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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On Revolution

 书虫小记 2022-02-25

汉娜·阿伦特,偶尔得知的一个德国女思想家,作家。论革命是她一系列惊人的政论中的一本。

在绪论中,她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点——只有当一个政府不会强大到经历一场战争还能持续下去,战争才可能避免。不论战争的目的是怎样的,光是战争所能导致的一切不可控后果,就足以说明战争行为的不道德性。

关于革命,阿伦特的观点也很明确——在人类进入到现代社会阶段,准确地说,从英国开拓北美殖民地开始,才有真正意义上的革命行为产生。革命的关键,在于人对劳役状态的反思和觉醒,亦即亚当·斯密们提出劳动并非命运对贫困者的惩罚,劳动本身才是财富的来源开始,被统治的广大民众开始反思统治本身,才产生真正的革命行为。此前,不过如中国二千年的信史一般,无非是一姓换一姓的重复而已。

此前,生产力低下,人类对自然的掌控力不强,匮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命运安排,贫富差距是一种天然,劳役才成为一种必然。技术进步之后,匮乏成为可以避免的东西,人们才意识到劳动并非困苦的来源,而是相反。

阿伦特探讨了“自由”与“平等”这对冤家概念,平等一直以来与革命、解放等概念联合在一起,却被有意识地与自由这个概念对立起来。

一般认为,自由起源于自然状态,自然状态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如各类动物能力的差异,人的能力差异等,自由即是维系这种状态,不致产生人为的干扰。

阿伦特则通过词源学,梳理自古希腊的语词变化,发现自由这个概念本来就源于平等,因为希腊人所说的自由,就是基于基本权利对等的概念之上的自由。阿伦特认为,只要有绝对的差异在,就是不平等,而对于两个处于绝对差异间的个体而言,他们之间就不存在自由。

革命的概念也是一样。当代汉语的革命,才真具有我们所想象的革命的意义,英文原文中的革命,其本意恰好是相反的——revolve,是天文学中的用语,指的是天体沿既定轨道运动,所谓革命,就是把越轨的东西,恢复原状

无独有偶,古汉语中的革命,也与英文革命有同样含义,即替天行道,革掉一个天命的载体(皇帝及其皇朝),让天道恢复循环。只是到了近现代白话文之后,革命才有了开启全新时代的意义。

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所谓的革命,无非都是使政治动荡恢复既定的封建秩序。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也跟亚当斯密、威廉佩蒂们的观念一样,具有深刻的觉醒意义——

在法国大革命之前,革命无非是恢复常态,之后,则是草民也能造反,取而代之;法国大革命之前,所有的哲学都只关注世界和宇宙,法国大革命之后,哲学开始关注人类自己,人类社会事务进入到了哲学的视野。由此发展了黑格尔的历史哲学。

阿伦特也与其他学者一样认为,法国大革命不仅葬送了旧制度,旧观念,同时也葬送了新理想,自由立国的机会,甚至于葬送了革命群众本身

她的独到之处在于,之所以这场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的革命会遭受这样一个下场,在于革命激发出了最底层人们的反叛精神,最底层人们关于生命、生活的基本需求,也就是生物上的必然性,最终胜过了之前的所有主观能动性和精神性。

罗伯斯庇尔认为,人维持生命生活所需都必须是公有的,除此之外剩余的东西才可能是私有的,恰好与之前所有人的看法相反。这种底层的必然性,把有关人的自由、尊严等等价值都侵蚀掉了。底层的必然性,往往与苦难相关,因为一个人如果维持生命的要素都难以获取到,那么一定是极端困苦的状态,而这种困苦状态背后,孕育着一种压迫性的冲动力量。

法国大革命带来的这种必然性的冲动力量战胜一切心灵要素的后果,被马克思吸收转化,他把法国大革命要解决的人的问题,转变成了解决必然性问题——社会问题,他看穿了人类历史上诸多种压迫、剥夺下导致的必然性困苦中,所蕴藏的力量,把政治要素引入到了本来处于哲学和历史意境中的人的革命中来,并且把自然意义中的经济问题,与政治相结合,创造了像政治经济学这种复杂的概念,实际上就是对法国大革命变质了的后果的理论化和放大。

马克思从他的价值立场上来讲,完全是逻辑一致的——处于必然性的底层阶级,把困苦转变为反叛,掌握经济力量,改变社会困苦现状,并且最终实现对人的精神价值重塑。马克思看重的,是法国大革命的过程,即必然性对所有价值的颠覆和践踏,具体化一点,就是暴力剥夺人的社会关系甚至生命。

列宁作为马克思的学生,延续了马克思的问题,没有跳出法国大革命的桎梏。列宁进一步把马克思处理的经济和政治问题分离,经济上的贫困,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来解决;政治上的平等自由问题,则可以通过建立新的制度来解决

在实践中,他通过党来实现这两个目的,他建立了苏维埃体制,同时发展起了工业经济。但却又发现,通过自由社会制度,很难在短期内把底层民众联合成一个巨大力量,因此他否定了自己的苏维埃制度,把党这个自由的专制力量不断扩大,最终侵蚀掉了所有的自由努力。

