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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厦门:从轿子到人力车

 馱夫 2022-03-06


肩舆(陈亚元收藏)

旧时厦门出行,最合适的代步方式就是乘轿。无须足践泥秽,又能高居人上,一派威风嘚瑟。在底下苦哈哈流汗的,叫“轿夫”,也叫“脚夫”。萧宝芬说清代“厦地以此营生者尤多”,并以竹枝词唱道:

人中牛马路盘鈔,旅橐行囊珍重交。
也算山川钟毓妙,壮丁多是足能跑。[1]

厦岛的特殊地况,培育出“足能跑”的轿夫。轿夫的“足”自然是要收费的。其标准:

宣统元年(1909),“轿金:按路一里两名夫,每乘二百四十文,三名夫加半”。[2]
民国十二年(1923),“轿价,每里轿夫二人,约六角”。[3]
民国十七年(1928),“轿价,轿夫二人,起码四角,每加一里,约加二角”。[4]

厦民喜爱轿子以及轿形的器具,几可以滥情称之。除了平常的轿舆外,官爷有“官轿”,喜事有“花轿”,丧事有“魂亭”,迎香有“神辇”……名目不同,用途各异,却都是前呼后拥,热闹鼎沸。

喜轿(陈亚元收藏)

坐轿的感受,其实并不美好。美国传教士有过亲身体验:

对外行人来说,轿子是一种折磨人的器具。它由两根各有15英尺长的长竹竿悬吊着一个好像箱子一样的东西。通常由2个男人抬在肩上,除非轿上的人体重超过175磅,才雇用3个人抬。它接近日本那种两人拾的肩舆,可想而知坐上去并不舒服。它简直把人束缚在箱子里,在令人讨厌的崎岖的路上颠来倒去,整个旅程自始至终身子动弹不得。因为辛苦、头痛,那种“受委屈”的样子,在那些第一次被抬着走10里路的旅行者的脸上表现得最为充分。这样的旅行终生难忘。[5]

20世纪20年代厦市新式马路的开通,宣告抬轿这“人骑人”行业的破产:

马路开辟,轿几欲废。现所乘者,惟医生及旧式妇人而已。价甚昂贵,比黄包车约四五倍。各分区域,谓之埠头,不能越界载客。婚丧要事,恒受其勒索重价。官厅既不征税,竟听其割据,甚无理也。[6]

人力车(陈亚元收藏)

 “黄包车”也名人力车。其涉足厦市,始于1924年:

民十三年,本市改善市区,小部完成。时洪晓春、洪雪堂等合资,创设惠通、利通车辆公司。惠通首次置车百辆,利通附有合记、和记、金记三号,置车百三十辆。当时新车上市,市民争坐,获利甚丰。[7]
1924年,厦市第一条马路“开元路”在磨蹭几年后终于初具规模。是年8月1日(一说3月1日)起,通行起人力车。其后,随着新式马路一步步拓展,人力车辆一年年增多:

民十五,增至300辆。民十七,500辆。民十八,700辆。民十九,900辆。民二十,1500辆。民廿一,1700辆。[8]
民国二十二年,又新增200辆。全市人力车达1900辆。而全市人力车夫达3800多人,为车辆总数的一倍。因为生意好,“两车夫合赁一车。一则拉车以昼,一则拉车以夜也”。[9]

人力车行,也由初始时的2家增至25家。1933年5月1日,再新开一“人力车合作社”。全市(含禾山)车行合计26家。车辆最多的为“捷通”车行,有车300辆;其次为“协通”和“人力车合作社”,各有车200辆。“和记”车辆最少,有车20辆。
车行车辆除直接租与车夫外,更多的由“包头”(包车头)负责转租。全市“包头”有120家。包头置有车馆,来安放车辆和提供单身车夫免费或廉价住宿。包头赚取的,是每日每辆车1.5角的租金。若是遇上阴雨,又可出租雨笠、雨衣获取些利。赚取“中间价”的包头,看似轻松却满是风险。车夫激增,车费降低,收入锐减,车租短欠……一切损失须由包头担当。车件残损、车身破坏、车辆丢失,车行也惟包头是问。温州人郑某在浮屿角开包车馆,向“利民”车行租车18辆,却遇生意冷淡,亏空连连。车行频频上门讨租,遂抑郁成疾,精神恍惚,以蹈海而谢世。[10]

