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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时注 | 秦可卿遭红学“奸近杀” —— 是时序无知还是道德敏感?

 不易齋2 2022-02-28

通灵十一年 (贾宝玉11岁,秦可卿19岁),秋,秦可卿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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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8月底9月初前后,夜,平儿已熟睡,凤姐星眼微朦,恍惚中见秦氏从外走来:“婶子好睡!我今日回去,你也不送我一程......我与婶子好了一场,临别赠你两句话,须要记着。因念道:'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凤姐还欲问时,只听二门上传事云板连叩四下,将凤姐惊醒。人回:'东府蓉大奶奶没了。’凤姐闻听,吓了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只得忙忙的穿衣,往王夫人处来。”

秦可卿是《红楼梦》十二钗(正册)中最后一位,却是第一个死亡的,她小名可儿,字兼美(兼钗、黛二人之美: “袅娜纤巧,其鲜艳妩媚,大似宝钗;袅娜风流,又如黛玉”)。秦死亡时具体年龄无考,当年她被养父秦业从养生堂抱家来时,秦钟尚未出生。今秦钟11岁,其夫贾蓉20岁,能以姐妹相处的堂婶王熙凤时年22岁(上下),大致的推测,秦可卿死亡时的年龄可能在18~20岁间。

上世纪50年代末毛国瑶先生发现脂靖本石头记(靖应鹃藏钞本《红楼梦》发现的经过。红楼梦研究集刊,第12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被认为是《红楼梦》早期手稿之一。“脂靖本”后又轶失,毛成为唯一见过靖本的红学研究者。书中有批语记录曹雪芹曾以“史笔”实写秦可卿在天香楼受公公贾珍逼迫乱伦,被丫环撞破,羞愤之下上吊自尽。后来在“批者”畸笏叟要求下,曹雪芹将这部分“实写”删去,第十三回目也由“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改成“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小说第十三回回前,畸笏叟批道:“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秦氏)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此批甚妙,与贾平凹《废都》中的此处删去xx x字异曲同工。  )

曹雪芹虽然删去“实写”章节,却没有打算修改他原本的叙述意图。秦可卿生死册中,其画:一座“高楼大厦,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其词:“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其《红楼梦》曲:“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然而因为删章去“实”,使得秦可卿从通灵10年夏生病到通灵11年秋死亡(第10回~第13回)的过程变得隐讳凌乱。尽管曹雪芹化整为零,穿插间种(如焦大嘴里的“爬灰”“养小叔子”;可卿死,“贾珍哭的泪人一般”,恨不能代秦氏去死,还要“尽我所有”办丧事;丫环瑞珠在秦氏亡后“触柱而亡”等等),书中可卿主淫的意图,在读者看来,变成一种蒙太奇化的欲盖弥章(“盖”是无奈,“章”是目的)表述,变成一种策略性揭秘的大声叫卖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曹雪芹的功夫没有浪费,他要表述的贾府败落发端于秦可卿风月之情造的孽,世人都明白了,而且大有根可挖。

对于曹雪芹删去可卿的淫丧写实,脂砚斋表扬说:“雪芹真正厚道之人。”意指曹做了一件功德事,没有将秦可卿的淫乱臭事直截了当地搬出来。然而,据我看来,事实可能未必如此!因为我根本不相信秦可卿有风月造孽之能事,更不相信曹雪芹(或者畸笏叟等人)手中真有秦可卿主淫的实证。很有可能的是,那删去的“实事”,其实不过是曹听闻到的有关秦可卿的某些流语风言,而这个人(秦可卿)是曹现实中认识的一个实际存在的人。曹“删节”的厚道,不在于把这些“实证”删去以免伤害到秦,而是不将(或者说不敢把)这些风言实化到秦个人身上。即,曹把一种对秦可卿乱伦实质指控,弱化为一种似是而非的影射。

所有关于妇人之淫的听闻,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是一种千年不变的中华文化心境,即便已成文痴的曹雪芹也不能例外——对于这种道德上的灵敏,王小波的“奸近杀”文章有过专门分析(《沉默的大多数》,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于2009年)。

但,曹是清醒的,他做了他能做的厚道之举,删去了风言里的实质内容——乱伦。然而正是因为他的这一厚道之举,引来后世更多的猜疑、联想,和深度发掘——时髦的说法是,曹给人留下了“思考的空间”。秦可卿遭贾珍“爬灰”乱伦一案被后世红学家做严做实,秦养小叔子贾蔷似也被诸多举证(如李治亚博客“秦可卿是不是贾宝玉的性启蒙老师”);2005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方瑞著《秦可卿之死》,论证了秦可卿与贾宝玉之间有“不肖”之事。

可卿乱伦否?自然是由不得秦可卿辩解,但如今也由不得曹雪芹作何辩解了......

