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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还用承担损失吗?

 律赣州 2022-02-15

问:我今天开自己的去上班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电动车,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员骨折。现在他被送医院治疗。我的车子购买了交强险和保额为一百万商业险。请问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自己出钱吗

答:1、现在的交通出行,汽车已经是相当的普遍了。马路上的汽车多了,自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就大了。发生交通事故,必然会造成损失,只不过损失金额大小不同而已。

2、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介入调查处理,划分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基本上事故的损失承担,就按照交警部门确定的责任按照比例承担。

3、事故责任无非三种: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双方同等责任;一方承担主要责任,一方承担次要责任。全责,自然是承担100%的事故损失;同等责任,就是各承担50%的事故损失;主次责任的话,一般主要责任方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具体案件不同,可能有调整)。

4、如果责任方车辆未投保,则当事人需承担事故的损失部分,自行承担。如果车辆已经投保,那么当事人需承担的损失,通过购买的保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代为承担事故损失。超出保险限额的损失,仍旧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5、如果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没有超过购买的保险限额,且你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存在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的情形(如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那么,此次事故中,你是不用出任何费用的,你已经垫付或支付了费用,保险公司也会全额赔付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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