车行之间,相互倾轧。1936年8月间,仰光侨商李良波出资4万余元,组建大兴车行。大兴心存高远,欲以每日每辆车1元的租金向全市车行租车。如此作为,大兴可垄断厦市车业,各车行也可省却诸多麻烦,不必再为交捐、修车、应酬犯愁。大兴此策,获大车行欢迎;小车行却反对激烈,以为车少利少,难以维持。小车行车主遂自组“人力车联合公司”,与大兴抗争。[11]

海军司令部前的人力车(陈亚元收藏)

自1934年鼎盛期过后,厦门车业开始衰退。市面车辆供大于求,每日收入无几,官厅索要车捐却一文未减。大兴公司和联合车行,皆感难以支撑,遂各自削减运营车辆。并与当局谈妥,将减下车辆400辆寄存警局内,得以免纳车租。此后,市面上能运行的车辆,每日实际只剩千辆。

车业萧条,最受伤的莫过车夫。厦市人力车夫以外口为主,“莆田、仙游籍居多。浙江之温县次之。再次为福清、泉漳各县及安徽、河南。大抵莆仙占全部四分之二,约二千人。温县四分之一,一千人;福清四五百人,其余则为泉漳一带及安徽、河南”。[12]

这些车夫,“当营业发达时,每日平均有三四元收入,除纳车租外,尚有二三元实益。今则每日仅一元或六七角之收入,除纳车租外,仅足伙食。间有吸食鸦片者,则每日鸟米且难自给”。[13]

服用毒品,是不少车夫的恶习:
厦门的烟厕,根本是台湾人的特权,鸦片以外,还有吗啡针。这是最合黄包车夫脾胃的。因为拉得乏了,吃鸦片的时间要长,吗啡针来得迅速而且马上见效。一转身就可在马路上飞奔。但是这个月每天打三针,后个月每天就得打六针,愈来愈多,拉的钱不够打针。车费每天六角,吃饭每天至少三四角,打吗啡针每天非一二元不可。有的宁可不吃,省下来打针。再厉害的就衣服作押;再进一步就把车上的灯拿下去当。听说每个烟厕,均要辟一个大地点,收藏这些车灯(公安局的规例,无灯不能拉人)。黄包车店的老板,于是每日到烟厕去买这些半生不死的灯。黄包车夫就这样地一天打几针过烟瘾的鬼生活。[14]

穷困潦倒的车夫,却也是匪类行劫重点。1933年5月人力车业同业公会,因人力车夫频繁被劫具呈警局。其文曰:

窃本会叠据各人力车行经理报告,迩来有一班有组织之匪盗,恒于夜间假为乘客至偏僻地方,抽出枪械,向车夫恫吓,然后将车辆夺去,拉至虎园路、先锋营、古城路、角美路、浮屿角、豆仔尾、后路头、宏汉路、大学路等处,将一切附属品劫去,车头则挖弃路旁。车夫手无寸铁,迫于威势,未敢与抗。如欲喊救,即被毒殴。此种情形,层见叠出,虽屡次报告各公安分局,卒未见缉获。长此以往,苟不从速设法救济,治安必生影响,商业必致破产。兹本途今日召开各车行大会,提出讨论,当经议决,呈请钧局派出便衣警探10人,协同各车行代表,分为5队,于本月28夜起,到各僻静地方侦缉,等词在案。理应具文呈请察核,恳请准予所请,并通饬各分局随时注意侦缉,以维治安,而安商业云。[15]

