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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心异解开“深圳创新密码”5:“第三个香港”的可能性?

 港湾商业观察 2022-03-08
10月6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发表本届任期内的最后一份施政报告(也有人说是她竞选连任的初步政纲),提出《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要建设一个“北部都会区”。

这个“北部都会区”位于新界北部,面积约300平方公里,包括目前的元朗区和北区两个地方行政区,涵盖几个已发展成熟的新市镇及其相邻乡郊地区,以及几个处于不同规划及建设阶段的新发展区。按照林郑的规划,这里将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区内的就业岗位数目将增至约65万个,包括15万个创科产业相关职位。而整个北部都会区的人口规模设定为250万人。



林郑在施政报告当中提出建立更完整的创科生态圈,与深圳以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创科发展相辅相成,使创科成为香港新经济动力,成就“十四五”规划纲要下的国际创新科技中心。

这一计划,其实质是“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扩大版。

2017年1月,深港两地政府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双方在河套A区共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同时香港也支持深圳将深圳河北侧毗邻河套地区的约3平方公里区域规划打造成为“深方科创园区”,共同构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之后深圳侧园区就迅速进入操作阶段,2020年8月,深圳正式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国际开放创新中心的若干意见》,明确合作区深圳园区要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发展,对标香港及国际上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探索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该文件还明确深圳园区将聚焦信息、生命、材料科学与技术领域,合作引进一批港澳及国际化的科研项目与平台,并且围绕集成电路、5G通信、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深港优势产业领域,合作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与中试支持计划,共建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但香港园区则一直进展缓慢。仅仅河套地区不到1平方公里显然作为空间不大。众所周知,香港内部正陷入到动荡之中,无暇顾及发展问题。等平静下来,特首端出来的,就是这个北部都会区计划。30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中,哪怕可用于科创的只有10或5平方公里(目前已明确的只有“新田科技城”1.5平方公里,未来是否能够增加,还不得而知),也足以给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留出巨大的想象空间。

还记得大约在2006年左右,我曾参加过一次“深港合作论坛”,在论坛上,我作过一个让与会的香港人目瞪口呆的发言,我说,香港应该在新界北区拿出20-30平方公里,来建设香港的科创新城,所谓第三个香港;如果说港岛是香港的金融中心区,而九龙是香港的文化区(港府规划了西九龙文创区),那么新界北区可以成为第三个香港。香港经济转型的方向应该是科创,但无论是港岛还是九龙,都弥漫着赚快钱的思维方式,不适合做科创,新界北区比较安静,又靠近深圳,应该和深圳一起做科创。与会的香港人也许认为,这样的政府强势主导型的发展思维,完全不是香港。

现在,看看林郑的计划,比我当年的建议还要宏大。这是真正的第三个香港。这足以说明,香港的管治模式,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15年,深港合作做科创的最佳时机已经过去了。一则,深圳由于炒房地产,导致成本剧升,科技制造业已经空心化,深圳自己的科创体系,正面临严峻挑战;而与此同时,香港从全球获得人才、技术与设备的可能性也变得逼仄了。如果是2006年香港提出“北部都会区”计划,那么这15年应该已经有很大成就了。只是我们无法要求2006年的港府走出这么大一步。所以这真是一件悖论:能做的时候不可能做;可能做的时候已不太能做。

或许有人说了,倘若深港合作做科创,真的具备十分有利的条件,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市场自然就会推着去做了,港府推不推并不重要?如果非要港府推动,则说明市场条件并不支持深港合作做科创,硬要干,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诚然,我们必须看到的是,过去的20年里,市场推动的深港科技合作,也一直是在逐步发展的。深圳的科技企业也一直利用香港的金融、信息及技术支持,也涌现出大疆科技这样由香港科技大学孵化而在深圳创业成功的经典案例。

两地政府当然也并非无所作为,比如早在2005年两地就共同推出了“深港创新圈”计划,而深圳也在前海特别推出供香港青年创业的“深港青年梦工场”。

国际上近年也一直将深港视为同一个创新集群。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全球创新指数》,即将深圳-香港统计为一个共同的创新集群,位居第二。2020年则进一步扩大为“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仍居第二。

顺便说一句,将“深圳-香港-广州”视为同一个创新集群,也许是因为广东省提出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概念,但这其实更主要是个政治概念,在物理空间中是不存在的。澳门和广州均不在由深圳、香港、东莞、惠州四个城市构成的珠江口东岸的创新集群之内。也许未来智能汽车产业的发展,会将广州与深莞惠融合为同一个创新集群,但那是未来的事情。

