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清代的某一天,河南洛阳财主赵五十五岁的儿子要去外婆家,赵五吩咐长工李大给少爷备好了马,又让李大陪着少爷一块儿去。 少爷骑着马在前头走,李大只好连颠带跑地在后头跟着,走盘山道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噌”蹿出一只兔子,把少爷的马吓得一蹦,连少爷一块掉下悬崖摔死了。李大急忙跑回村里,把这事儿告诉东家。赵五揪住李大的袄襟,瞪着两只眼,说:“前些日子,你赶车用鞭子打我的马,被我看见,我用鞭子打了你几下,分明是你怀恨在心,今天乘山路无人,把我儿子推到山下摔死的,走,跟我到县衙门去,不给我儿子偿命不行。” 李大连说自己冤枉,可赵五哪里肯听,吩咐四个仆人卸下一块门板去抬少爷尸首,又吩咐两个护院的人,押着李大来到县衙。 这个县官本是个贪官,早和财主赵五穿着一条连裆的裤子。每到逢年过节,或者县官父母过生日,家里小孩过满月等,赵五都给他送厚礼。县官听赵五一面之词,不容李大说个长三短四,就给李大定了个死罪。 那时候,给犯人判死刑,要分几刀之罪:一刀之罪,就是把犯人的脑袋砍下来;两刀之罪,就是砍下脑袋以后,在腰上再砍一刀,把人一分两截;最多的是七刀之罪,就是把犯人大卸八块。 县官判处李大一刀之罪,下入了死囚牢。有人见李大摊上了人命官司,就急忙跑到李大家,告诉了李大的媳妇翠花。翠花不知是咋回事,便跑到县监牢房来看丈夫。李大隔着栏杆见了媳妇,伤心地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把事情经过和县官如何判了他一刀之罪的事告诉了媳妇。然后又说:“我是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跳进黄河洗不清,看来我是活不成了,咱俩夫妻一场,你就好好拉扯着孩子过吧,我在九泉之下,也忘不了你……” 忽然,翠花想起一个主意,抹了抹眼泪,对李大说:“老大,你就放心吧。”说完便转身走了。 翠花找到县官,磕了个响头说:“大老爷,我的丈夫李大被判了死罪,我有一事相求。” 县官说:“你有何事,快快讲来。” 翠花说:“大老爷,我丈夫死后,我决不再嫁人。可是,我们家离这儿有百八十里地,家里又穷得地无一垄,房无一间,炕无一席,难把我丈夫的尸骨取回去。这样一来,我百年之后,单尸骨就不能入李家坟的正穴。所以求大人把我丈夫李大的辫子割下来,我把它带回去,等我死后就可以同那条辫子一起埋入李家祖坟正穴了。若能如愿,民妇感恩不尽。” 县官想:妇女守节,皇朝官府都得支持,反正李大也是一个死,把他的辫子割去也没啥,就说:“好吧。”随后又喊了一声:“来人呐。”一个衙役走上大堂。 “传老爷我之命,令刽子手速将李大头上的辫子割下来!” “遵命。”衙役转身走了。 刽子手手提鬼头大刀进了死囚牢,李大一见,心里话:“完喽,我李大就这样冤枉地死了。”刽子手一把揪住李大的辫子,只听“刷”的一声,刽子手“蹬蹬瞪”出了牢门走了。李大睁开眼睛,不由用手摸了摸脖梗子,这才发现后脑勺上的辫子给割去了。他纳起闷来,不知县官搞啥鬼名堂。 翠花从县官手里接过李大的辫子,问:“大老爷,民妇还有一事相问,不知大人判了我丈夫哪种死罪?”“人命关天,一刀之罪。”“既然是一刀之罪,大人已命刽子手给了我丈夫一刀,现在你就该把我丈夫放了。” “这……” 翠花见县官结结巴巴答不上来,就说:“大老爷,你身为朝廷命官,怎能不执行朝廷定下的大法?你判我丈夫一刀之罪,你已经给我丈夫一刀,再砍我们,我就到府上和皇上那儿去告。” 县官听后一琢磨,这事儿真要让府台和皇上知道了,派人下来查访,平日受贿的馅儿一露,乌纱帽还不丢喽?只好答应把李大放了。 翠花领着李大刚要走,县官眼珠子一转,想出一个主意,说:“回来,回来。” 翠花和李大又转身回来问:“老爷,还有什么事?” 县官说:“刚才衙役告诉我说,你们两口子都很聪明,连老爷我今天也上了你们的当。民妇,刚才你求我一事,我答应了你,现在我求你一事,你也得答应吧?” 翠花说:“什么事,大老爷只管说。” 县官说:“你们两口子既然很聪明,那么你们要在我拍十下惊堂木的空儿,作一首诗,每人说两句。” 翠花问:“以什么为题?” 县官一指李大说:“以你蹲监牢狱为题。” 李大和翠花心里明白,要是说监牢狱如何不好,县官会借故再判罪。 县官说:“现在我开始拍惊堂木了。”他一边拍,一边数:“一二三……” 李大说:“家有千顷地儿,不如监牢狱儿。” 翠花接着说:“吃饭有点钟儿,走道有尺寸儿。” 县官的惊堂木刚拍到八下,李大和翠花的四句顺口溜儿就说完了。县官干瞪眼儿,只好让李大跟着他媳妇走了。 注:本文系【漫谈丛笔】公众号原创内容,未经账号授权,禁止随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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