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居 相信任何接触过先秦出土文献的人,都曾注意过一个现象,即一篇没有明确特征可以表明其自身学派归属的出土文献,往往被不同的研究者归属完全不同的学派,其中最为常见的现象就是未明学派的出土文献被硬性划归“儒家”,甚至可以由此提出一个定则:研究者的学术水平,与其对儒家的渲染程度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那些越喜欢将出土文献定性为儒家的研究者,其实际学术水平往往越低。若追究这种现象的原因,盖是因为文科领域主观化倾向严重,少有、甚至完全忽视客观论证的缘故。经常可以看到一篇文科的文章,数万字的文字铺陈却完全不举证或不能成证的情况。有鉴于此,笔者在开始写《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系列时,就一直在考虑如何客观地界定先秦各文献的思想观念归属。很明显,只有在明确界定了文献的观念归属构成后,才能真正理清学术发展、交流、相互影响的脉络,本文就是对可行客观界定方法的一种探索。 对诸子百家的认知,最被经常提及的盖即属收录于《史记·太史公自序》中的司马谈《论六家旨要》以及《汉书》的《艺文志》部分。《论六家旨要》言:“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别先秦诸子百家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六类,其对各类并无具体界定,而是描述性的分类。《汉书·艺文志》载:“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于“六艺”部分言:“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凡《书》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凡《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凡《礼》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凡《乐》六家,百六十五篇。……凡《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凡《论语》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凡《孝经》十一家,五十九篇。……凡小学十家,四十五篇。……凡六艺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于“诸子”部分言:“儒五十三家,八百三十六篇。……道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阴阳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法十家,二百一十七篇。……名七家,三十六篇。……墨六家,八十六篇。……从横十二家,百七篇。……杂二十家,四百三篇。……农九家,百一十四篇。……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于“诗赋”部分言:“赋二十五家,百三十六篇。……歌诗二十八家,三百一十四篇。凡诗赋百六家,千三百一十八篇。”于“兵书”部分言:“兵权谋十三家,二百五十九篇。……兵形势十一家,九十二篇。图十八卷。……兵阴阳十六家,二百四十九篇,图十卷。……兵技巧十三家,百九十九篇。……凡兵书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图四十三卷。”于“术数”部分言:“天文二十一家,四百四十五卷。……历谱十八家,六百六卷。……五行三十一家,六百五十二卷。……蓍龟十五家,四百一卷。……杂占十八家,三百一十三卷。……形法六家,百二十二卷。……凡数术百九十家,二千五百二十八卷。”于“方技”部分言:“医经七家,二百一十六卷。……经方十一家,二百七十四卷。……房中八家,百八十六卷。……神仙十家,二百五卷。……凡方技三十六家,八百六十八卷。”其硬性将文献区分出尊卑高下,拔高《论语》、《孝经》等书而抑兵家的倾向非常明显。并且,《艺文志》中对诸子百家仍没有明晰的界定,而是通过溯源于官职,描述各家分类的主要特征来提供模糊认知。类似于《论六家旨要》和《艺文志》的各家分类认知两千年来一直再没有大的改变,这也就是现代某些“研究者”在出土文献的归属上随意主观论定的一个重要原因。有鉴于此,笔者在本文中将提供一种客观性的,任何人都可以进行验证的先秦诸子百家分合界定的判断标准,以期对这种主观、模糊的认知有所改变。 首先,笔者认为应该对先秦文献中究竟如何认知、分类诸子百家的情况作一简单回顾,《尚书·皋陶谟》:“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孔传:“卿大夫称家。”因此百家基本多是曾为卿大夫的人,先秦时期往往也只有卿大夫级的人才有财力条件宣传自己所秉持的观念并且收弟子来教学,春秋时期“X子”通常是指称卿大夫也证明了这一点。至战国时期,《庄子·则阳》:“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议,孰正于其情,孰遍于其理?”《韩非子·定法》:“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荀子·成相》:“慎、墨、季、惠,百家之说诚不详。”《荀子·儒效》:“百家之说,不及后王,则不听也。”其所说的“家”明显都是此类。而由卿大夫级的私家转而指称具有某种共同理论观念、行事特征的人,则可见于《孙子兵法·计篇》:“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管子·乘马数》:“此斗国相泄,轻重之家相夺也。”《管子·山权数》:“桓公曰:「何谓五官技?」管子曰:「诗者所以记物也,时者所以记岁也,春秋者所以记成败也。行者道民之利害也,易者所以守凶吉成败也,卜者卜凶吉利害也,民之能此者,皆一马之田,一金之衣,此使君不迷妄之数也,六家者既见其时,使豫先蚤闲之日受之,故君无失时,无失筴,万物兴丰,无失利,远占得失,以为末教,诗记人无失辞,行殚道无失义,易守祸福凶吉不相乱,此谓君柄。」”《管子·山至数》:“桓公问管子曰:「特命我曰:『天子三百领,泰啬,而散大夫』,准此而行,如何?」管子曰:「非法家也……轻重之家,复游于其间。