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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花园

 黎荔专辑 2022-02-27

鲁迅的花园

黎荔



1920年,鲁迅最早提出乡土文学的概念,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鲁迅指出: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之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侨寓的只是作者自己,却不是这作者所写的文章……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他只好回忆'父亲的花园,而且是不存在的花园
 
鲁迅关于“乡土文学”的叙述,已成为文学史的经典定义。侨寓者,远离故乡之谓也。侨寓之人对于故乡其实是疏离的,这些故乡的疏离者在大都市的飘荡中,已经吸纳了一套重新观照故乡的认知体系,待重新审视故乡之时,故乡的记忆已经模糊,故乡的美好已然破碎,甚至不堪起来。于是,他们用新的理想去改造这个“模糊”、“破碎”、“不堪”的故乡,或批判揭露并引起疗治的可能,或寄情于记忆中故乡的美好,加以描述保留,这大概就是乡土文学兴起的真正原因。一辈子没有离开故乡的人,是无法写出乡土文学的,因为,他无法在远离故乡的漂泊之路上,透过乡土之“镜”照见自我。
 
我非常认同鲁迅对于乡土文学的观点,鲁迅也是乡土文学最早的开辟者和实践者。不过,我有一点小小疑惑,在关于故乡的种种意象中,为什么鲁迅单单拎出“花园”这个意象来加以描述呢?这其中,恐怕有着鲁迅个人的情结,源自他潜意识中的强烈冲动。


 
鲁迅出生于江南水乡绍兴,周氏家族在绍兴是名门望族,显赫一时。鲁迅小时候,家境是比较好的。宅后有花园,有养育他的奶妈长妈妈,还可以在三味书屋读私塾。还记得中学课本上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吗?这篇散文上过学的人都读过,因为入选语文课本,是必读书目。“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这一大段关于宅后花园的描写,当年的我可以出口成诵。故乡的百草园,曾经滋养过鲁迅妙趣横生的快乐童年。在百草园里捕鸟雀、捉蟋蟀、拔何首乌,聆听夏日里百虫争鸣,那是鲁迅童年最纯真恣意的时光,后来那个忧国忧民、严肃又严谨的先生,当年也曾是一个佻脱顽皮的抓虫孩童。这篇回忆性散文,鲁迅写于1926年,被收入散文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其时,这个周家花园已不复存在了。这一点文章开篇就交代了: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淡淡叙述,情感克制,细细品读之下,却有一种回望旧时月色的不胜惆怅。百草园曾经占地近2000平方米,原来是绍兴新台门周氏宗族十来户周姓人家共有的一个菜园,种一些瓜果蔬菜,秋后用来晒谷。后来,鲁迅家族发生了一桩重大变故,祖父周福清因科场行贿被革职判刑,父亲周伯宜也被革去秀才身份。为了打点周福清的案子,家产几乎变卖殆尽。性格本来柔弱的周伯宜,遽然遭此变故,承受不了如此重大打击,染上沉疴,缠绵病榻,仅36岁而殁。家道败落后,新台门易主,作为“父亲的花园”的百草园,一变而成了“朱家花园”。一切都繁华不再、物是人非了。由于祖父的科场案,家人怕牵连孩子,周家子弟不得不离家避难。这是鲁迅第一次“出逃”,从他的内心来说,这是他人生中最无法抹去的印记。这次的逃亡结束了鲁迅快乐的童年,仿佛有某种神秘的力量,从此以后,鲁迅一直在漂泊着生活。对于鲁迅来说,“百草园”是一个重要意象,不仅关乎童年时代的成长快乐,同时也是他人生经验的初始源头。鲁迅对“百草园”的追忆,其本质上就是对“故乡”的一种认同。乡土文学发源于乡愁,“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他只好回忆'父亲的花园’,而且是不存在的花园。”这的确是句句实话,发自肺腑,充满了失落和悲哀。


 
花园意象,除了是鲁迅心中感情纠葛之所在,同时也是典型的中国浪漫传统结构。花园是人们对生活最美好的遐想与寄托,花园是中国文学中重要的意象世界和意义空间。从《诗经》、《楚辞》、《西厢记》、《牡丹亭》到《金瓶梅》、《红楼梦》都有这一文学渊源。在戏曲、小说、诗词等文学体裁里,花园常常作为一个心物契合、情境交融的场景,既呈现出自然物象的风韵气质,也蕴藏着人们的情感寄托、审美体验和文化内涵。《红楼梦》曾以熟透的中国传统文化最高超的想象力,筹划过大观园中的人的本真存在,建构了一个完整而自足的想象的王国。如前人所言,雪芹所记大观园,恍然一五柳先生所记之桃花源也。这是一个与世俗社会对立的带有浓厚理想色彩的“青春花园”,那里无峨冠博带的揖让应酬,无功名仕进的营钻奔走,而是洋溢着自由欢乐的空气,人与人之间平等、和谐、友爱,张扬个性,葆其天真,过着艺术化的高雅生活。这个美丽的乌托邦长留在此后的中国知识分子心中。在关于故乡万花筒般繁复的记忆中,鲁迅之所以择取花园”这一情感符号,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中国古代浪漫传统的一种不自觉的继承。
 
《朝花夕拾》这部散文集写于1926221日到1118日,这九个月中,鲁迅一直处于流离状态。对于鲁迅而言,1926年是个不平凡的年份疾病缠身、女师大风波、丢掉公职以及师生恋引发流言蜚语,不仅导致了他离京出走去异地谋生,同时更是他思想转型的关键节点。在鲁迅最彷徨、最绝望、最漂泊的这一年,在人世的种种烦恼,到了一种威胁到生命,震撼到灵魂的时候,他猛然发现,自己的内心其实总是存在着一个故乡的,而在这个故乡的尽头,有一座花园,满园春色,满树繁花。置身在这一片温柔的花园中,整个人仿佛也柔软下来了,得到了轻轻的、柔情的抚慰。
 
在一百多年后,回望鲁迅对于乡土文学的定义,尤其是其中对于“花园”意象的描述,我深深理解了鲁迅借由花园之路的“精神返乡”。当侨寓之人对自己的过去进行回忆的时候,他的记忆力显得那样的惊人,其实在某些时候,都是一种诗意的想象在作祟。花园,在一切物是人非中,是一种过去的、像幽灵一样盘旋的事物。幽灵般的花园,既近又远,若即若离。它不断邀请曾在这个花园长大的人,进入他期待已久的美好世界,但是,它又是悖谬而虚无的,因为它是属于过去的事物。这样的故乡,是记忆里重塑的故乡,真实与虚构、记忆和现实重叠交错。鲁迅的花园,既是他童年的花园,也是中国文化的花园,寄托着他对于美好理想的憧憬与追求。他总是不由自主地回望那一个“荒废的花园”,那是民族的过去,他也在守望一个新生的花园,那是民族的未来。植根于花园之上的乡土文学,折射出文学的文化意义与情感诉求。
 
在生命的沙漠里我挥汗奔突
呻吟于背负的重担
但某处,几已被忘
我知道有一座花园,清凉而灿烂
那里,有鸟翼的鼓动怯怯
那里,有春天的暖香迟迟
在永恒无垠的沙漠中开垦花园
让灵魂栖止于此处
在梦里遥远的一角
生机繁茂,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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