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成都公证处申请为其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的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由于该笔债权转让金额较大,债务人和担保人人数众多,且多数债务人对银行及申请人避而不见,该笔贷款已经起诉到法院,时间相对紧张,申请人希望能够尽快拿到公证书。 对此,我处立即对申请人所提供相关债权证据和拟送的债权文书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处即刻指派两名公证人员与申请人的代理人前往债务人及担保人住处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次日即予以出证。整个过程从受理、审查、办证、审批和出证只一天时间,及时快速地完成此公证业务。 来源:成都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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