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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河东二十四县与二十八县之考

 晋南道 2022-02-16
秦汉河东
二十四县与二十八县之考

                                                        
秦汉的河东郡以安邑为治所,辖境大体包括今山西省运城、临汾两个地级市所辖地区。关于河东郡的属县,《汉书》卷二十八上的《地理志》 “河东郡”条明确记载有安邑、大阳、猗氏、解、蒲反、河北、左邑、汾阴、闻喜、濩泽、端氏、临汾、垣、皮氏、长修、平阳、襄陵、彘、杨、北屈、蒲子、绛、 狐hu讘nie(狐耦ou)等23个县和骐侯国共24个县级行政区。历代研究者对此多有考证和注释,并且有人详细考证出各县地望。然而,《汉书》卷76《尹翁归传》的记载却与 《地理志》相矛盾:“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本文拟就此以及“河东二十八县”的年代、属县、分部等相关问题略抒己见。谬误之处,还请各位地方志专家指正。





1、河东二十八县与二十四县的年代差异
由于秦汉时期县一级政区一直处于频繁变动过程中,因此不同时期各郡的辖县数目往往不尽相同。《汉书》中“河东二十八县”与“二十四县”的矛盾记载无疑就是两处资料来源的年代不同造成的。清代学者钱大昭对此明确指出:“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今云二十四,盖元始时县数如此。”此说 有两个问题值得深究:一是对“二十四县”的断代是否准确;二是对“河东二十八县”的断代未予说明,使人难以判断其变迁。笔者希望通过考证来厘清两处记载的 时间差异。
“河东二十四县”出自《汉书地理志》。清代学者钱大昭之兄钱大昕认为:“《地理志》所载郡县以元始初版籍为断。”具体到河东郡,如前所述,钱大昭也将“河东二十四县”的年代确定为汉平帝元始年间。而当代历史地理学家周振鹤认为:“《汉书地理志》各郡国所属县目乃以元延绥和之交为断。”在分析河东郡县情况后,笔者认为,周振鹤先生对《汉书地理志》的整体断代符合该郡的实际情况,而钱大昭对“河东二十四县”的断代有误。理由是:“河东二十四县”中平阳、绛两地都是普通县,只有“骐”一个侯国(注明“侯国”二字)。汉哀帝元寿二年以“千户”绍封平阳侯国(元始元年益满二千户),汉平帝元始二年又绍封绛侯国, “千户”,骐侯国则于汉成帝元延元年绍封,“五百五十户”。若如钱大昕所言“盖元始时县数”,则无法解释元始年间“益满二千户”的平阳侯国和“千户”的绛侯国不录,却将“五百五十户”的骐侯国录入。“《汉书地理志》载侯国,皆据当时见存者”。汉成帝元延年间,原先的平阳侯国和绛侯国已废为平阳县和绛县,而骐侯国恰于汉平帝元延元年绍封,正与《汉书地理志》相合。因此,《汉书地理志》所记“河东郡县二十四”的资料年代可确定为汉成帝元延年间(公元前11年左右)。
“河东二十八县”的说法出自《汉书尹翁归传》:“会田延年为河东太守,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汉书霍光传》载“元平元年,昭帝崩;(霍光)独以问所亲故吏大司农田延年”,此时田延年已由河东太守迁为大司农,任河东太守前他曾“以材略给事大将军幕府”。《汉书百官公卿表下》:“汉武帝后元二年二月丁卯,侍中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是证田延年任河东太守不早于汉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不迟于汉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 年),所以“河东二十八县”是汉昭帝年间(公元前86年至公元前74年)河东郡的辖县情况,与《汉书地理志》所载河东郡辖二十四县的汉成帝元延年间(公元前11 年左右)相距约70年。



2、河东二十八县属县考

《汉书尹翁归传》提及“河东二十八县”时,并未详述各县名称。此后的传世文献对此亦语焉不详,如清代学者王先谦的《汉书补注》所说:“有几县无考。”这是因为,《汉书地理志》反映的是西汉末年的版籍情况,此前河东郡的属县资料缺乏,难以梳理其辖县变迁的脉络,因此无法上溯70年得到“河东二十八县”的详细情况。近年来“张家山汉简”、“相家巷秦封泥”以及一些战国时期文物的出土使情况大为改观,後晓荣先生依据秦代封泥、战国文物、古城遗址等考订出19 个秦代河东郡的属县,张家山274号汉墓出土竹简《二年律令秩律》记载了西汉初年270个县的县名,周振鹤先生将其分别归入包括河东郡在内的中央直辖各郡。对比秦代、汉初、西汉末三份河东郡属县名单,再结合诸多文献的记载,可以发现:杨、临汾、蒲反、平阳、绛、汾阴、垣、濩泽、襄陵、蒲子、皮氏、端氏、 北屈、彘等县见于吕后二年之前颁布的《秩律》,证明其在汉初已经设立。安邑、大

