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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 | 胡同:外公借了很多钱给赵家璧(口述史下)

 星河岁月 2022-02-19

口述:胡同

记录整理、摄影:胡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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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借了很多钱给赵家璧
 
我外公和赵家璧相识是在1939年初,那时赵家璧才三十岁左右,我外公四十多岁。赵家璧是良友(复兴公司)的总经理,因为赵家壁和张亮之的连襟关系,赵家璧专程赶到芜湖,跟我外公见过一次面。来了之后,我外公并没有给他钱,只是相互认识罢了。

外公借了很多钱给赵家璧,但基本上是通过我舅舅张继志给他的。我至今还保存着外公生前的最后一封信,那封信写于1963年10月25日,外公在这封信里还特别注明说,1942年他知道舅舅在金华需要钱,就把10万元交给了当时在桂林的Mr.Wang Pao Ling,托他转交给我舅舅,但是我舅舅收到钱以后,就借给了当时在桂林的赵家璧。

1943年春节,我外公又托人转交给我舅舅80万元现金。1945年我舅舅又向外公要500万元,说是要在重庆买房子。外公在这封信中责问道:Where is the house?并且还写道:You were so kind and generous to your friends with my money by lending to Chao Chia Pih(旁注中文“赵家壁”)and Tseng(旁注中文“军光”)in Kweiyang(贵阳).  Where are the money now?

可见信中满是责备,因为这些钱其实都通过舅舅借给了赵家璧,并且是用我外公张瑞芝的名义。我外公喜欢在美国买旅行支票(travel check),携带支付也很方便,以前的旅行支票不像现在,只需要在上面签个字就是钱了。

说到我舅舅,他很崇拜赵家璧,他自己没有什麽文化,只是一个纨绔子弟,他在抗战的时候在贵阳买了一座山,平日里坐轿子、骑高头大马,在那里耀武扬威,用的都是我外公的钱。这就弄得我舅舅好像很有钱的样子,所以赵家璧一缺钱就去找他。

当然,赵家璧是一位很好的总经理,因为他可以要得到钱。说公道一点,他用那些钱百分之七十是在做良友的事情,百分之三十是做自己的事。他也要生存,而且良友活了他才能活。爲了筹钱,赵家璧可以跑到重庆,可以跑到桂林、可以跑到贵阳,也可以跑到金华,反正都能要到钱。我舅舅不论在哪儿,赵家璧都能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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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用了外公的名义去打官司
 
一直到1945年盟军接管上海,外公张瑞芝并没有在国内。至于抗战胜利后,在重庆的赵家璧以张瑞芝的名义和上海的袁仰安为良友所有权打官司,那都是赵家璧做的。我外公只是通过我舅舅给钱,但是他本人没有打过官司,这一点完全可以确定。

良友的官司是在1945年11月16日开始打的,诉讼档上说张瑞芝在重庆诉袁仰安,这就不是事实了,因为我外公根本没有去过重庆。中间的操作就是赵家璧和我舅舅,他们用了外公的名义去打了官司,而且我舅舅有外公的章。

那时候我父亲在南京国民政府经济部供职,我曾经问我的母亲:“在我印象中,爸爸和舅舅好像没有什么来往啊?”因为我父亲看不起舅舅,觉得他不学无术。我母亲说我父亲在南京任职时,舅舅经常跑南京找我父亲,赵家璧也是这样。

我父亲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大概是懂点经济。父亲也认识赵家璧,但是关系一般,并不怎么睬他。但是良友的官司可能有我父亲的介入,因为那时候我父亲在经济部。我舅舅曾经送给我爸爸一辆吉普车,他们本来不来往的。

父亲在经济部上班,自己开着那辆吉普车,穿着白色西装,很拉风的。我祖父曾经对他说,在中国只做生意不行的,家中要有一个人做官,使得我父亲去了当时的经济部。

我外公并没有卷入良友公司的法律诉讼之中,而且可能他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我外公这封1963年写的信,也没有提到什麽他做过良友复兴图书公司的董事长。在信里,他只是在骂“My only son, my only son”——“我唯一的儿子”(外公很重男轻女),爲什麽借给赵家璧那么多钱?毕竟那是很大的一笔钱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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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死也未能再见
 
1945年到1947年间是外婆和外公共同生活的最后一段时光,听我妈妈说,外公回到高安路的家中,把车停好就上楼,没有人理睬他,包括佣人在内,因为佣人都是我外婆请来的,大多是我外婆老家(大场镇)的人。

每天外公回家就独自上三楼,钻进自己的书房,书房里有一张大理石桌子,外公就在上面写字,没有人理他,也没有饭吃,他应该是在外面都吃好了。我母亲就上去看他,母亲和外公很亲,只是因为我外婆太霸道,需要我母亲的时候就必须到,不需要的时候理都不理你。后来我外婆坚持把我母亲留在国内自己的身边,她不喜欢我舅舅和舅妈,因为我母亲比较顺从她。

我母亲也是两头受气,她文革时曾经说过:“我做了一辈子女儿,做了一辈子的娘,就没有做过我自己。”她嫁给我父亲以后就没有出去工作过,甚至在我家的户口本上,母亲的职业栏填写的就是家庭妇女。

后来我看到收藏的一张照片,是外公退休前在美国基督教联合学院工作拍的。他是基督徒,但是并不去教堂做礼拜。外公骨子里就是一个商人,他选择在教会学院工作,就是不想再做生意了。因为他最生气的就是,养了一个不争气的儿子。他本来想让我舅舅继承他的所有东西,但都被我舅舅乱花乱借用掉了。

1948年4月29日,外婆、舅舅和我母亲一起,到上海龙华机场送我外公去美国,之前我外公都是独来独往,那是我母亲见我外公的最后一面。母亲1988年才到美国,而我外公张瑞芝早在1967年就已经去世,我外婆则在十九年后的1986年去世。

1948年4月29日之后,外公和外婆天各一方,他们至死也未能再见。这是一个家庭的往事,对于一个与时代浮沉的大家族而言,都是很现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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