。

  应该说,在沈璟生活的年代,他的家庭还是比较富有的。其祖上有多人为进士出身,担任着各种官职,到沈璟的时候,沈氏已成为松陵望族文苑世家,这为他的戏曲研究和创作提供了物质条件,使他能够有条件在家里养戏班子,与一班同好的文人,每日听听戏,写写词曲,谈及声律,辄尾尾剖析,终日不置。甚至躬身登场,探索场上之曲的规律,过他所自称的“词隐”的生活。

  沈璟的传奇著作有《属玉堂传奇》十七种,今有全本的只存七种,其余十种仅有部分残曲,其代表作为《义侠记》,是沈璟作品中流传最广之作。《义侠记》取材于小说《水浒传》中的武松故事,从武松景阳冈打虎开始到上梁山结束,中间添有武松妻贾氏与母亲寻访武松路遇孙二娘等情节。剧中对武松打虎、杀西门庆写得比较精彩,后世(包括现代)许多剧种的《武松打虎》剧目都采用《义侠记》本子。《红蕖记》《埋剑记》《双鱼记》以情节离奇、关目曲折取胜,表现出重视舞台效果的倾向,对后来的戏剧创作有一定影响。《博笑记》别开生面,二十八出写了十个小故事,合则为一本,拆则可单独演出,开了晚明折子戏的先河,形式上有创新,内容多讥刺世事的混乱颠倒,也有一定特点。

  沈璟的戏曲理论专著有《遵制正吴编》《论词六则》《唱曲当知》《南词韵选》《北词韵选》等,其《二郎神》集中论述其曲律见解,所著《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在前人著作的基础上对南曲七百十九个曲牌进行考订,厘定曲谱,规定句法,注明字句的音韵平仄,给曲家指出规范,被推崇为南曲格律范本,成为后人制曲和唱曲的权威教科书。他的曲论主张得到当时戏曲名家的支持,被奉为领袖,从而形成吴江派。

  元、明时期,是戏曲发展的一个高峰,南戏,就是在这一时期由北而南发展出的一个戏种。南戏(又称南曲)是相对于以元杂剧为主流的北曲而言的,兴盛于以苏州为中心的南方地区。

  吴江派所重视的南曲,发展到后世即为今日的昆曲。

  三

  沈璟对戏曲的主要贡献在戏曲理论,强调戏曲创作要合于舞台表演,要由“案头”之曲成为“场上”之曲。

  这是基于当时曲坛弊端提出的,作曲者和唱曲者不熟悉南曲曲牌格律特点,唱曲者不知晓文义,作曲者不能审音,造成舞台表演时比较难听,针对作曲者和唱曲者,沈璟分别为他们提供理论,实现舞台表演案头与场上的统一。

  沈璟的曲论要点有二,一是格律至上,二是推崇本色语言。《词隐先生论曲》有云:“名为乐府,须教合律依腔。宁使时人不鉴赏,无使人挠喉捩嗓。说不得才长,越有才,越当着意斟量。”“怎得词人当行,歌客守腔,大家细把音律讲。”在文人作传奇者渐多而所作往往不合音律的明中叶以后,他提出这样的主张是有积极意义的。他所说的本色,着重于语言的朴拙浅俗,这对于明传奇过于偏重文藻骈骊的倾向有纠正的意义。

  吴江派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戏曲理论,主张戏曲创作容许“有意驾虚,不必与事实合”,重视戏曲结构,注意舞台演出特点。评曲强调“当看其全体力量如何”,注意结构布局,重视情节发展的节奏,兼及人物角色、曲词宾白等,初步建立起古代戏曲理论批评的体系。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提出“论曲,当看其全体力量如何”的原则,这既是从批评来说,也是从创作来说。前人论戏曲,大多从一个方面甚至摘取个别曲子、个别字句来评析,吴江派提出从整体上、从各种因素的组合效果来评判一部戏曲作品,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所谓“全体力量”,具体说来,又重在两点:“大头脑”和“大间架”。前者指一部作品的立意以及关键情节,后者指一部作品的总体结构。这已经涉及戏剧文学的基本问题,不过,仍没有注意把虽同称为“曲”而实际性质并不相同的散曲和戏曲分开,所以没有能够在戏剧文学这一层次上充分展开。

