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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销售天然水,是否要交增值税?

 shengyidian 2022-02-15

看到问题,最直接想到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条款失效] 》(国税发【1993】154号)中的规定,“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 

那么水库销售天然水是否就不征增值税呢?

大家要看好了,这是1993年发布的文件,当时流转税包括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征增值税,并没有说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1号)规定“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可以看到,在营改增前,水库等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供应天然水是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福建税务局就分别在2016年和2019年分别就“水库水未经加工天然水供应给自来水厂是否要征收增值税?”进行明确“营改增之后该项业务应按照其他生活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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