阳、河北、左邑四县应是沿袭秦县而来,闻喜县为汉武帝时析置;骐侯国则是汉武帝元鼎五年从北屈县析置,至汉成帝阳朔二年国除,汉昭帝时河东郡亦应辖有骐侯国。猗氏、解、长修、狐讘四个县均由新建于河东郡的侯国演化而来:猗氏侯国,汉高祖八年封,二千四百户,景帝前元三年国除;长修侯国,汉高帝十一年封,一千九百户,汉武帝元封三年国除;郇(恂)侯国,汉高帝八年封,一千九百户,景帝中元四年国除,钱穆《史记地名考》以解县有郇城,定此侯国于河东郡解县;狐讘侯国,汉武帝元封四年封,七百六十户,天汉二年国除。到汉武帝末年,上述四个侯国均已废弃,辖地成为普通汉县。由此可以证明,《汉书地理志》所记河东郡二十四县(侯国)在汉昭帝时业已存在。以下拟对不见于《汉书地理志》的四个县(侯国)予以补充考订,从而得到“河东二十八县”属县的完整情况。(1)下摩侯国:《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称:“下摩侯謼毒尼,武帝元狩二年以匈奴王降封,七百户;神爵三年,诏居弋居山,坐将家属阑人恶师居。”表中注明封于猗氏。猗氏侯国高帝八年封,“千一百户”,景帝前元三年侯国废弃成为猗氏县。“文、景四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汉武帝元狩二年猗氏县户数至少数千,下摩侯受封七百户,当是从猗氏县析置下摩侯国。下摩侯国存在于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至汉宣帝神爵三年 (公元前59年),汉昭帝时河东郡应有下摩侯国。另外王先谦《汉书补注》认为:“功臣下摩侯謼毒尼《表》注猗氏,盖尝析置下摩县。”如此则该侯国撤销后曾为一县。猗氏县故城在今山西省临猗县南,下摩侯国当距此不远。(2)岸头侯国:《大清一统志》卷155《绛州》有“岸头亭”条,注曰:“在河津县南,即古岸门。”《史记秦本纪》:“惠文王后十一年败韩岸门。”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载:“青校尉张次公有功,封为岸头侯。”《索隐》引晋灼云:“河东皮氏县之亭名也。”岸头侯国汉武帝元朔二年从皮氏县析置,二千户,元狩元年免。从文献记载来看,岸头侯国之名应取自战国的“岸门”,其二千户的规模与猗氏、长修等侯国比肩,当不止一亭之地,且猗氏、长修乃至七百六十 户的狐讘侯国撤销后最终都成为《汉书地理志》河东郡属县,岸头在汉昭帝时为一县也在情理之中。王先谦也认为:“功臣岸头侯张次公《表》注皮氏,盖尝析置岸头县。”岸头县应在今山西省河津市南。(3)周阳侯国:《竹书纪年》载:“晋献公二十五年正月,翟人伐晋,周阳有白兔舞于市。”《水经》:“涑水又过周阳邑南。”汉景帝后元三年封田胜为周阳侯,六千零二十六户,汉武帝元狩三年国除。此侯国规模很大,撤销后立为一县是理所当然的。《史记索隐》称:“周阳,县名,属上郡。”此说对错参半,肯定“周阳”为一县名是对的,据《汉书地理志》定其于上郡则是错的。《汉书地理志》上郡有阳周县,应是颠倒之误,全祖望、沈炳巽皆持此说,几成定论。《括地志》:“周阳故城在绛州闻喜县东二十九里。”从文献记载看,其地望应位于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北。(4)高梁侯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二月戊申(晋公子重耳)使杀怀公于高梁。”《竹书纪年》:“晋出公三十年,智伯瑶城高梁。”《后汉书郡国志》河东郡条:“杨,有高梁亭。”《水经》:“(汾水)西南过高梁邑西。”。汉高祖十二年封郦食其子郦疥为高梁侯,九百户,汉武帝元狩元年国除;汉昭帝时高梁应为河东郡辖县。《山西通志》卷57《古迹一临汾县》:“高梁城,东三十七里。《魏地形志》:平阳县有高梁城。《纲目质实》云:绛州西五十里有高梁县。”《括地志》:“高梁故城在临汾县东北二十七里。”今山西省临汾市北郊有高梁城遗址。

