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税友遇到的问题,税友为客户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企业的财务报表已经事务所审计,对债务重组作出了处理。 问: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如何填写申请表? 与群友讨论后,分享一下。 原案例内容数据经简化后如下: 【案例】甲公司2021年初账面有应收账款1000万,经催收客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全额支付,双方协商债务重组,事务所于债权重组完成前首先更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50万元。经协商甲公司收回900万元,免除100万元,债务重组产生投资收益50万。3.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公司认为实际产生的损失100万元税前扣除资料不足,决定不作税前扣除。4.假如甲公司取得充分的税前扣除资料,可以税前扣除实际产生的损失100万呢?1、信用减值损失150万元,会计确认,税务不能扣除。 3、应收账款1000万,实际收回900万,实际产生的损失100万元。情况一:如果甲公司不能税前实际产生的损失100万,汇算清缴将调增100万元,形成永久性税会差异100万。 情况二:如果甲公司可以税前扣除实际产生的损失100万,最终纳税调整0元。A105100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情况一:假如甲公司不能税前扣除100万的实际坏账损失,由于会计上没有对应确认资产处置损失100万元,税务也不作扣除,即不需要作税务调增。不需要填写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再把会计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150万元在A105000表上一起调整:情况二:假如甲公司可以税前扣除实际产生的损失100万,那么税务调增资产处置损失100万元。填写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再将资产损失和会计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一起填入A105000表。如歌老师认为,不需要直接对投资收益作调减,因为债务重组损益不管是以前计入营业外收支科目,还是现在计入投资收益科目,都是进了当期损益,不需要针对核算科目本身作调整。 即甲公司账面记载债务重组收益50万元,汇算清缴只需要考虑重组损益的税务金额是多少,能否税前扣除。 同时,债务重组实际产生的损失100万元, 不应填写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应填写 A105100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情况一,甲公司选择不扣除重组损失,即税收金额不确认重组损失。 此时,账载的重组收益50万(即投资收益50万),税收金额0元。 相应 ,A105000表填写如下:
此时,账载的重组收益50万(即投资收益50万),税收金额100万元。企业会计准则一直在变,所得税口径相对不变,就意味着税会差异会越来越多。如果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申报时又一一对应调整,可能导致很多数据难以确定适合的填写位置。当遇到这些难以一一对应的填报,可统计最终的纳税调整金额,填进A105000表的“其他”......,通过“其他”的调增调减,最终得到正确的纳税金额即可。小编是认为申报表应尽量反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计算过程,尽量把涉及的调整均填进对应的表格,也便于企业日后检查和内部管理。 至于申报表中的兜底项目 “其他” ,即使需要使用,也应说明具体事项。支持原创 支持分享 点个在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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