秦可卿在宁府的岁月里,生前年龄不会超过20岁,作为宁府的长孙媳妇,她的身边人有丈夫贾蓉、婆婆尤氏、贴身丫环瑞珠、宝珠,还有数量不少的跟班丫环和下人。贾蓉虽是纨绔子弟,但受贾珍管制严重,不算薛蟠一类胡作非为之人;婆婆尤氏年纪三十出头,心情平和,不是尖刻之人;秦可卿更是贾母眼中“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而养育可卿长大的养父秦业,也算是清律自戒之人(第8回,通灵9年为其子秦钟去贾府私塾读书筹贽见礼二十四两银子,秦业自己“东拼西凑”,没有向身处富贵的女儿秦可卿伸手)。所以,秦可卿主淫的主观因素似乎并不存在;客观上,她十几岁小小年纪嫁入宁府无几年,周遭人群时时围绕,即便她有心主淫,她又如何偷得机会去勾引男人或者被男人勾引。况且,至少在台面上,宁府里还有堂皇的清规礼数约束的,例如第53回提及贾蓉续弦:“一时贾珍进来吃饭,贾蓉之妻回避了。”

(通灵8年上下,可卿15~17岁左右,嫁入宁府(参见第9章);第2年通灵9年,可卿16~18岁,遭焦大公开叫骂;第3年通灵10年,可卿17~19岁,7月已病致停经(后述);第4年本年通灵11年,可卿18~20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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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可卿判词  夏时炎抄录

秦可卿死去,贾珍悲痛欲绝,穷奢极侈“尽我所有”办丧事,看上去有点超乎一个公公对去世儿媳的一种正常爱惜状态,颇有些其爱也异,其痛也奇。但这不表明秦可卿与贾珍间已有一层乱伦关系,因为若真有乱伦关系存在,而且按“靖本”批语秦可卿还是乱伦之丧,贾珍难免心虚,难以想像他为何要在家人和亲朋达贵面前如此恣意不顾挥洒对秦氏的这种不伦爱痛。而且,对于一个心爱女人的爱痛能否大到让不事检点的贾珍“尽我所有”为她举丧,更是个结实疑问。贾珍自己至少有一妻二妾(尤氏与佩凤偕鸾),且是个滥情之人(这一点连薛蟠都怕他——怕贾珍打香菱的主意),合理推论,贾珍不太可能为任何一个与他发生过关系的女人痛到心彻,爱到自绝,秦可卿也不会是个意外。

在我看来,真正让贾珍如此痛绝(甚如如丧考妣)又为秦氏越礼大举丧事的原因,当出自贾珍对秦氏苦难别世的巨大负疚感。秦氏是贾珍心中窥觑的心爱女人,这毋庸怀疑——可卿是天上警幻仙子的化身,兼钗、黛二人之美,性格又慈爱和平,应是十二钗中之最完美者。仙女在侧,即便是自己的儿媳妇,荒淫浪纵的贾珍没有心怀不轨才是怪事。贾珍因此表现出的对秦氏的异常关爱,引来贾珍身边女人的醋意妒火,脏水开始泼向秦氏(第7回中,焦大酒后充当忠勇作人炮灰即是一例)。而贾珍却无视这个温弱女子承受的诽毒,毫无作为,同时贾珍不顾流言还不舍对秦氏的不当流露甚至纠缠,终致秦氏不堪承当,辞世化仙而去。世道不容,稀世美人终究香消玉散,巨大的悔恨终于涌集贾珍心头,这应该是他“恣意奢华”为秦氏大办丧事的真正原因!

近年,作家刘心武先生以《秦可卿之死》一书 (华艺出版社,1994),论述秦氏死去乃因当日被贾珍在天香楼逼奸后自杀。他同时推演秦可卿有皇亲国戚的身份,原型是康熙废太子胤礽女儿。从《红楼梦》小说本身描述看,这两种情况都甚牵强。秦氏若真有比贾府还高贵的身份,贾珍再是无良浪荡,绝不敢纠缠秦氏,更万不敢逼奸,贾珍身边的人也不敢(贾珍也不会容许)对秦恶言秽语。另一方面,若是逼奸成功(不论秦出生如何),也很难想象贾珍在可卿死后,可酝酿出如此强烈的爱与痛的情绪而丝毫不见负罪藏恶的心虚——那“过于悲哀,不大进饮食”,并非装即能装得出来的。

可卿死前2年,通灵9年,十月初冬(刘姥姥一进贾府后次日),宝玉在宁府会秦钟。当日晚上,宁府管事的派了焦大去送秦钟回家,酒醉了的焦大愤慨大骂:“哪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第7回)” 当时秦可卿弟弟秦钟9岁,丈夫贾蓉18岁,堂婶王熙凤年纪“不过20岁罢了(第6回)”,可卿的年纪不超过18虚岁(如今一个刚入高中学生年龄),她嫁入贾府也不会超过2~3年(通灵7年冷子兴提及荣府贾琏、贾珠兄弟婚姻,提及宁府贾蓉(时16岁)时未及婚姻——第2回)。但很显然,焦大骂人已彰显秦可秦当时已然是“淫”名在外了。然而若焦大所骂属实,那可卿,这个年轻的且为人妇不久的女子,难道真比当年已然是30岁上下与西门庆私通的熟妇潘金莲还有手段?身在规律深严的贾府秦氏,比有王婆推波助澜的金莲更具备与人暗通曲款的天时地利人和?贵为贾府长孙媳妇的秦氏,比卖炊饼的武大妻且性唯好淫的金莲更有外掠男人的心思?