通过上述考证,可以得出汉昭帝年间“河东二十八县”的完整情况:除《汉书地理志》所载的安邑、大阳、猗氏、解、蒲反、河北、左邑、汾阴、闻喜、濩泽、端氏、临汾、垣、皮氏、长修、平阳、襄陵、彘、杨、北屈、蒲子、绛、狐讘和骐侯国外,还有周阳、高梁、岸头和下摩侯国。

汉景帝“七国之乱”后“省彻侯之国”。彻侯只能衣食租税,并无治权,侯国归所在郡管辖,视同属县,因此“河东二十八县”之“县”是一种笼统的说法,指当时河东郡管辖的二十八个县级行政区。张家山274号汉墓出土竹简《二年律令》颁布于吕后二年之前,其中的《秩律》记载了汉初某一时期中央直辖各郡属县地名,属于河东郡的仅十四县,远少于汉昭帝时的“河东二十八县”和《汉书地理志》记载的西汉末年河东郡“二十四县”。也就是说,在《二年律令秩律》颁布之后,河东郡出现了一批新建县(侯国)。周振鹤先生这样解释不见于《秩律》的西汉时期县:“西汉一代的新建县大多是析置侯国、汤沐邑、建立陵县以及武帝广开三边而来。”西汉一代在河东郡境内析置了猗氏、郇(恂)、长修、高粱、周阳、狐讘、下摩、岸头、骐等侯国,加上恢复战国、秦代建制的普通县,到汉武帝元封四年,河东郡版籍上的县级行政区至少已达到二十八个。虽然汉武帝时大量侯国被撤销,但撤销之前这些侯国已经视同属县管理,撤销侯国并不会改变辖地的籍簿和隶属关系,官员和一整套行政机构的撤销或者改编也要视情况逐步进行,因此,侯国撤销后的一段时间内其辖地仍可能按县一级行政区对待,这是行政管理的延续性决定的。汉昭帝年间河东郡的多数侯国撤销不久,《汉书尹翁归传》记载的“河东二十八县”正反映了这一过渡时期的情况。此后70余年里,各县按实际情况逐步省并,到汉成帝元延年间演变为二十四县(侯国),被《汉志》详细记载下来。事实上,汉代郡县变迁之复杂难以想象,无论是《二年律令》记载的“河东郡十四县”、《汉书尹翁归传》记载的 “河东郡二十八县”还是《汉书地理志》“河东郡二十四县”,都仅仅是历史一瞬,是西汉河东郡属县变化的一个“切片”而已。


上文所考不见于《汉书地理志》的四个县(侯国)中,下摩侯国存于汉昭帝之世有明确的文献可证,岸头、周阳、高梁三县则应是在汉昭帝至汉成帝的70余年间先后被撤销省并的。从侯国户数来看,田胜的周阳侯国有六千零二十六户,岸头侯国始封时二千户,高梁侯国九百户,与此相对照,狐讘侯国七百六十户,长修侯国一千九百户。同样是汉武帝时期撤销的侯国,长修、狐讘作为一般县一直保留下来并出现在《汉书地理志》中,而周阳、岸头、高梁三个侯国撤销时规模更大,以其辖地设县是合情合理的;汉昭帝时这三个侯国撤销不久,“河东郡二十八县”自然应该包括这三地在内。从侯国户数的对比亦可看出:侯国撤销时,不论其大小均改为普通县,而后再视情况逐步精简省并,所以长修、狐讘、猗氏等汉代新置侯国的国名演化成为县名出现在《汉书地理志》中,而周阳、岸头、高梁三个侯国撤销时规模更大,以其辖地设县是合情合理的;汉昭帝时这三个侯国撤销不久,“河东二十八县”自然应该包括这三地在内。从侯国户数的对比亦可看出:侯国撤销时,不论其大小均改为普通县,而后再视情况逐步精简省并,所以长修、狐讘、猗氏等汉代新置侯国的国名演化成为县名出现在《汉书地理志》河东郡的属县名单中,而岸头、周阳、高梁、下摩等侯国名称则湮灭在历史长河中,仅留下遗址提示其曾经存在。


