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达州市委员会机关廉洁自律制度市政协机关廉洁自律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不以权谋私,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各种回扣、手续费、劳务费。 三、坚决抵制用公款请客、送礼和挥霍浪费等不良风气。 四、不得以出差、学习、考察为名,用公款绕道别地游览。 五、强化行政经费管理,节约并严格控制办公用品、水电费和电话费的开支。 六、纪检员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纪律作风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并定期反馈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