自有人力车后,当局的行业整顿一直没有停歇,各类“规则”“条例”频频推出。如1930年市公安局的《暂定稽查人力车及车夫规则》,对车辆规定:

(一)车牌一律由局饬订在车护手之左边;
(二)车夫号衣一律蓝布,前面用长方形白布两条,写某某车行,后面用长方形白布一条,写车辆之号数,须与车牌照符合;
(三)车夫之草苙、草鞋、雨衣均须齐全;
(四)车铃一律系在车柄之右边;
(五)车灯一律安设车之左边,均须时常整理清洁,玻璃如有破烂,即须另换;
(六)车垫一律用清洁白布,如有污浊破烂。应即更换新布;
(七)连篷车帘一律用清洁白布,如有破烂应即更换;
(八)车后保险须用坚固铁条,长短亦须适宜。
(九)车辆一律油漆黑色;
(十)车身、车轮、车柄、车护手,以及其他各项,均须完全坚固,并须整理清洁。

对车夫行车又规定:
一、车夫号衣、草笠、草鞋,均须穿着整齐;雨天时必须穿着雨衣;
二、车夫所有附属品,以及车铃、车灯、车牌、车照等项,均须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缺失时,应通知车行主照补;
三、车辆一律靠左行驶;
四、车辆不得任意停放街道;
五、不得向乘客额外索价;
六、不得离开停车处争接生意;
七、入夜即须一律燃灯;
八、车在停车处,均须依次停放;
九、未满二十岁及老弱者,不得充当车夫;
十、遇应鸣铃之处,均须鸣铃;
十一、车上不得乘坐二人(小孩不在此限);
十二、车夫均须服从警察之指挥。[16]

当局对车业的重要“规范”,还在“车捐”和“牌照费”。1937年市警局的《管理人力车章程》第10条规定:

自用人力车,每辆月缴车捐2元,营业人力车每辆月缴车捐3元,均应于每月5日以前,向财政局缴纳。逾期不缴而仍行驶者,除勒令补捐外,并处1元以上、3元以下之罚金。[17]

每辆每月3元“车捐”,以全市千余辆计,不是小数目。无怪乎当局盼望车业做大。1933年时,警局就此事与行业公会相怼:
最近市公安局有增车之议,人力车公会初反对之,嗣联合25家组“人力车合作社”,向局承认200辆。而报效该局开办警士教练所4000元,修理救火车1000元,购造警士雨衣1000元,购警棍500元,购救火车布料400元,押柜300元,共7200元。[18]

鸿山寺前的人力车(陈亚元收藏)

1934年8月经济衰败,车业公会要求商会代向当局申请减免各费:

……车业日趋衰败,车商积存车辆,乏人承租者400辆以上。而车牌照费,犹须依数缴纳,以车工言之,其受车额之打击尤深。车夫劳苦终日,所得工资难充一饱,多不愿操此苦工,而车商则恐车辆愈积愈多,竞相廉价出租,近降至每辆每日夜租小洋4角,整月者小洋9元至10元,而积欠车租、无力交还者,犹比比皆是。人力车所纳牌照费,每辆每月多至大洋3元。上海、福州每月每辆只纳1元2角,漳泉二处亦属低微。最近上海当局为救济工商,将全市人力车额减少三分之一。本市人力车业之困苦,不减于上海,近年来人力车附属品被盗劫夺,层见叠出。最近劫风尤炽,更有劫夺全部车辆者,是尤意外之损失。为此本途全体数度开会讨论,呈请当局请求减少牌照费,现尚未蒙核准。深恐不久车业陷于破产,故特沥陈苦况,函请贵会查照,务希转请准予减少,以苏商困云。[19]

