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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要求独立评审,5名专家被罚款!

 渐华 2022-02-13

某办公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文件规定,业绩分权重10%,供应商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6分。A供应商提供了5份业绩应得30分,评标委员会五名成员一致给A供应商的业绩分打了60分;招标文件规定标注星号的关键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7分,A供应商出现多项技术参数负偏离,但评标委员会给A供应商技术分打满分。评审结束,A供应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未中标的B供应商向采购人质疑该项目存在中标供应商业绩评分错误、技术参数多项负偏离未扣分,收到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说明后监管部门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监管部门查阅监控录像,发现评标委员会组长张某“指挥”干扰其他评审专家评分,要求其他评审专家给A供应商打高分;在张某的干扰下,评审专家卜某某放弃自己的判断,“参考”张某打分;对此,认真评审的专家韩某3次提出疑义,但均被评审专家李某否认,在张某、李某的劝说下,韩某也“参考”张某的打分。该项目的采购人代表钱某由于初次参加采购活动,对于评标工作不甚了解,在张某等人的劝说下也未能坚持自己的判断。

当地监管部门最终决定,上述人员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相关规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且影响中标、成交结果,对评标委员会组长张某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某和卜某某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对韩某和采购人代表钱某处以警告并罚款2000元。

专家评标时,遇到其他人非法干扰,应该如何处理?

“评审专家应该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位业界专家提醒,“一方面,不应该干扰其他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另一方面,遇到其他人干扰评审时,应当坚持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业界专家还提醒,部分评审专家法律意识淡漠,在参加政府采购评审中经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应该从严处罚,上述案例中评审专家违法干扰评审影响中标结果,对非法干扰评审的专家处罚明显过轻,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七十五条规定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对管理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减少评审专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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