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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者全是男性,女嫖客最小25岁

 华盖峰岚 2022-02-23

江苏泰州警方捣毁了一处专门的卖淫窝点。这个会所内所有的特别服务提供者都是男性,他们为女性顾客提供特别服务。

据了解,来这里嫖娼的最年轻女性只有25岁。

长期以来,卖淫嫖娼都是国家严格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然而,由于其巨大的利益诱惑,许多人仍然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法规,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但是在普通人的认知里,所有的妓女都应该是女性,这起“特殊”的卖淫案件颠覆了大家的认知。

据了解,这个淫窝的组织者是一对夫妇。起初,陈某只是一个普通按摩俱乐部的男性技师。金某则在陈某做按摩的时候见过他。长此以往,他们发展出了感情,最后住到了一起生活。在一起后一直想一起做点小生意,不想再“打工”。想了半天,就把自己的出路放在了“卖淫”上。

很快他们就开了一家“按摩店”,招聘了七名男性技师,通过在网上发布消息来引诱女性在按摩店花钱。然而,这个“钱来得快”的生意运营了不到两个月就被警方查封了。后来根据这两人的说法,在从事卖淫的男子中,最年轻的才26岁,而来这里“消费”的女子最年轻才25岁。

达州一卖淫点被抓现行!一次只要3、40元……

8月31日

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了一起容留卖淫案

原文内容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陈某某,女,197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0231975********,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开江县新宁镇**村**组**号,现住开江县普安镇**街**号,因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20年9月18日被开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开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1年4月15日经本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开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开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案件回顾

2020年5月左右,被告人陈某某租住**位于开江县普安镇**街**号房屋。后来,陈某某提供场所,容留卖淫女吴某某在其住处卖淫。同年9月,卖淫女谢某某也来到陈某某的租住屋内卖淫。陈某某为二名卖淫女提供食宿等服务。吴某某、谢某某以30元至40元一次的价格从嫖客处收取嫖资,陈某某每次从嫖资中抽取10元“台费”牟利。2020年9月9日上午,吴某某、谢某某在陈某某的租住屋卖淫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嫖客谭某某、蒋某某被公安机关一并查获。

认定事实证据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现场勘查笔录、辨认笔录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提供场所,容留二名卖淫女多次卖淫,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兰溪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利用在微信平台借卖茶之名涉嫌网络招嫖的团伙组织,抓获违法嫌疑人28人。

小卡片背后的隐秘江湖

2019年4月19 日,兰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心二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云山街道某公寓里有不少男子时常出入,在公寓楼层的角落里还发现了一张遗落的招嫖小卡片,民警怀疑该公寓里暗藏猫腻。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以蒋某为首的招嫖违法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蒋某,男,台州人,先前在兰溪一家足浴店工作,由于和老板发生矛盾,蒋某准备辞职自己单干。但正规足浴店来钱慢,蒋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先加入多个有技师的微信群,然后在朋友圈发有暗示性语言的招工(招嫖)信息,在网上招到几个所谓的“技师”后,蒋某就到娱乐场所、出租车司机等处发宣传小卡片,并开始建群组织、介绍卖淫生意。

招客“暗号”别出心裁

因蒋某手上有之前一些客户资源,平时客人就通过微信联系蒋某或直接与技师联系。根据套餐不同,每次嫖资在500元至900元之间不等。

“新茶到了,欢迎采摘品尝”。每当有“新技师”招到,蒋某便会在朋友圈发布类似广告,这一句看似简单的话,不知情的人根本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不就是约喝茶吗?但是知情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早已心照不宣,这就是一个“暗号”。 事实上,他们是假借卖茶喝茶之名,行卖淫嫖娼之实。

“为方便管理,蒋某在兰溪某宾馆、公寓开了几间房专门用于组织卖淫嫖娼。卖淫女的日常工作项目、内容、价格都由蒋某统一规定,包括细节、时间都有具体要求,如若做错就会被骂。”治安管理中心二大队民警介绍,他们还有一个工作群,每个人都有明确分工,有新技师来就进群,有人走就退群,平时所有工作都在群里进行,且蒋某要求所有人每天清理微信聊天记录。

为隐蔽卖淫窝点,还专门请了“管家”

由于蒋某不是本地人,经常要离开兰溪。期间,他通过网络招募到一位陈某作为“管家”帮其管理,专门负责卖淫女的吃住以及房间整理、接送客人、望风等工作。

为隐蔽卖淫窝点、降低怀疑,蒋某规定所有“技师”不能独自外出,所有吃食都由”管家”安排,并要求在租来的宾馆、公寓内进行,还让自己女朋友刘某对她们进行日常监管。

时间久了,公寓老板童某也知晓了蒋某等人经营的“工作”,但他并没有对蒋某等人的行为进行劝阻,也没有让其搬离公寓,反而容留包庇蒋某等人继续进行招嫖。

抓捕时机成熟,“收网”时刻到了

随着案件进一步调查,民警又抓获协助组织卖淫的陈某、刘某,涉嫌容留卖淫童某。截至目前,兰溪警方共抓获28人,其中收容教育3人,采取强制措施5人,行政拘留20人。相关案情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重案组档案