当局一万个不同意。于是,一方以拖欠车租作抵抗,一方以扣押车辆作回应。此项扯皮延续数年。

1937年7月,“抗战开始,渐入于非常时期,市民迁移,人口减少,(车业)遂更冷落不堪”。其时,车辆“每日出赁仅500余辆,而车夫人数尚达千余”。车夫好些的,尚可维持日食;差的连租车的费用都交不起,以至于无车愿租。“千余车夫之中,大约能维持一身生活者,可三分之一;勉强与环境挣扎者又三分之一。失业之车夫,不下400人”,再连同过去失业的车夫,数目不下六七百人。这些人“大多流为盗窃乞丐,辗转沟壑。间有一部受收容于游民所,但流于市面者,尚不在少”。[20]

即便生计艰难,国难当前,厦门车夫血性横溢:

市抗敌会宣传工作团宣传队第一区(厦禾路)于22日成立,逐日在附近宣传,每晚假座粮油公会,召集人力车夫及苦力工人作献力运动。人力车夫自本日起轮流每日三五人,向宣传工作团领取小旗与银盒,贡献一日所得,深望坐车同胞慷解义囊。站岗警察相当优待,藉奖人力车夫一片热诚。[21]

在“一日所得贡献国家”运动之后,“厦门市人力车夫抗敌服务团”组织成立,“连日进行登记工友,已达百余人”,并于12月26日“假厦禾路国医支馆,举行成立大会,到工友90余人”。[22]

大规模的军事训练也在展开。1938年4月,全市将人力车夫、清道夫、码头工人等组织为“厦门市社训总队工人军训壮丁队”,编为七个大队。第一至第四大队为市区人力车夫,第五大队为禾山区车夫,第六大队为清道夫,第七大队为码头工人。每日一个大队轮值训练,训练时间从早晨5时20分钟至6时20分,一个小时。训练内容分为“学科”和“术科”两门,在正式受课之前,先进行20分钟的运动,如柔软体操,或跑步等。[23]

就是这些饱受生活折磨的壮丁们,在日后的“厦门保卫战”中,为自己的家园筑起一道血肉长城。



 

[1]  萧宝芬《鹭江竹枝词》脚夫。

[2]《宣统元年上海指南》各省旅行须知。

[3]《中国旅行指南》(民国十二年十月查)。

[4]《最新中国旅行指南》(民国十七年五月查)。

[5](美)毕腓力著、何丙仲译:《厦门纵横——一个中国首批开埠城市的史事》。

[6]《厦门指南》轿。

[7]《厦门人力车失业六七百人》,《江声报》1937年12月6日。

[8]《厦门社会调查之二:人力车行与车夫生活》,《江声报》1933年4月7日。

[9]《厦门社会调查之二:人力车行与车夫生活》,《江声报》1933年4月7日。

[10]《郑学田蹈海而死》,《江声报》1931年7月14日。

[11]《厦门人力车失业六七百人》,《江声报》1937年12月6日。

[12]《厦门社会调查之二:人力车行与车夫生活》,《江声报》1933年4月7日。

[13]《厦门人力车失业六七百人》,《江声报》1937年12月6日。

[14]《厦门直写》,《南岛》杂志1934年第1卷 第5期。

[15]《人力车被劫连叠发生》,《江声报》1933年5月28日。

[16]《厦门市公安局暂定稽查人力车及车夫规则》,《警政年刊1930》。

[17]《厦门市警察局管理人力车章程》,《厦门市政府公报》1937年第26期,5月。

[18]《厦门社会调查之二:人力车行与车夫生活》,《江声报》1933年4月7日。

[19]《全市人力车千九百辆》,《江声报》1934年8月3日。

[20]《厦门人力车失业六七百人》,《江声报》1937年12月6日。

[21]《宣传队鼓励车夫出力》,《江声报》1937年11月28日。

[22]《人力车夫服务团成立》,《抗日新闻》1937年12月28日。

[23]《码头、清道、车夫编七队训练》,《江声报》193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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