列宁的体制最终也蹈了法国大革命的覆辙。

实际上,马克思的独特性在于,他应该是第一个从理论视野上看到了穷人的社会力量的人,在此之前,穷人确实就是整个统治阶级乃至学术圈子都忽略掉的边缘人等。谁也不会注意这股人群,能成为精神乃至物质上的先行者。穷人之所以具备这股力量,在于穷人始终为生理需求奔忙,而生理需求乃是自然界最原始、最具活力的动力源,这种生理需求可以产生极大的冲动,因为穷人除了活命,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这种冲动,在法国大革命中很好地得到了展现——吞没掉了所有的一切,国王,权力,财富,等级,乃至革命者自己。

到这里,才逐渐意识到自己过去受的教育,确实限制了思想上的视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诞生不过两百年的新概念,其实已经深深烙在头脑里,此前去读希腊哲学史,读西方哲学史,读黑格尔、卢梭、康德,都没有真正从心灵上与他们同理过。换句话说,我并没有真正从西方古典哲学,以及中国传统哲学的视角上,反思过自己现在所有的想法。

阿伦特最有创意的观点是,与法国大革命相比,被后世历史学家和政治家们夸赞太多的美国革命,更像是revolve而不是新革命,也就是说,美国革命更像是一个倒退,而非创新。为啥?

法国大革命发生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条件,乃是亚当斯密、威廉佩蒂们已经把广大底层劳动民众提升到历史视野中来之后,全社会已经无从忽视底层民众的苦难,因而由这种苦难所形成的冲动型反叛力量,才得以等上历史舞台。

美国恰好相反,一直到立国,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奴隶,在整个革命过程中,始终处于边缘状态。因此,美国的革命才是一帮富有的白人要求全副政治权利的革命,与广大民众其实并无多大关系。实际上,一直到1869年-1890年的镀金年代开始,美国的民权运动才正式登上舞台,对美国体制进行了平民化改良。(这一点,在后面对美国史的随笔里会详谈)

所以,美国立国的制度,也多是对权力冲动的限制,而非对民众平等需求的满足。也正因为美国没有经历过欧洲革命前的底层民众运动,因此美国的联邦集权乃至总统的权力,都大于欧洲民族国家。

论述完革命及政府构成之后,阿伦特探讨了宪法的问题。她认为起码有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宪法,其一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产生的宪法,这种宪法的来源是bill of rights,即人权宣言, 可以归纳为权利宪法,即大家约定俗成的所谓人的一些自然权利,对于这些权利,大家不仅要尊重和保护,政府也必须保护。因此,政府是用于保护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

其二是美国革命时期产生的宪法,这个宪法的来源是孟德斯鸠,即宪法是对权力如何组成进行约定,实际上就是当权者们如何分享权力——三权分立。政府是宪法构造出来的,与人的权利无关系。

你可以归纳为,自上而下的宪法,和自下而上的宪法,一个是当权者分果果的宪法,一个是约定屌丝权利的宪法。

当然,大家现在基本都奉美国革命宪法为圭臬,——不仅因为大家更感兴趣如何分享胜利果实,也因为大革命宪法有一个天然的问题——你约定的人的权利,是指自然人的权利,或者说人的自然权利,如吃饭喝水等,还是指作为公民的人的权利,如选举、言论等?大革命宪法,包括之前两百年前的英国大宪章,貌似都没有明确,他们是把自然权利等同于公民权利了。由此又产生了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问题。

相比之下,美国革命宪法则只需要面对权力的界限和制衡问题,要稍微好解决一些。美国宪法的关键首先是建立怎样一个联邦,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如何界定,再就是联邦内部的权力如何制衡。按照约翰·亚当斯的观点,如何制约权力,当然不是靠所谓的宪法和法律,只能以权力制衡权力,以利益制衡利益,以雄辩制衡雄辩

后文阿伦特主要论述了苏维埃建国以及英美建国的比较。其实从这种比较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民主与制度完善与否,可能与政府及权力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多大的关系,那些认为良好的组织形式可以产生良好的权力运作方式的观点,倒像是倒果为因了

比如,列宁一开始确实想建立基于工农兵联合会议的权力组织形式,但是这种大杂烩式的松散联盟,不论对于当时肃清外国入侵军队和国内土匪,还是对于组织经济建设解决温饱问题,都显得效率太低软弱无力,与布尔什维克党的严密组织根本就难以相提并论。

因而,苏维埃从与共产党合作,到与共产党产生矛盾,到最后干脆听命于共产党,逐步从最广泛的民主,蜕变成了橡皮图章。纵观这个过程,客观历史条件是主因。

反过来看美国革命或英国常常被我们嘲笑其像菜场的吵闹议会制,并没有发动最广泛的底层民众,他们始终就限制在社会的最顶层,因此,权力的各派系基本上势均力敌,不存在特别弱的一方,说实话,不论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是两院制也好,内阁制也好,还是总统制也好,该制衡的就会发挥制衡作用,该限制的就会被限制。相对较弱的底层民众,根本就没有参与进去。

与其说是制度不同,还不如说是社会组织形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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