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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之房产处分

 律赣州 2022-02-15

问:律师你好,请教一下。我一同学现在育有两孩,因为要买学位房,所以要办个假离婚。房写老公名下。复婚后,这套房算不算男方婚前财产,如复婚后房产红本上加上女方名字,这个房算不算双方共有了?

答:复婚后房产加上女方名字,算男女双方共有财产。分析如下:

1、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以结婚登记为界限。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形的除外(不多);结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2、夫妻结婚后,可以签订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自由决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有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的,按照书面约定执行。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优先于法律的规定,没有约定的财产,适用法律规定处理。

3、本咨询所涉的房产,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该夫妻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经处分为男方个人财产。因此,该夫妻再次复婚时,原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

4、房产加名字视为夫妻之间的赠与,这种加名字(加名字最好明确具体份额如各占50%,免去将来的可能争议),属于夫妻财产约定范畴,是男方自愿将其个人婚前财产赠与给妻子,妻子接受赠与的行为。

5、对于此种情形,建议夫妻双方离婚时除了民政局的离婚备案协议之外,还需另外签订书面的协议,对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进行安排处分。否则一旦离婚后男方不愿意复婚,那女方的损失就有可能会很大。

6、假离婚有风险,建议有想法的夫妻要慎重处理,完善法律手续,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方便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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