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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实务解析:企业的快递业务,到底按“收派服务”6%索取发票还是按照“运输服务”9%索取发票?

 爱问财税 2022-02-20

  现在收发快递已经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最普通不过的一项服务了,小伙伴们都经历过网上快递、邮寄等服务。但是,有一点可能经常被小伙伴们忽略掉,那就是我们享受的快递服务,应当取得什么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呢?是按照“收派服务”的6%索取发票,还是按照“运输服务”9%索取发票?尤其对于从事企业财税工作的小伙伴们来讲,如果企业每年需要大量的快递业务,取得不同税率的发票可能面临不同的抵扣,对企业税收利益有很大影响。

  邮政服务与铁路运输服务自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而快递业曾经作为邮政服务业中一个子行业,实行营改增后一并纳入国税征管范围缴纳增值税。但是,由于特有的行业特征和经营方式,快递业一直是税务机关征管的难点。在全面营改增之后,其实快递行业存在一种业务分拆情况——需要按照收派服务交通运输业两个行业进行税务管理,造成纳税人对税收法规理解、适用,以及核算上的困难,也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实务中,我们享受快递服务一般收到的增值税发票为“物流辅助服务-收派服务”,增值税率6%

、快递行业的前世今生

 一、邮电分离

   邮电邮政和电信的统称。邮政指的是传递信函为主的通信事业。电信指的是利用有线电、无线电等电磁系统传递符号、文字、图像等信息的通信方式。

  1998年3月,在原电子工业部和邮电部的基础上,国务院开始组建新的信息产业部(2008年3月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根据原信息产业部下发的《邮电分营指导意见》,对全国邮电管理局实行邮电分营,同时按推进政企分开的要求进行机构调整。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邮政、电信两大专业的特点,各自建立高效的企业运行体系;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

  根据《邮电分营指导意见》规定,邮政工作从邮电管理局中分离出来,单独组建省(区、市)邮政局。省(区、市)邮政局在国家邮政局的统一指挥调度下,负责辖区内邮政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与经营服务工作,承担普遍服务义务;同时根据国家邮政局的授权行使辖区内邮政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责

  邮政工作分离出去之后,电信局开始专注于电信运营。1994年由国家几个部委的多余资产合并之后建立中国联通,肩负着打破电信行业垄断的历史使命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挂牌成立;同时,电信的移动业务分离出去,建立了中国移动,形成了3家全业务电信运营商。这三家都属于国企,不属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电信局现已改为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的前身是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派出单位。通信管理局作为工信部直属派出机构,属于中直单位(正厅级),主管通信和互联网行业,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

  二、邮政局和邮政集团公司

  (一)二者关系

 国家邮政局是交通运输部管理的一个副部级单位,跟民航局、铁路局性质一样,属于政府组织国家在省级和市级设立邮政管理局,垂直管理,监管范围包括快递和邮政普遍服务。2006年之前,两者是一家,政企合一,也叫国家邮政局,这时还没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06年之后,政企分开,成立了新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当时新成立的国家邮政局由工信部管理,2009年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国有企业,业务包括邮政储蓄,保险等,其中邮政普遍服务由其承担并受国家邮政局监管。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两者关系类似于民航局和航空公司、铁路管理局和铁路公司

 (二)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作为政府组织,是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于2008年经重组设立。根据邮电分营的体制改革要求,国家邮政局于1998年成立。2007年,实现政企分开,经营性的,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政府职能单独剥离出来,重组国家邮政局。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是由信息产业部(2008年重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局,2009年,根据国家“大部委改革”要求,国家邮政局转由交通运输部代管,为副部级中央国家机关。

 (三)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企业,在公司性质上属于央企,简称中国邮政,由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于2019年12月正式改制而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财政部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设立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公司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对竞争性邮政业务实行商业化运营。改为有限公司后的中国邮政将不再是全民所有制,将按照公司法运营,在党和国家领导下,遵循市场规律,自负盈亏,充分参与市场竞争。

  三、邮政普遍业务VS快递业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以普遍服务寄递业务、金融业务、农村电商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狭义的邮政就是指邮政公司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而广义的邮政包括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服务。其中,普遍服务邮政公司独有的,以私人信件、包裹为主,面向社会全体成员,以提供社会成员之间基本的通信服务为准则,受法律保护和要求;快递服务是充分市场竞争的,以商务文件、资料、小型物品为主,主要针对经济贸易领域内的特殊客户,以个性化的特殊服务为准则。

  我国快递业的迅速发展,推动我国邮政业正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快递逐渐取代传统邮政包裹成为人们寄递物品的主要方式之一,改变了邮政行业过去服务旧模式。从整个快递行业的服务流程来看,主要包括的环节主要是四个:揽货、分拣、运输、派件。但在实际中,对于全网快递流程基本不是一家公司完成的,而是由不同的公司采用不同的业务协作模式搭建而成,组织形式各异。

、快递业务性质分析

  快递服务主要包括四个环节——揽货、分拣、运输、派件。将快递服务中同城收件服务、分拣服务和派送服务定义为【收派服务】归入物流辅助服务并入现代服务业的范围;将跨城的运输服务归入交通运输业范围,因此,营改增后快递业应按照收派服务和交通运输业两个行业进行税务管理。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其中:

  1、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2、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3、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从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来看,这里强调的揽货和派件服务都是需要在同城进行,而揽货、分拣和派件服务都属于现代服务,适用增值税6%税率

  而针对中间的“运输”环节,一般是在异城之间的快件传输,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故在异城之间的快件传输,应当适用9%增值税税率。


、同城收派服务VS异地运输服务

  目前根据税收政策设计要求快递企业将同一项异地快递服务划分为两个环节,分别核算收派和运输两个不同税目的销售额并按不同税率申报纳税。如果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划分不清,则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相关规定,从高适用税率。

   但是,目前在征管实务中,由于收件、分拣、运输和派送实质上都是应税服务的连续生产过程,四个环节浑然一体,共同构成一项应税行为,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构成一项完整的快递服务。根据增值税税务设置的基本原则,应当将性质相同的课税客体归入同一税目对连续生产应税货物或服务的内部环节不征税,也是快递服务一体化运作特征的内在要求。

  目前情况下,快递企业需要按要求对其业务收入进行“准确划分”——收派服务VS运输服务,即准确划分收派和运输服务收入,并分别核算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税率对接受服务者开具发票及申报纳税。但由于现行政策没有对高税率收入与低税率收入如何划分给出明确的划分方法,存在纳税人将税率高的应税服务申报为税率低的应税服务从而少缴纳增值税的风险;但如果快递企业对其业务收入不作划分,则面临按运输服务从高适用税率课税的风险同时业务划分也造成纳税人对税收法规理解、适用,以及核算上的困难,使纳税成本和税收负担大幅上升而难以操作,对税务机关来说也增加了征管难度,加大了税收征管成本。

  所以,快递业营改增后按照“两个行业+两个税率”征收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落实难度大。目前绝大部分快递公司都是从原来的物流公司拆分出来的,将运输工具转让给另一个专门从事运输服务的公司,将收取函件和包裹交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收入按照收派服务6%低税率缴税,收取11%税率的运输发票进行抵扣。快递企业由于比较特殊,一般都兼营几种不同税目、税率的业务,需要企业明确划分运输和收派服务,分段分类来计收增值税,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四、2022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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