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 甲方: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贷款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元整(大写),__元(小写)。实际借款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本贷款分__次提款,情况如下: 1.__年__月__日,提款__元。 2.__年__月__日,提款__元。 3.__年__月__日,提款__元。 第五条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麻在提款日前__天征得货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 贷款人分__次还款,具体情况如下: 1.__年__月__日归还本金__元。 2.__年__月__日归还本金__元。 3.__年__月__日归还本金__元。 第八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为年息__%,期满后由贷款人根据国家当时规定的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从向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向贷款人提供__方式的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为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十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有任何改变经营方式的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如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发生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7.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人有关的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 第十七条 贷款人的义务。 l.按期足额发放货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十八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的,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利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以及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求发放的货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货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接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__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有贷款证复印件,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贷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担保合同__年__字第__号,借据_______________。(略) 借款人:________(签章)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签章) 贷款人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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