3、河东二十八县之分布
《汉书尹翁归传》关于河东郡的记载还透露出另一个信息:西汉时期河东郡曾明确划分为汾北、汾南两部:“会田延年为河东太守,行县至平阳,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亲临见,自以能不及翁归,徙署督邮。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
汉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将辖区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郡国再划分成几部,作为监察区域,各设督邮监察属县。严耕望先生指出:“督邮分部,前汉已然,每郡大体分为三部、四部或五部,并无一定限制矣”;并指出督邮的权力很大:“其督察对象,上及王侯亲贵,下至豪民,漫无限制;而究以属县长吏为 主„„时且受命驱逐或收捕之”;此外,“追查盗贼、录送囚徒、催租点兵”等等,也在其职权范围内,与中央派刺史监察郡国颇有相似之处。汉代的郡国分部见于史籍、碑刻者还有:《后汉书高获传》注引《续汉书》:“监(汝南郡)属县有三部,每部督邮书掾一人”;《汉书孙宝传》载京兆尹有东部督邮;《两汉金石记竹叶碑》载鲁国有“北部督邮”、“南部督邮”、“中部督邮”;《巴郡太守张纳碑》载巴郡有“南部督邮”、“中部督邮”;《桂阳太守周憬碑》载桂阳郡有 “南部督邮”;《仙人唐公房碑》载汉中郡有“东部督邮”等等。中国历史上监察区逐步转变为行政区的例子很多,现在晋南地区的行政区划就是以汉昭帝年间“河 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为其滥觞的。


从地理上看,西汉时期的河东郡辖境包括今运城盆地、临汾盆地、晋西高原南部在内的整个晋南地区,东括太岳山脉及王屋山,北至今灵石、石楼县南境,西、南两面濒临黄河。从地理分区上看,明显区别于晋中地区(太原盆地、忻定盆地及其周围山地)和晋东南地区(太行山以西,太岳山以东),秦汉时代以此划分河东郡、太原郡、 上党郡,大体是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但是单以汉代河东郡所在的晋南地区而论,其自然地貌又明显可以以峨嵋岭——绛山(紫金山)一线为界,进一步划分为南、北两个次级地理单元。峨嵋岭北侧的汾河下游河道在秦汉时期的绛县(今山西曲沃县境)附近折而向西汇入黄河,近似正东正西走向,与峨嵋岭——绛山(紫金山)一线平行且相距不远,田延年以汾河为界将“河东二十八县”分为“汾南”、“汾北”两部,正与郡内自然地貌相合。应该注意的是,汾河中游南北走向的河道明显不是地理分区的界限,也不会成为汉代河东郡南北两部的分界。综合分析自然地貌等因素,结合前人对该郡各县地望的研究成果,“河东二十八县”即可分别归入尹翁归和闳孺的南、北两部,辖县数目相当:南部以安邑为中心,包括安邑、大阳、猗氏、解、蒲反、河北、左邑、汾阴、闻喜、周阳、濩泽、端氏、垣县和下摩侯国;北部以平阳为中心,包括临汾、皮氏、长修、平阳、襄陵、彘、岸头、杨、高梁、北屈、蒲子、绛、狐讘县和骐侯国。《汉书地理志》在地名排序时颇有讲究。在记载河东郡属县时大体是按先南部、后北部的顺序,体现出对河东郡南北两部的划分。
三家分晋时,韩都平阳(今临汾市尧都区),魏都安邑(今运城市夏县),早期的韩魏两国即分别以今临汾盆地和运城盆地为其核心区域。秦汉以降,三国魏正始八年“分河东之汾北十县为平阳郡”,正式以汾河为界分河东郡为河东、平阳两郡。以后各代进一步析置郡或州,元代晋南地区短暂统归晋宁路,明代平阳府与汉代河东郡大体相当,清代再次析分。如今的运城、临汾两市辖地,大体上仍与汉代河东郡南北两部的划分相合,界限略微向北推移,说明两地的划分是有历史渊源的。


作者简介

宋国涛,字:华邦;号:河东。笔名:河东涑水先生。1995年1月生,男,汉,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天津理工大学社会学专业毕业。山西省闻喜县人。历史地理学学者,《地方志》、《家谱》、《姓氏》研究学者,蒲剧眉户戏迷,书法教育工作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工作者。在校求学期间,曾经参加天津市大中小学生书画展赛,荣获二等奖;曾任学校学生会副主席,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副主席,校团委副书记等职,荣获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在部队服役期间,曾荣获优秀士兵、最美忠诚卫士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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