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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禁忌与性解放的社会学分析

 FTiger 2022-02-20

性原本是人类最原始、最具生物性的行为,而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以后,性的态度、观念以及行为就被打上了社会的烙印,人类性活动方式不仅成为反映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并反过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如原始人经过漫长的时日,逐渐认识到血亲婚配使子孙孱弱,而禁忌乱伦则可使其身体强壮,有利于后代繁衍,并由此产生了乱伦禁忌,这种禁忌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从整个历史的发展过程来看,对于人性本质的性的态度以及规范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世界范围来看,两性关系开始时是群婚杂交,后来逐渐限制了性交的范围,直到一夫一妻制,又进而实行性禁锢;以后必将打破这种性禁锢,实行性解放(包括健康的性解放和放纵意义上的性解放)。以欧洲的性文化史而言,这个发展过程更有些曲折:在古罗马、古希腊时代,性风气是十分开放的;基督教传入并占统治地位以后,实行了压抑人性的性禁锢;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许多人主张光复人性,要打破这种性禁锢;可是到了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又对这种性解放来了个否定;这种否定一直影响到20世纪的前期,以后又被新的性解放和性自由否定了。[1]

在《快乐的用处》中,福柯认为,“性活动与丑恶之间的某种联系、恪守一夫一妻制准则,对同性之间发生性关系的唾弃,对节制性欲的赞美”,是希腊文明的基本论断或主题。[2]弗洛伊德也认为,人类文明生活需要一定的限制,并把乱伦禁忌当作社会群体原初的基础。欲望与理性的两极对立在基督教盛行之时达到了巅峰。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把宗教禁欲主义看成产生现代理性主义和世俗主义的主要源泉,并论述了宗教改革是如何将对欲望的禁欲克制从修道院的密室带到世俗家庭中的。克制欲望、控制激情、斋戒和规律性被奉为整个社会都要遵守的理想规范。[3]

性禁忌最早始于原始社会。当代性伦理学中人们公认的禁忌原则主要包括禁止结婚(性交)的血亲关系和禁止结婚(性交)的疾病两方面。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各国法律都有直系血亲间不得结婚的规定。对于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规定不尽相同,宽严不等。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罗马尼亚家庭法典禁止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两类:一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如精神病、白痴等;二是身体方面的疾病,一般是重大不治的恶疾以及足以严重危害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病症,如麻风病、后果严重的遗传性疾病、艾滋病等。

性禁忌(sexual taboo)是指对性行为和性意念的禁律和忌讳。性文化的组成部分、性风俗的重要内容,属于人类初期即已出现的、较低级的社会性控制与性约束形式。南太平洋的汤加岛称之为“塔波”,有“神圣”与“不可接触”的含义。广义的性禁忌包括性意念禁忌、性部位禁忌、性接触禁忌和性交禁忌,即包括性禁锢和性压抑;狭义的性禁忌只指原始的性交禁忌。性禁忌产生于性崇拜之后。性崇拜是原始人对大自然与自身神秘的崇尚与膜拜。而性禁忌的一些内容,则不自觉地符合了自然规律与社会道德,所以有的仍被现代性文明所接受。弗洛伊德在其著作《图腾与禁忌》中指出,禁忌的心理缘由有二,一是被禁忌物的神圣和不可侵犯性,二是被禁忌事物的离奇、危险和邪恶性。法国的瑞纳·古根还认为,原始人把性快感视为最珍贵的,把最珍贵的礼物送给神灵,就可避免因性交所至的灾难。罗索在《婚姻革命》中则认为“嫉妒和疲劳是性禁忌的原因。如果产生了嫉妒,即使是很轻微的性行为,对我们也会成为一种厌恶的事,而那种引起性行为的欲望也会同样被人厌恶”。除了以上几种观点,还不能忽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统治者用性禁忌实行性垄断这一事实。许多性禁忌,譬如性意念禁忌、性部位禁忌、性接触禁忌.除了宗教的原因之外,多是权势者将原始的、朴素的性禁忌信条扩充并严酷化,使之成为对庶民百姓进行性剥夺的手段。