  沈璟所关注的,主要是戏曲中的歌曲部分,于歌曲又特重声韵之和美,这和汤显祖从戏剧文学的角度主张“以意趣神色为主”的着眼点是不同的。沈璟曾因《牡丹亭》不合他的以昆腔为准的音律要求,将之改为《同梦记》(吴江派中其他人也曾这样做),引起汤显祖的强烈不满。汤显祖在《与宜伶罗章二》中说:“《牡丹亭》要依我原本,其吕家改的,却不可从。”在《答凌初成》信中说:“不佞《牡丹亭记》,大受吕玉绳改窜,云便吴歌?”都称修改者为吕玉绳。实际上,汤所称“吕家改的”即沈璟改本,沈璟曾改《牡丹亭》字句不协律者,由吕玉绳转交汤显祖。由此引发戏曲史上著名的汤、沈之争,亦即吴江派和临川派之争。

  四

  汤、沈之争的焦点是音律在戏曲中的地位,或音律与词采的关系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汤、沈之前就已为人所关注。因为中国古典戏曲属歌剧性质,表现情节的唱词要附着于一定曲谱之上传达给观众。但它又不像西方歌剧先有词后谱曲,而是先有固定曲牌,作家按曲牌规定调式填词,曲词只有合律,演员唱起来才顺口。但曲律又往往束缚文辞的意趣神色。所以,音律与词采关系问题,向来为人所重视。

  在这个问题上,沈璟观点有二。一是特别推重格律。他在《词隐先生论曲》中说:“名为乐府,须著教合律依腔。宁使时人不鉴赏,无使人挠喉捩嗓。”“宁协律而调不工,读之不成句,而讴之始协,是曲中之工巧。”二是在语言上提倡“本色”。他说:“鄙意癖好本色。”他在《曲谱》中所引例句,大多采自民间,良玉不雕,美自天然。他平时也注重向民间学习,李鸿在为他《南九宫十三调曲谱》所作序中说,他不喜饮酒,但时从友人出入酒社间“闻有善讴,众所属和,未尝不倾耳注听也”。

  当时曲坛两大派别在戏曲理论上各执一端,互不相让。吴江派主曲律,临川派尚意趣,两派之争,对传奇创作和戏曲理论的批评有推动作用。吴江派对曲律的过分强调,束缚了内容和情节的展开,因而其影响不及临川派。 汤显祖是一位杰出的剧作家,但他对如何从事戏曲创作未提出系统的意见,他主张重“情”、重“意趣神色”,也不是专门从戏曲来谈,而是他的哲学思想、文学思想的一贯表现。把戏曲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从音律、语言、演唱乃至结构诸方面进行较深入的探讨而造成广泛影响的,是以沈璟为首的吴江派。

  吴江派重音律,重舞台性;临川派重意趣,重文学性。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汤、沈之争发生后,许多戏曲家持折中调和之论,认为两派各有值得肯定和批评之处。

  沈璟戏曲理论和吴江派诸作家的实践,对于扭转明初骈俪派形成的脱离舞台实际、崇尚案头剧的不良风气,起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吴江派的革新主张主要体现在形式上而不是在内容上,因此,这种革新的影响和意义就远逊于临川派。在戏曲创作的实践上,他们的传奇多数没有流传。

  在戏曲理论上,吴江派对后世的贡献是相当大的,吴江派以“本色论”和“音律论”为支柱,统一了案头与场上的二元理论,完善了昆剧的曲学体系,在中国戏曲史上留下了灿烂的一笔。

  吴江派理论的出现,表明戏曲的地位在晚明有显著提高,它已经成为士大夫普遍重视、像诗词一样受到认真探究的艺术形式。它同时也具有推广曲学知识、促使作家更严密细致地从事创作的作用。晚明后期直至清代前期的剧作,在艺术形式上发展得更为完善,和这一理论有很大关系。

  作为一个重要的戏曲流派,吴江派活跃于明末,入清后,吴江派便不复存在,但对后世的戏曲创作理论与实践,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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