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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鸿福广大 2022-02-0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产业扶贫政策,加快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贵省花卉产发展划(2008-2020年)》(200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全国扶贫攻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226号)、《贵州惠水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脱贫基金领〔20163)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现状,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产业扶贫建设为载体,不断壮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品位、增强特色,促进全县花卉苗木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为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业化扶贫的目标,坚持以下原则推进发展。

(一)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的引领、导向作用,积极扶持有实力、会经营、懂技术的花卉苗木企业和个人。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科学编制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快推进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创特色、树品牌。

(三)平台运作协会参与。充分利用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在投融资项目建设的作用、发挥花卉苗木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加大花卉苗木企业和大户的带动示范作用,建立市场连基地、基地带农户(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机制。

(四)统筹兼顾总体提升。将现有花卉苗木基地提质增效,对新建设基地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基地建设区域布局、功能划分等。

(五)科技支撑创新发展。依托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研单位、龙头企业的技术力量,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和推广力度,创新花卉苗木培育方式,提高产品竞争力。

(六)以花为媒延伸产业。加大对花卉苗木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花卉苗木产业与旅游、休闲观光、户外运动等延伸产业有机结合,提高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三、建设目标

2020年,花卉苗木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设施化、工业化方向发展,花卉苗木基地建成规模达10万亩以上,花卉苗木综合经营收入达25亿元以上,建成贵州省最大的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和供给基地,使花卉苗木产业成为带动贫困户(易地搬迁贫困户)就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四、规划布局

以规划为引领,明确功能分区,高起点、高标准制定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规划,建成惠水花卉苗木产业一园四带十基地一园:惠水花卉苗木产业园。四带:贵惠高速产业带、惠罗高速产业带、惠都高速产业带、好花红大道产业带。十基地:全县10个镇(街道)分别建成一个花卉苗木基地。

(一)高速公路、重要旅游通道产业带结合高速公路、重要旅游通道的绿化彩化、乡村振兴规划,沿惠水县贵惠高速、惠罗高速等重要通道规划布局,形成重要通道花卉产业带。

(二)环涟江大坝两侧低丘缓坡产业带。充分发挥涟江大坝的自然、区位优势,规划环涟江大坝两测低丘缓坡绿化苗木产业带。

(三)产业基地。全县10个镇(街道)分别建成一个花卉苗木基地2018年基地面积500亩以上。

五、扶持政策

(一)资源整合扶持。2018年起,县政府每年从涉农整合资金中统筹安排30%用于新建花卉苗木园区基础设施(含规划设计、灌溉系统、道路系统、信息系统、交易平台等)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脱贫攻坚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以及发改、交通、农工、林业、水等部门项目进行扶持。

(二)产业发展扶持。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花卉苗木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给予如下政策扶持。

1、土地流转扶持 。在产业规划区内,一次性流转集中连片土地达到500亩以上的,建成苗木、休闲观光园区的,全额补助前两年产生的实际土地流转费,后两年补助实际产生的土地流转费的50%;一次性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的,建成苗木、休闲观光园区的,全额补助前三年产生的实际土地流转费,后两年补助实际产生的土地流转费的50%

2、生产设施建设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大棚的(钢架结构,180m2/个),按2000/个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建设连幢温控大棚5000m2以上,用于室内花卉(兰花、鲜切花类)生产的,按200/m2补助。

3、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在规划区灌溉水源由政府完成灌溉水源,并将供水管道建到规划区。安装节水喷灌等设施的,按1000/亩的标准一次性补助。

4、金融贷款贴息扶持。花卉苗木企业(种植户)在银行贷款用于花卉苗木产业建设,企业可向政府申请贷款贴息补助。一是符合产业建设导向的建设项目,向林业部门申请贷款贴息;二是未能申请到贴息补助的项目,经县政府认定核准后,政府给予贴息补助。

5、扶持条件。一是拟建设的花卉苗木基地必须制定规划方案,报县林业局审定批复后按方案组织实施。二是新建苗木基地建设时限为6个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

(三)扶贫产业子基金扶持。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以申请脱贫攻坚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的方式用于支持我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1、基金使用。申报项目基金成功后,由政府平台公司与花卉苗木协会组建联合运营公司,组织项目实施,运营公司设立银行监管账户,监督资金使用和投放。项目基金的投放,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对涉及的花卉苗木生产企业(个人)和项目资金的投放。一是采取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或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由平台公司监管,企业在基金投放银行设立账户,所有花卉苗木销售资金通过监管账户。二是现有花卉苗木企业实施的项目由平台公司、花卉苗木协会共同监管,每个企业在基金投放银行设立账户,所有花卉苗木销售资金通过监管账户;三是基金投放额度由花卉苗木协会审核把关,并承担担保责任;四是企业(个人)申请基金需现有企业三户联保,才能投放基金;五是引入保险机制,企业(个人)申请基金,需购买保险,防止企业法人(个人)因病死亡或至残无力偿还基金的风险。

2、扶贫产业子基金贴息扶持。花卉苗木企业(种植户)申请扶贫产业子基金用于花卉苗木产业建设,由政府给予3年的贷款贴息补助。

六、利益联结机制

充分利用花卉苗木产业劳动力密集型的特点,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产销对接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与农户(贫困户)做好利益联结。

(一)就业带动。花卉苗木产业建设用工量大,平均每亩苗圃地年用工量在15人次以上,项目实施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移民搬迁贫困户签订就业协议,确保项目建设能带动贫困户脱贫。

(二)土地流转。新建花卉苗木基地,项目建设期以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用于项目建设,土地流转费按项目建设地的价格支付,一付三年确保农户收入不受影响。

(三)土地入股。新建基地建设期满后,做好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全覆盖,由项目实施企业与农户签订土地入股分红协议。

七、工作措施

(一)组建专门机构,加强政策宣传。一是成立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负责全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二是涉及花卉苗木产业建设规划的镇(街道)成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做好花卉苗木产业建设的服务工作,特别是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加大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使项目区群众自觉支持参与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三是在土地流转、修建道路、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相关职能部门为入驻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推动土地流转,强化土地利用。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土地向龙头企业和专业种植大户集中。

(三)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建设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花卉苗木产业和县城周边环境的美化、绿化规划,实现产业布局区域化、产业生产规模化、产品质量标准化、产业管理规范化。

(四)发挥协会作用,规范市场运作。完善新一届花卉苗木协会组织体系,强化协会职能,充分发挥信息收集发布、市场预测、对外联络、对内沟通、协调价格、引进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县内外花卉苗木供求信息共享制度和各类绿化工程招标采购协调机制。完成对全县花卉苗木品种进行普查,建立健全档案和对应的生产、销售质量标准。

(五)加大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我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广泛招强商引强资,吸引知名花卉苗木企业落户我县。二是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切实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018—2020年,力争再申报省级花卉苗木龙头企业3家以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惠水县花卉苗木产业的建设质量、经营水平和脱贫攻坚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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