性意念禁忌,这是伴随宗教、旧礼教与性垄断而较晚出现于世界各地的性禁忌形式。佛教戒律中的“戒淫欲”就是禁止其信徒有性意念,僧、尼不得结婚则是力图尽绝性意念的规定。基督救的神父、修女也必须“清心寡欲”。手淫作为性意念的自慰行为,也遭到宗教的严禁。英国坎特伯雷主教西奥多编的(苦行赎罪手册),规定男子手淫罚苦修40天,女子手淫苦修3年;仅有手淫意念而无行为者也要罚苦修40天。有的宗教甚至明文规定,信徒夜间遗精,要立即反省,念7遍圣诗赎罪,早起还要再念30遍悔罪。当然,这种反人性的性意念禁忌,常遭到事实的嘲弄。卜伽丘的《十日谈》与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都有绝妙的描述。

性部位禁忌,避免性器官及女性乳房、腰、臀甚至足部、颜面被异性看见的一种禁忌。原始人起初并无此禁忌.甚至还夸大地显示性器,进行性崇拜。后来遮掩性器,最早也只是为防止性器遭刺破、划破的保护措施。随着性羞涩、性文明的出现,才产生了衣着。私有制时代,女性成为男子的专用品,于是性部位严加遮掩以防他人见到。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女子的颈部也须以高领裹住。古罗马良家妇女不得穿凉鞋。文艺复兴时期的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临死都不肯脱袜接受临终涂油。阿拉伯一些国家的女子出于宗教禁忌,出门要戴面纱。中国元代有“节妇乳病不医,宁死”的记载。而小脚禁忌更为严厉,古人有小脚被人看见而自杀的记载。现代女性则仅保留了性器与胸乳的文明性禁忌。

性接触禁忌,禁止女子与婚外男子肢体甚至器物接触,是更晚出现的一种性禁忌。起于奴隶社会,盛行于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 “男女不同行”、“男女不同席”、“男女不杂坐”即是证明。男女小孩7岁便不可同桌吃饭。男女不仅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接触,而且有的地方规定男女不能在同一井里打水,衣服也不得挂在一起。未婚男女互不通姓名。中国布朗山寨的青年男女,不能坐在同一条板凳上。美洲的部分玛雅印第安人,男女青年不得随便交往。世界上类似这样陈腐、荒唐的性禁忌虽多被淘汰,但仍在极个别地方流行。

性交禁忌,由原始禁忌、宗教禁忌、习俗禁忌和封建禁忌组成。仅原始禁忌在狭义的性禁忌之列。宗教禁忌、习俗禁忌和封建禁忌相对于原始禁忌出现晚得多,仅有两三千年历史。①原始禁忌:原始禁忌是由于初民不确切地认识自然与自身,为强行适应自然,使性交从有害的无序状态发展到加以约束而在长期实践中做出的习俗规定,包括月经禁忌、乱伦禁忌、生产性禁忌、处女禁忌和生育性禁忌。②宗教禁忌:某些宗教把人生看作痛苦,把欲望视为灾害。有的宗教把“性”视做原罪,所以禁欲。如僧尼、神父、修女绝对不准性交,即使允许一般信徒性交,也要受到种种限制。新几内亚的马努人是另一种信仰导致的性交禁忌:他们认为夫妻性交是下贱和有罪的举动,除非为了生育,绝不准许进行生育目的以外的性交。于是人们便拼命生育,使人口猛增导致贫困加剧,形成了恶性循环。③习俗禁忌:这是介乎原始禁忌与宗教禁忌之间的性交禁忌。中国自古对“性”从天忌、地忌到人忌.无时不忌。如春日打雷、天昏地暗、骤雨暴风、日缺月蚀、山崩海啸、大寒大暑.皆不可性交。如南北朝的《素女经》就有九殃之说,到了唐朝,天忌更多,包括三元八节、请神日一律不可行房事,加上清末民初又添上神忌日、四天女巡行日、天神降临人间日,天忌不可行房日竟达210天。④封建禁忌:中国旧礼教除极力推行性意念禁忌、性部位禁忌和性接触禁忌外,并以貌似文明的形式,倡导女人的贞节,最残酷地剥夺了历代千千万万个寡妇烈女的再婚与合理性交权利。

