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定,省级医保部门应加快原自行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确保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消化工作。
时间已经到了2月份,距离上述规定的时间只剩4个月左右。
目前来看,福建省医保局已经发布过通知,明确原自行增补医保药品将于2022年6月30日全部完成消化。甘肃省医保局也作出规定,原省级增补药品中第三批消化期药品将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消化。
2019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明确,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3年内,在各省市对此项政策的逐步推进下,省增补药品均得到了相应的调出或消化,一些省份甚至在今年年初就已经完成了全部省增补药品的调出或消化工作。
根据相关方面的进度安排,地方增补品种调出医保的时间表如下:
1. 重点监控目录药品率先移出医保目录;
2. 其余地方增补品种原则上在三年内完成清理,三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为40%、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