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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两轮摩托车,重新回归城市道路之后,怎样走,才是对的?

 木林随笔 2022-02-22
随着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在很多城市,已经被禁止多年的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解禁,既是应对之前超标电动车管理无序状态的一种措施,更也是城市缓堵保畅、提升群众便利出行的一种实际举措,更是在未来将超标两轮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管理的一种渐进措施,有很多值得肯定的地方。
但是,在现实中,在被大家遗忘了很多年的两轮摩托车重新驶上城市道路之后,我们可能才突然发现,宽广的城市马路上,两轮摩托车到底该怎么走,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类法律法规?在自身能够顺利通行,且不妨碍其他人车通行的情况下,如何保障自身的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划的部门,是否对摩托车的如何行驶问题,先期进行过考虑?
木林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应当说是比较细小具体,也只是就两轮摩托车在这个特定的段路上该如何行驶的问题,即:行经此处的两轮摩托车,需要向左转弯或掉头时,到底应该走左转道,还是最右侧的直行道?进行探讨分析,从而希望能够引起广大的两轮摩托车驾驶朋友们以及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的思考。

在文章开始之前,郑重声明,木林在文中的观点,并不一定正确,甚至于在和很多交警,甚至是在和交警中搞法制的朋友们探讨的过程中,都没有得到他们的支持,但木林依然想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为西安摩友们的文明出行提供参考。
木林选取的路段是: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由南向北行驶方向,港兴路丁字口至广场南路丁字口段(具体位置见下图),两轮摩托车从港务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时,需要左拐弯进入广场南路,向西去华南城摩托车配件城的走法。
关于港务大道(港兴路丁字口至广场南路丁字口段)的具体道路情况:由南向北共有七条机动车道,中间有白色实线划有的两段禁止同向行驶车辆碾压或跨越的导流线[※],将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明显区分开来,最左侧是二条左转道[①②]和二条机动车直行道[⑶⑷],中间是三条机动车直行道[⑸⑹⑺⑻],最右边是非机动车道Ⅱ,地上的标线清楚明确。为了表达清楚,木林这样试着描述一下道路现状【①②⑶⑷※⑸⑹⑺※Ⅱ】。
港务大道与广场南路丁字口的红绿灯设置情况:由南向北方向,路口南的车辆停止线前,画有斑马线,并设有对向行人通行信号灯,说明行人的过街有专门的信号灯进行指挥控制;在路口北,只有机动车信号灯(路口正上方有一个左转方向指示灯,路中间绿化隔离带边单独竖立着一块为进入待转区后车辆观察使用的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桩,负责车辆的左转和掉头控制),无对应的机动车道信号灯,无非机动车道信号灯,说明非机动车骑行通行时应当看机动车信号灯,不能看行人信号灯并从斑马线上通过,除非下车推行。

关于路段的具体情况,朋友们既可以实地骑车实勘,还可以借助手机上的地图导航软件进行查看研究。
需要提示的是,目前,港务大道广场南路丁字口由南向北方向最右侧的三条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行驶方向路段封闭施工,由南向北车辆行驶至此路口时,借道占用对向由北向南行驶的主道向北行驶。不过,木林认为,即便未来封闭打开,在道路标线施工没有更改之前,对于摩托车左转的走法,依然不会变。
对于行经此处的两轮摩托车①②⑶⑷※⑸⑹⑺※Ⅱ】,需要向左转弯或掉头时,到底应该走左转道①②,或者两条左转道①②的哪一条,还是最右侧的直行车道?怎样走才不会被拍违章?

关于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西安市具体适用的法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一条:(一)道路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慢速车道内行驶。(二)道路设有主路、辅路的,……摩托车应当在辅路上行驶。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类似。
如果仅从以上法条来看,木林的疑惑在于,以上法规中的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肯定包括同方向只有两条机动车道的情形,是否还包括指同方向有两条专用转向车道时要走最右侧专用车道的情形?
法律法规中的条款,在单条单款中,如果无法准确的界定时,应当结合其他条款的规定进行综合考虑。

摩托车是机动车无疑,走机动车道也是无异议的,只是到底应该走哪条机动车道才是问题之关键所在!这不仅需要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考虑安全,更得考虑道路的实际情况。
如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其他条款,如重点考虑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时,左转的摩托车只能走两条左转道中的一条!如再考虑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快慢速车道之分时,左转的摩托车只能走两条左转道中最右侧那的一条!如再继续考虑第四十六条的话,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两条左转道不应该再分出快慢道!
道路交通流有效组织的体现,木林认为应当是尽可能少地减少交叉和冲突点,减少混合通行。从该路口的实际情况来看,木林认为,路口的渠划可能不规范,在从其他支路进入主路以及主路中的车道标志并不清晰明确,容易导致摩托车在车流中出现多车道、大跨度的穿梭变道情形。再加上西安个别路口车道宽窄标准的压缩降低,很容易出现刮擦事故。

关于该路段,个人未经调研,建设探讨性的观点是:
一是,要么将左转道加宽,但摩托车跟在其他车辆前或后转弯时,因盲区、转弯半径、内外轮差等不利因素容易发生事故。
二是,要么将【①②⑶⑷※⑸⑹⑺※Ⅱ】中的⑶改为【①②摩托车左转专用道※⑷⑸⑹⑺※Ⅱ】,但这对道路的通行资源浪费比较大。
三是,要么将【①②⑶⑷※⑸⑹⑺※Ⅱ】中的⑺改变为直行加左转车道,并参照城里某些地方试行的非机动车二次过街待转区(或者机动车待转区)的方法,在停止线外预先施划出适当的摩托车左转待转停车区,供其从最右侧机动车道⑺处进行左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需要相关辖区交警部门逐路口进行调研推演,针对具体情况,拿出具体解决方案。
四是,要么,以规范文件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规定,左转的摩托车,走各道路最右侧机动车道,无论该车道是直行还是右转专用道,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均不按未按规定车车道行驶予以处罚。该做法的好处在于,既保证了摩托车能从最右侧的慢车道通行,也解决了其作为机动车在左转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问题,更将摩托车从汽车流中分离了出来,还贯彻了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分道通行的规定。

五是,今年七月份,就有媒体报道“西安首条摩托车专用道亮相曲江大道南三环十字,有摩友专程前来ʻ试路ʼ”,从相关报道来看,也就是将最右边的直行道边扩出了一条直行两轮摩托车专用道。只是,该专用道,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的专用道走法。希望首条道,能够为西安的摩托车出行摸索出一些可行的方法。
关于目前经过该路口的两轮摩托车该怎么走的问题,木林的观点是:
建议两轮摩托车驾驶人,走最右侧的直行车道⑺,到达路口时,先停车观察后,再按照左转指示灯为绿灯时进行左转,从靠近路口中心点右侧处左转进入广场南路。如果行经此处有疑问的,也可以向港务区管辖交警大队的法制部门电话咨询。如果有更好的意见或建议,也可向管辖交警大队法制或秩序部门反馈。

文章仅用于探讨交流,观点不正确的地方,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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