乱伦禁律是性禁忌的主要内容之一,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些规范的发生做出了各自的分析与推断。《人类婚姻史》的作者韦斯特马克认为:“在幼年很密切一同生活的人中间,很明显的缺乏相互间性感上的引诱,不,还不只如此,他们不但引不起对方的性感,而且,只要想起这种事,都会发生积极的厌恶之感。这是我认为是禁止内婚的基本原因。”[4]霍布豪斯曾更爽直地说,这种厌恶之感是出自于我们人类的本能。[5]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一书中辩驳了这种观点,人类中近亲之间不易相互引起性的兴趣并不能成为禁止近亲婚姻和性交的原因,反而有可能是这种禁律的结果,而且,近亲间性感的厌恶是出于本能也是不能让人接受的。在弗洛伊德看来,亲子间和同胞间的性爱是极为普通的。非但人间有乱伦的事,而且乱伦的愿望,虽则被遏制,还是时常出现于梦境、神话和精神病态之中。弗雷泽曾用生物上杂交的利益来解释乱伦禁律的起源。[6]在生物界中,纯种遗传所能得到变异的机会少,因之,适应环境的能力较弱;杂交不但可以使从变异中的优良特质易于推广和保留,而且,杂交的直接后代常表现出一种较强的活力。这些是生物学家所承认的,甚至有人把两性生殖的起源也归到这种利益上去。[7]然而,费孝通认为生物性关系也不能成为解释乱伦禁律产生的原由,因为人类不可能这么早就发现现代科学所获得的原则,并且,中国古代历来就有毫无生物关系的同姓者禁止婚姻、而生物关系极密切的表亲间可以联姻的例子。

性和社会常处于相冲突的地位。社会对于性的歧视和防范时常可见,原因在于性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8]为了避免社会的混乱,以及保证社会结构的完整性,人类把性限制在夫妇关系里。社会结构是由不同身份所组成的,社会身份注意亲疏、嫌疑、同异和是非之辨。不同的身份规定着不同的行为和态度,而性的关系只能归纳在一种身份之中。兄弟关系的成立是依赖于他们有共同的父母,父母之间有着不变的夫妇关系。现在若让性爱自由地闯入已有的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中,它不但可以破坏相结合的男女两人间原有的关系,而且还可以紊乱整个相关的社会结构。譬如甲乙本是父女,现在发生了性的关系,成了夫妇,甲就不能不改变他原来对乙的态度和行为,这个转变就会引起心理上习惯上的阻力的。维持社会结构的安定和完整,不容它紊乱和破坏,性这个力量,无论如何是得加以控制了。不论人是怎样多元性感,还是要设尽方法把性关入夫妇之间;更立了种种禁律,限制可婚的范围;生活上密切合作的已有结构决不容性的闯入,于是发生了乱伦禁律和外婚的规定。[9]

列维—施特劳斯从交换理论的角度出发,认为婚姻是礼品交换最基本的形式,乱伦禁忌则是保证这类交换在家庭与家庭之间和群体与群体之间进行的一种机制。由于乱伦禁忌普遍存在,而禁忌的内容则五花八门,所以不能将乱伦禁忌解释成是为了防止近亲匹配。相反,乱伦禁忌是将外族通婚和联盟的社会目的强加在性与生殖的生物性事件上。乱伦禁忌通过禁止同一群体内的结合,迫使婚姻交换在不同群体之间进行。[10]“对乱伦的禁忌与其说是禁止同母亲、姐妹或女儿结婚的规定,不如说是迫使男人把母亲、姐妹或女儿给别人的规定,这是送礼最重要的规则。”[11]

列维-施特劳斯还在《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里,描述了性的结合的规则和制度,包括乱伦禁忌、强制性异性恋以及两性的不对称的划分。社会性别的不对称——交换者与被交换者间的差别造成了对女性性行为的束缚。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性活动一直受到人为的干预与规范的制约,一方面,某些性禁忌适应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是现代文明仍予以保持的;而另一方面,某些关于性的陈规陋俗却又极大地压抑了人性,不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和人性的解放,从而引起了声势浩大的对于性禁锢、性压抑的批判。

中世纪盛行的禁欲主义以及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女皇时代严厉的宗教性禁锢对人们影响极深,人们普遍受到沉重的性压抑。弗洛伊德正是在这种社会条件下观察到大量的精神病患者都与性压抑有关。而马尔库塞在《爱欲与文明》中也对资本主义的爱欲压抑进行了批判,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之一在于对真正的人的本质肆意压抑。对人类性欲的这些道德与政治限制逐渐被晚期资本主义的经济变化,尤其是自动化所瓦解,自动化使传统工作和家庭模式与资本主义经济进程越来越不相关。社会自由需要性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变化使这两种自由成为可能。

20世纪5060年代的西方社会,标榜“性自由”、“性解放”的运动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性解放是指在性行为上完全抛弃传统道德观念约束的主张和实践,又称性自由或性革命,是20世纪前期开始于西方的一种性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革。西方性自由主要基于以下3个论点:①性的根本目的甚至唯一目的是追求快乐。②性纯粹是个人的私事,他人无权干涉。③所有性活动都同样正当。

