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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判3年以下的情况有哪些

 望悦 2022-02-09

一、强奸罪判3年以下的情况有哪些

1、有可能,比如强奸罪中止、未遂以及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深圳律师已经整理了以上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二、强奸幼女如何处罚

1、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2、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已奸淫幼女多人的,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的,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奸淫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淫幼女罪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在公众场所强奸幼女的,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以残忍手段导致受害人精神受损和身体受伤的,可判处无期徒刑,若存在故意伤人并致人死亡的需要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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