焦大除了吃一嘴的马粪,他没有为如此大胆的捅天爆料付出其他代价。也即,贾珍、贾蓉没有跟他较真,因为没有人认为焦大说的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贾珍绝无可能放任他如此撒野,受伤害的唯只秦氏一人,没有其他人。所以,鲁迅先生说焦大是贾府的屈原,我说其实不是,倚老卖老的焦大不过是可被人用来当枪使的口无遮拦的昏庸酒鬼。毛泽东曾经说:“《红楼梦》不仅要当做小说看,而且要当做历史看。他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社会历史。他的书中写了几百人,有三四百人,其中只有三十三人是统治阶级,约占十分之一,其余都是被压迫的。” (龚育知等:《毛泽东的读书生活》,三联书店,2009年)。这个说法显然太过笼统,还颇模糊,至少在被压迫者焦大身上,他愤而要维护的却是压迫者的统治,他要愤愤揪出一个统治者正在败落的替死鬼,他轻易选择了一个方便而且安全不伤己身的对象——弱女子秦可卿。

从通灵10年秦可卿生病,到通灵11年秋死亡,这个过程自然完全不是所谓“偷情”成功带来的享悦结果,恰恰相反,是秦痛苦的抑郁终于致使疾病爆发愈演愈烈的过程。通灵9年10月焦大公开叫骂,约1年后,通灵10年的9月上旬,第十回,秦可卿生病,尤氏这样描述:“她这些日子,不知道她怎着,经期有两个多月没来。叫大夫瞧了,又说并不是喜。那两日,到了下半天就懒怠动,话也懒怠说,眼神也发眩。”这表明实际上在这年的7月份,秦已停经。这样的年轻女子停经是在长期的内心苦闷郁积所致的(在这之前,秦的经期已常有不正常,“或是长两日三日, 以至十日不等,都长过的。”) 后来贾珍朋友冯紫英荐来张友士为秦诊病,说“此病是忧虑伤脾,肝木忒旺”,这个诊断无误,正是抑郁症的中医诊断(在所有探究秦氏主淫的红楼梦研究文章中,我没有看到过一篇提及秦氏患有的这些抑郁症状)。

在张友士看来,秦的病“今年一冬是不相干。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全愈了。”从医学的角度,张医生没有说错,抑郁症是可以缓解的。在秦生病的时候,家人的注视,贾珍的收敛,恶人毒舌的暂时缓退,让秦可卿缓过气来,算是如张所言,熬过了来年的春分关节。但医生治得了秦的病,救不了秦的命。在宁府,“淫妇”这柄剑时时悬在这位年轻女子的头上。通灵11年8月底上下,秦氏突然身亡,贾珍对秦氏心怀不轨表露出来的偏心,甚至可能试图拨撩秦氏,使秦氏难堪无措还遭流言恶语,抑郁症缠身的秦氏终于不胜内心压力,自寻身亡。生病时期的秦可卿,曾经对来看望她的王熙凤说:“这都是我没福。这样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己的女孩儿似的待。婶娘的侄儿虽说年轻,却也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除了婶子倒不用说了,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无不和我好的。这如今得了这个病,把我那要强的心一分也没了。公婆跟前未得孝顺一天,就是婶娘这样疼我,我就有十分孝顺的心,如今也不能够了。我自想着,未必熬的过年去呢。” 死亡临头,秦可卿依然完全回避那些伤其生命的流言毒语,这是一个极为顾及颜面的自尊女子,对于他人的嫉妒与愤恨,她既躲不过,也抗不住。

曹雪芹关于秦可卿主淫的模糊春秋笔法,我相信本意是减少对当事人秦可卿的伤害,但曹应该做梦不会料到,他留下来的这桩语焉不详的八卦,后来会演绎成一种根深叶茂的“文学研究”和“学术考证”。除了劈腿于贾珍、贾蔷、贾瑞、贾宝玉,近年人民网(和CCTV)有文论证秦可卿与贾宝玉之间的劈腿更为真实和离经叛道,俩人偷情养出比宝玉自身年纪还大许多岁的私生子宝珠(毕全忠:曹雪芹塑造秦可卿这个形象的真意,人民网《读书生活》,2007年11月4日)。

——茅屋为秋风所破,秋风又何所不破?即便如美玉者秦可卿哉!(此文有经作者修改)


《红楼时注》由宋剑雄先生著并由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发行。书稿梳理红楼梦小说原本不甚清晰的故事发展时序和人物年龄,帮助读者准确把握人物故事内涵。经作者并出版社同意,本号选摘部分刊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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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文字| 宋剑雄

书法夏时炎

审校| 混沌 包子

编辑| 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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