性解放运动源于美国,其产生的原因有二。其一,二战后美国经济迅速发展,使人们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与此同时,越南战争的失败,导致了人们对原有价值观的普遍怀疑。战后成长的年青一代开始反叛上一代的传统观念,试图建立起一套属于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其二,性解放最初起始于反对性别歧视、争取男女平等的女权运动,同时要求改变基督教禁止离婚的戒律,主张婚姻自由。此后,这些合理要求逐渐演变为对宗教性道德的全面否定,认为性交是人人都应有的与生俱来的自由权利;性行为是个人私事,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发生两性关系;性行为不应受与婚姻有关的道德和法律的限制,他人和社会对此无权干涉。性自由者反对一切性约束,主张性爱和情爱分离,性和婚姻分离,否定童贞和贞洁观念,提倡婚前和婚外性行为,要社会接受试婚和同居。一些极端的性自由者不仅主张娼妓合法化,甚至认为乱伦也不应受到指责,更不应受到法律制裁。

伊·唐娜希尔在描述性解放过程时写道:“人类对性的传统态度被大大地放宽了,甚至做了180度的转变,从隐私的秘密变成了公开辩论的话题,在50年代令妇产科医生部觉得脸红的话题,在现在都能在电视或收音机里自由讨论,而像'性高潮’、'同性恋’等原是医师与研究师的专门术语,如今也常而皇之地出现在供全家大小阅读的杂志标题里。有人公开鼓吹自慰、婚前与婚外性行为、同性恋,而老年人对当街拥吻的青年男女及赤身裸体的天体营也只能耸耸肩膀。性不再是一种女人无奈地接受、男子罪恶地享受的'职责’,而是一种自然的行为,它有很多的不同的方式,也适合各种年龄的人,它的主要目的是快乐和消遣。”

性解放是对性禁锢、性压抑的一种反叛,原本是要把妇女从男人的泄欲工具和生小孩的机器这两点中解放出来,促使性交与生殖的分离。然而,在社会的大肆宣扬和蓄意曲解下,性解放逐渐改变了原来的性质,成为了性随意、性放纵的代名词,并继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性解放使西方社会离婚率激增,大量家庭解体,单亲家庭和非婚生儿童增多,家庭教育职能明显削弱,青少年犯罪现象激增。80年代,美国每年有100万以上的少女怀孕,其中40%成为少年母亲;英国50%的儿童为非婚姻产儿。这些就是这种严重后果的表现。最为严重的是,性解放引起全球范围的性传播疾病蔓延,性病发病率骤升,流行的性病种类增多,欧美70%以上的成人患过性病,直至出现威胁人类生存的世界性艾滋病大流行。性解放造成的严重消极后果已经使西方社会重新审视性道德的重要性,因而正在出现性道德回归的趋势,表现为要求青少年婚前禁欲,保持严格的一夫一妻的两性关系,有些国家还出现了提倡童贞的少女贞洁运动。

完全消除了性禁忌的社会并不会导致人类文明的必然进步,所谓的性解放也未必能从根本上使人类获得真正的自由,相反,失去了对性的必要制约和行为规范,丧失了伦理道德的人类社会将会处于一个混乱、无序的状态,并继而威胁着社会结构的维持以及人类的生存发展。性的解放应当只是对于消极的性禁忌而言,对于那些压抑人性本质、违反自然规律,以及被统治阶级借以来强调社会不平等和男尊女卑思想的性禁锢等,应予以坚决地抵制和废除。而对于那些利于人类生存繁衍和社会良性运行的性规范,却不能一概划入性解放的范畴之中,这些对性的禁忌不仅是初民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规范,也是现代社会维持伦理道德、维护社会秩序、避免社会恶性运行的必要工具。性自由、性解放的过度发展带来的是现代文明的沦丧,对人的生物本性的极力鼓吹最终将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衣冠楚楚的人类与动物的明确界限之一就在于人类理性规范的建立,而失去了这些限制的人类社会将不过是一群披着人皮外衣的动物集合体。一言蔽之,无论是性禁忌还是性解放,总在一定的尺度之内,人类社会的进步、一言蔽之,无论是性禁忌还是性解放,总在一定的尺度之内,人类社会的进步、现代文明的发展既需要性道德、性规范的确立,也要在破除一定的陈规陋俗中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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