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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支持创新创业,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wujinlan吴金兰 2022-02-18

2022年2月18日


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浦东新区科经委、财政局共同制订了《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办法》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综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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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创新型小微企业是新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但其创新之路充满艰辛,尤其是在初期成长中,绝大部分很难跨越“死亡之谷”的时期,创业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及人才流失等是碰到的主要问题,迫切需要支持。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新区科经委、财政局共同制订了《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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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6条,主要包括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降低创业成本小微企业提升能级加强公共服务能力等4个方面,重点聚焦 支持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引进创赛优质团队在孵企业及加速企业房租补贴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高成长小微科创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等项目 。

(一)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园区开发公司等各类主体开办各具特色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对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按建成后实际运营成效,经绩效评估后分档次,每年给予最高 不超过300 万元的综合资助 

(二)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一是对获得省( 直辖 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且获奖后实际入驻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的企业或团队,给予5万元的资助。 二是对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在孵企业、加速企业按照年度发生的创新创业成本, 在一定年限内 给予在孵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给予加速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三)支持小微企业能级提升一是对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其项目投资额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成长小微科创企业,对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或实到融资规模等指标进行评估, 达到评估要求的,分档次 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三是对列入“十三五”浦东新区高成长小微科创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开展评估验收,达到培育目标相关条件的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资助。

(四)加强公共服务能力。一是通过担保费补贴、合作银行规模奖励及业务补贴等支持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具体按照《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财政扶持实施办法》操作。 二是通过政府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具体按照《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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