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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寒假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兴中教育图书馆 2022-02-12

兴中镇中心校2021年寒假教师继续教育

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黔西南州教育局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西南教师〔2021〕 12 号 )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中小学教师每年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学分,五年周期内累计登记不超过150学时(每年不低于30学时)。为做好兴中镇2021年教师继续教育寒假培训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中小学教师寒假培训工作的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不走过场。特成立中心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正高 教育总支书记 中心校校长

成  员:

余培龙  兴中小学校长

黄国成  铅矿学校校长

匡  恒  田坝小学负责人

王邦长  辣子树小学负责人

唐  婷  第一幼儿园园长

于海兰  第二幼儿园负责人

中心校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校办公室,李正高负责统筹培训全面工作;谭礼周负责本次培训计划、方案的制定,收集资料、考核成绩汇总上报;匡忠泽负责语文学科所有培训工作的一切相关工作安排及资料收集;周吉龙负责数学学科所有培训工作的一切相关工作安排及资料收集;杨斌、李富艳负责英语学科所有培训工作的一切相关工作安排及资料收集;刘星义负责幼儿园所有培训工作的一切相关工作安排及资料收集;各学科负责人具体安排培训期间签到、考勤工作。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升我镇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能力、教学水平,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全镇教育教学质量。构建一支能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反思型、科研型、学习型的教师队伍。

三、培训对象

全镇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4日。

2、地点:集中培训地点:铅矿学校直录播教室;语文学科培训地点铅矿学校直录播教室;数学学科培训地点兴中小学直录播教室;英语学科培训地点铅矿学校办公室;幼儿园培训地点兴中中学直录播教室。

五、培训内容

(一)通识培训(集中培训)(8学时)

1、师德专题讲座。(4学时)

2、教师心理健康培训。(4学时)

3、专题培训(4学时)

(1)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相关专题学习。

(2)组织学习《普安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普安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教学名师、骨干班主任、骨干(名)校园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普教〔2020〕80号)。

(二)学科业务培训(分学段分学科培训)

1.教学技能培训(16学时)

(1)班主任培训(2学时)

班主任管理工作讲座、经验交流、教学资源的获取。

(2)集体备课(2学时)

分学段、分学科进行集中讲座《如何进行集体备课》;分学段、分学科指定课题进行集体备课,现场完成1课时教学设计。

(3)无生上课、评课(4学时)

分学段、分学科根据集体备课,每学段、每学科选出4人进行无生上课、观摩学习、针对上课进行评课。

(4)教学质量分析及“双减”背景下的作业设计(4学时)

分学段、分学科进行,《如何进行成效测试质量分析》和《“双减”背景下的作业设计》。

(5)课程标准解读(4学时)

小学分学科进行学科课程标准解读;幼儿园对安吉游戏活动的设计及安吉游戏观察记录进行解读。

2.教师读书及教学技能赛准备活动(4学时)

(1)每位教师在假期内自行购买本专业、本学科课程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教材研究书籍自学,并撰写1000字读书笔记,适时县教育局将组织学科课程标准测试。(2学时)

(2)每位教师结合任教学科及专业,精心准备10个教学设计(课件)、说课稿,为2022年全县教学技能大赛做好充分准备。(2学时)

六、培训考核及学时规定

(一)培训考核

1、参训情况(40分。每课时培训每出现一项扣10分):参训教师做到按时参训,不迟到、不早退,培训中认真听讲,不做与培训无关的事,中途不随意离开培训现场(培训期间不准带孩子进入培训现场,以名干扰培训的开展)。由负责考勤教师具体负责相关记录。

2、笔记(60分。未达每课时字数要求扣10分;书写不规范每课时笔记扣5分;条理不清楚的每课时笔记扣5分)认真做好笔记,笔记要求书写工整,条理清楚,当堂完成笔记记录,每课时笔记要求达到200字以上,并做成PDF文件,以姓名+学科+培训标题的方式命名后发给相应学科负责人。不按时上传或未达到字数要求的视为未完成本次培训任务,考核为不合格,本次培训记0学时。由该学科负责教师具体负责收集笔记,对笔记书写情况进行考核。

3、方案中的考核要求为总的要求,各学科可以制定更为详细、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进行实施。

(二)学时规定

本次组织32学时的培训,其中学科专业培训记24学时。学时按照优秀(40学时)、良好(32学时)、合格(24学时)进行考核认定,其中优秀、良好、合格比例分别为参训人数的 20%、60%、20%,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计算。

七、有关要求

(一)各学段、各学科根据教师实际需求,充分利用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等资源,制定可行、实用、细化的培训日程安排表及考核办法,方案须报片区责任督学初审,由联系乡镇的局领导审签后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实效

(二)各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培训、考核工作。方案中的培训内容作为考核内容范围,具体考核细则由各校自行制定,无考核过程及材料的不予学时认定(每项考核记录),考核材料及学时认定表须校长签字及县教育局联系乡镇领导核签交县教育局教师培训管理中心复核认定,若学时认定表中内容有虚假情况,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签字校长进行问责。

(三)按照《黔西南州教育局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1〕12 号)要求,做好2021年学时学分登记工作,登记员和校长要对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实,确保真实,并在登记表相应栏目中签字,若表中内容有虚假情况,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签字登记员、校长进行问责。

(四)各校要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要求教师全员参与,借用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参加培训及考核。要把教师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弄虚作假、走过场,必须开展32学时的培训工作,若将培训内容发给老师自己补笔记,没按计划、要求、组织培训的学校,视为未完成本次培训工作,县教育局联系乡镇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约谈并监督完成相关培训任务。

(五)所有参训学员食宿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行负责;疫情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期间相关规定,参训学员参训前向培训机构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同时取消参训资格,并按相关违法违纪处理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培训资料上报及培训结果运用

(一)各校将制定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过程性材料收集整理建立2021年培训档案。过程性材料含4天培训完整视频(领导小组随机抽查)、讲义(授课教师签字认可)、培训记录(每学时记录不低于200字)、照片、签到册(校长签字)、简报等。

(二)黔西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汇总表,普安县2021年寒假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时认定汇总表。以上两个表纸质版一式二份须登记员和校长签字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返一份回学校存档。

(三)各学科负责人将培训典型做法、学习亮点、经验分享等形成总结上报。

(四)各学科负责人将以上材料打包交中心校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教师培训管理中心。

附件:兴中镇小学、幼儿园教师2021年寒假继续教育日程安排表

                         普安县兴中镇中心校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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