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古称:绛州),自隋开皇十二年州治徙今址已历一千四百余年。绛州大堂和隋代绛州州守居园池连为一体,前为州衙后为州守园池,这种搭配国内少有,因此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是遗存的历史文化景区。 该碑高:109厘米,宽:67厘米,青石质地。碑四周刊缠枝莲花纹,碑文为端重的楷书写就,点画中规中矩,笔力刚柔相济,书法艺术堪为上乘。为宋代真宗皇帝御笔,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与较高艺术价值。 碑文如下: 真宗皇帝大中祥符二年作文臣七条彝伦攸叙,敷锡庶官,恭刻坚珉,昭示万世,仰尊圣训焉。其文曰: 一曰清心:谓平心待物,不为喜怒爱憎之所迁,则庶事自正。 二曰奉公:谓公直洁己,则民自畏服。 三曰修德:谓以德化人,不必专尚威猛。 四曰责实:谓专求实效,勿竞虚誉。 五曰明察:谓勤察民情,勿使赋役不均,刑罚不中。 六曰劝课:谓劝谕下民勤于孝悌之行,农桑之务。 七曰革弊:谓求民疾苦而厘革之。 建中靖国元年(1101)正月二十日 朝散大夫知绛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骁骑尉借紫臣时恪立石。 文献记载 南北朝以前 绛州,绛郡。雄。开元户八万一千九百八十八。乡一百七十六。元和户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一。 《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属晋,《左传》曰:“晋人谋去故绛,欲居郇、瑕氏之地。韩献子曰:'郇、瑕氏土薄水浅,不如新田。’遂迁新田。”注曰:“新田,今平阳绛邑县是也。”三卿灭晋,其地属魏,战国时亦为魏地。秦为河东郡地。今州,即汉河东郡之临汾县地也。魏正始八年,分河东汾北置平阳郡,又为平阳郡地。後魏太武帝於今理西南二十里正平县界柏壁置东雍州及正平郡,其地属焉。孝文帝废东雍州,东魏静帝复置,周明帝武成二年改东雍州为绛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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