举报/反馈

江苏泰州警方捣毁了一处专门的卖淫窝点。这个会所内所有的特别服务提供者都是男性,他们为女性顾客提供特别服务。

据了解,来这里嫖娼的最年轻女性只有25岁。

长期以来,卖淫嫖娼都是国家严格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然而,由于其巨大的利益诱惑,许多人仍然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法规,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但是在普通人的认知里,所有的妓女都应该是女性,这起“特殊”的卖淫案件颠覆了大家的认知。

据了解,这个淫窝的组织者是一对夫妇。起初,陈某只是一个普通按摩俱乐部的男性技师。金某则在陈某做按摩的时候见过他。长此以往,他们发展出了感情,最后住到了一起生活。在一起后一直想一起做点小生意,不想再“打工”。想了半天,就把自己的出路放在了“卖淫”上。

很快他们就开了一家“按摩店”,招聘了七名男性技师,通过在网上发布消息来引诱女性在按摩店花钱。然而,这个“钱来得快”的生意运营了不到两个月就被警方查封了。后来根据这两人的说法,在从事卖淫的男子中,最年轻的才26岁,而来这里“消费”的女子最年轻才25岁。

达州一卖淫点被抓现行!一次只要3、40元……

8月31日

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了一起容留卖淫案

原文内容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陈某某,女,197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0231975********,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开江县新宁镇**村**组**号,现住开江县普安镇**街**号,因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20年9月18日被开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开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1年4月15日经本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开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开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案件回顾

2020年5月左右,被告人陈某某租住**位于开江县普安镇**街**号房屋。后来,陈某某提供场所,容留卖淫女吴某某在其住处卖淫。同年9月,卖淫女谢某某也来到陈某某的租住屋内卖淫。陈某某为二名卖淫女提供食宿等服务。吴某某、谢某某以30元至40元一次的价格从嫖客处收取嫖资,陈某某每次从嫖资中抽取10元“台费”牟利。2020年9月9日上午,吴某某、谢某某在陈某某的租住屋卖淫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嫖客谭某某、蒋某某被公安机关一并查获。

认定事实证据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现场勘查笔录、辨认笔录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提供场所,容留二名卖淫女多次卖淫,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兰溪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利用在微信平台借卖茶之名涉嫌网络招嫖的团伙组织,抓获违法嫌疑人28人。

小卡片背后的隐秘江湖

2019年4月19 日,兰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心二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云山街道某公寓里有不少男子时常出入,在公寓楼层的角落里还发现了一张遗落的招嫖小卡片,民警怀疑该公寓里暗藏猫腻。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以蒋某为首的招嫖违法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蒋某,男,台州人,先前在兰溪一家足浴店工作,由于和老板发生矛盾,蒋某准备辞职自己单干。但正规足浴店来钱慢,蒋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先加入多个有技师的微信群,然后在朋友圈发有暗示性语言的招工(招嫖)信息,在网上招到几个所谓的“技师”后,蒋某就到娱乐场所、出租车司机等处发宣传小卡片,并开始建群组织、介绍卖淫生意。

招客“暗号”别出心裁

因蒋某手上有之前一些客户资源,平时客人就通过微信联系蒋某或直接与技师联系。根据套餐不同,每次嫖资在500元至900元之间不等。

“新茶到了,欢迎采摘品尝”。每当有“新技师”招到,蒋某便会在朋友圈发布类似广告,这一句看似简单的话,不知情的人根本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不就是约喝茶吗?但是知情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早已心照不宣,这就是一个“暗号”。 事实上,他们是假借卖茶喝茶之名,行卖淫嫖娼之实。

“为方便管理,蒋某在兰溪某宾馆、公寓开了几间房专门用于组织卖淫嫖娼。卖淫女的日常工作项目、内容、价格都由蒋某统一规定,包括细节、时间都有具体要求,如若做错就会被骂。”治安管理中心二大队民警介绍,他们还有一个工作群,每个人都有明确分工,有新技师来就进群,有人走就退群,平时所有工作都在群里进行,且蒋某要求所有人每天清理微信聊天记录。

为隐蔽卖淫窝点,还专门请了“管家”

由于蒋某不是本地人,经常要离开兰溪。期间,他通过网络招募到一位陈某作为“管家”帮其管理,专门负责卖淫女的吃住以及房间整理、接送客人、望风等工作。

为隐蔽卖淫窝点、降低怀疑,蒋某规定所有“技师”不能独自外出,所有吃食都由”管家”安排,并要求在租来的宾馆、公寓内进行,还让自己女朋友刘某对她们进行日常监管。

时间久了,公寓老板童某也知晓了蒋某等人经营的“工作”,但他并没有对蒋某等人的行为进行劝阻,也没有让其搬离公寓,反而容留包庇蒋某等人继续进行招嫖。

抓捕时机成熟,“收网”时刻到了

随着案件进一步调查,民警又抓获协助组织卖淫的陈某、刘某,涉嫌容留卖淫童某。截至目前,兰溪警方共抓获28人,其中收容教育3人,采取强制措施5人,行政拘留20人。相关案情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重案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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