无论如何,在深圳呼吁了多年之后,港府终于从战略上重视,与深圳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课题,这是一个巨大的进展。但未来如何共建,是双方各建各的园区,还是进行空间及产业和研发的协同,以及如何协同,则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

在我看来,深港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应该由深圳方主导,香港方加以配合,而不应双方各干各的,更不应由香港方来主导。

原因只有一个:深圳政府具有更丰富和积淀较久的发展科创的经验,科技企业也更有实力和创造力;而香港的商界并不懂如何发展科创,而港府更加没有推动科创发展的经验。经验(或曰“潜默的知识”,或曰“地区文化”)很重要,香港过去20年并非不想发展科创,也想了很多办法,但就是做不成,唯一的解释就是,无论是港府还是香港商界,甚至大学,均没有发展科创的经验。而深圳则拥有成熟而且成功的经验。

此外,还要看香港与深圳双方,各还有多少残余的优势,如何利用这些残余的优势,发展出新的优势。这是深港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

我当然不敢妄议未来的可能性。其实只需要对过去问几个问题就可以了:

1

“深港创新圈”为什么算不上成功?“深港创新圈”未能成功的,“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或“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什么可以成功?真的是制度经济学的范畴吗?制度还能有哪些突破?突破了之后就有强大的发展势能?

2

就人才的维度来说,过去十几年已出现了“普通话驱逐英语”的趋势。诚然我们可以做到的,是放开内陆专才输港的限制,可以为港增加大量的普通话人才供给。问题在于,香港过去做科创不成功,是因为缺少内陆专才吗?有许多内陆专才的上海、南京、武汉、西安的科创又做得怎么样?

深圳科创的短板,恰就在于,虽然可以从全中国汲取工程师人才,但却不能尽最大限度地从全球汲取专才。香港过去这些年里正在走弱的,却也是对全球专才的吸引力。香港在多大程度上能补足深圳的这个短板?

3

从技术的角度来说,香港过去吸引到全球科技跨国公司在本港设立重要的研发中心了吗?如果没有,为什么?建立北部都会区能够改变这种局面,使香港对全球科技巨头变得更有吸引力吗?如果全球跨国公司想要利用中国便宜的研发人员,它为什么不在北京和上海,而要在香港设立平台?

换个问法:深圳过去科技产业基础如此之好的情况下,有吸引全球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了吗?只有寥寥的几个而已。为什么不能吸引?“深圳+香港”能够吸引吗?

再换个问法:《瓦森纳协定》会对“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网开一面吗?

4

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深港创新圈”提出的一个假设是:香港研发+深圳制造。但这些年来,仅仅在2008年推出了一个案例:美国杜邦太阳能在香港设立研发平台,在深圳设立制造平台。现在我们也不能明确知道这一案例最终是否算是成功。如果是成功,为什么没有推广更多的类似案例。是否可以反证:“香港研发+深圳制造”模式不具有现实可行性?

如果现在深港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否能提出更优于“香港研发+深圳制造”的模式?那会是什么模式?香港研发的可能性比过去更大了吗?深圳制造的可能性本身就已不存在了,最多可能是东莞或惠州制造了;深圳也想要研发,则深港的错位在哪里?

5

从本地创业的角度来说,为什么香港的年轻人过去创业的不多?如果说是因为香港的本地市场太狭小,创业缺少大市场支持,那么前海青年梦工场应该说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香港青年在前海创业,可以直接锚向整个中国大陆市场。那么前海青年梦工场已经建立7年了,请给我一个做到全国市场的成功案例。

或曰,来自内陆的新移民,较香港原著民更具有创业精神,尤其是香港各大学从内陆招收的学生。据说到前海青年梦工场注册的多是此类学生。如此,我们可以寄希望于北部都会区大规模从内陆招引专才,到香港创业?比如,100万来自内陆的新移民?

那么,我们到底是要解决香港人的发展问题,还是要解决香港这块土地的发展问题?

6

过去十几年里,资本是香港最不缺的,包括风险资本,为什么香港VC并没有大规模投资本地,也没有大规模投资深圳?它们会忽然大规模投资北部都会区吗?

7

过去20多年里,香港诸多科创计划,最后都变成了房地产项目。最典型的,常常被人拿来说的,是数码港。现在一切重新开始,北部都会区能够避免这样的结局吗?真的建立起第三个香港;科创的香港吗?

你如果想不清楚这座新城的产业基础是什么,没有产业,人口从哪里来,新城会不会寂寞。

我不敢作任何预测,只是基于过去,提出几个问题,与诸君来共同参祥吧。

新香港,有太多问题需要求解。(港湾财经出品,港湾商业观察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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