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 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就是夫妻共有财产。这套房产实际上老张的老伴也有1/2的所有权,如果老伴去世前没有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伴拥有的1/2房产应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广播收听 AM738/长春FM91.6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 7:37、12:57、17:27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 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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