……”《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战国策·赵策二·秦攻赵》:“夫刑名之家,皆曰『白马非马』也。”《庄子·杂篇·天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以上文献中所列各家,就颇接近《论六家旨要》和《汉书·艺文志》的分类了。由此可以整理出的先秦文献明确称“家”的分类有:兵家、轻重家、诗家、时家、春秋家、行家、易家、卜家、法家、刑名家、书家、礼家、乐家。由《管子》书中分类可见,“轻重家”应是“法家”的一个分支,或者也可以说法家大体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政治为主的法治家,第二类是以经济为主的轻重家,第三类是以礼教为主的礼法家。法家的理论核心自然就是“法”,这与道家的理论核心是“道”,兵家的理论核心是军事类似。本文中,称法家中以政治为主的这类为“政法家”、以经济为主的这类仍称“轻重家”。先秦所说的“诗”,实际上基本皆是“歌”,因此诗、赋、歌、谣在文本上差别不大,都可归属于“诗家”。时家就是历法家,卜家就是以龟卜为业的巫史,而由于目前没有足够的先秦历法、龟卜文献可供分析,故本文暂将时家、卜家皆归于“阴阳家”(也可称“数术家”)。易家当即是以《连山》、《归藏》、《周易》三易和清华简《筮法》等《易》类文献进行占筮者,《易传》有明显的阴阳家特征,故本文将易家也归入“阴阳家”。春秋家很明显对应的即《春秋》、《竹书纪年》、《左传》、《国语》类的史事文献作者,故本文用更具代表性的“史家”来指称。行家盖出自行人之职,故对应的即后世的纵横家,其共同特征就是学不主一家,而以游说诸侯为行事核心,本文按《汉书·艺文志》称之为“纵横家”。刑名家大致对应《汉书·艺文志》的“名家”,以名实、言辩为主旨,故本文仍称“名家”。“书家”自然是指的以《尚书》等《书》类文献为主、记事多是记前代之事、行文类似于铜器铭文的这一类作者。“礼家”则有两个来源,一个是鲁国与儒家融合的、重视仪式规范和程序的礼仪家,另一个是继承自管仲学派的礼法家,二者从文献内部措辞上较难区分,目前只能通过文献中体现出的礼之外的观念倾向来分辨,故本文中暂将两种礼家都统称为“礼家”。乐家的共同特征是对音乐的重视,文字上的体现应不显著,而儒家历来以礼、乐著称,故本文暂将乐家归入“儒家”而不加区分。至此,即获得本文中使用的先秦诸子百家的几个主要分类,即:书家、诗家、史家、纵横家、政法家、轻重家、兵家、名家、礼家、阴阳家。其中书、诗、史是战国诸子共同的知识来源,因此当是中原共有文化,并非特属某个诸子派别,此点应无需多论。《论语》、《孝经》皆当归入“儒家”,而非《汉书·艺文志》那样归在“六艺”中,此点也当无需多论。《山海经》这样的地理类文献当列为“地家”,而非如《汉书·艺文志》放在“术数”部分。《汉书·艺文志》中“术数”、“方技”两类此外多无足够文字量的先秦文献可供分析,故本文中皆并入“阴阳家”。《汉书·艺文志》中的“小说家”,是语类文献的衍生,故本文中归入“史家”。《汉书·艺文志》中的“杂家”不主一派之说,又没有共同的理论核心和行事特征,因此本文不列“杂家”。《汉书·艺文志》中的“道家”本文则析为两类,一类是流行于齐文化区的,倾向于权谋、阴阳的“齐道家”,另一类是流行于宋文化区的,倾向于保守、养生的“宋道家”。以上所述各家,再加上《汉书·艺文志》中的“墨家”、“农家”,则得到本文使用的全部十六个分类,即:书家、诗家、史家、纵横家、政法家、轻重家、兵家、齐道家、宋道家、墨家、名家、儒家、礼家、阴阳家、农家、地家。 要显示出各分类的自身特征,自然是以筛选出该分类的特征核心词汇为最简便易行,故对于以上十六个分类,笔者选择各分类使用二十个单音词来描述,并且为保证体现各分类的自身特性,各分类所用特征核心词皆完全不同。 “书家”的取词基准为《尚书》,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厥、克、兹、攸、永、宅、皇、训、咸、宁、朕、典、丕、迪、稽、敷、逸、庸、矧、监。 “诗家”的取词基准为《诗三百》,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兮、何、彼、既、载、匪、止、靡、采、岂、胡、福、式、谁、俾、飞、伊、爰、怀、嘉。 “史家”的取词基准为《春秋》,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君、王、侯、伯、叔、年、师、春、夏、秋、冬、会、盟、来、归、奔、侵、围、朝、聘。 “纵横家”的特征是游说诸侯,因此取春秋战国的国名和游说词中常见的两个为核心词,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秦、齐、魏、楚、赵、韩、燕、周、梁、晋、鲁、陈、蔡、吴、越、宋、卫、郑、计、愿。 “政法家”的取词基准为《韩非子》,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法、治、刑、政、安、危、明、令、赏、罚、公、私、官、能、爵、禄、乱、势、诛、奸。 “轻重家”的取词基准为《管子》中的《轻重》诸篇,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轻、重、管、桓、谷、盐、金、币、食、籍、筴、数、倍、贾、对、通、藏、准、衡、权。 “兵家”主要以和战争有关的单音词为主,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兵、将、敌、军、战、伐、攻、守、胜、败、武、勇、众、寡、车、乘、远、近、力、士。 “齐道家”的取词基准为马王堆所出土旧称《黄帝四书》的各篇文献,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顺、逆、外、内、静、极、度、察、执、节、禁、争、祸、殃、虚、柔、相、从、惑、失。 “宋道家”的取词基准为《老子》,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道、德、无、有、生、物、自、我、身、世、始、终、常、恒、古、老、圣、善、久、弱。 “墨家”以《墨子》中的“十论”诸篇为取词基准,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墨、家、义、利、兼、爱、尚、贤、事、鬼、禹、汤、富、贵、必、譬、厚、意、贼、暴。 “名家”以《墨子》中的《经篇》、《经说》、《大取》、《小取》论辩各篇为基准,名、实、辩、说、异、类、誖、论、指、责、诽、誉、辞、理、智、虑、俱、请、变、悖。 “儒家”以《论语》为取词基准,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儒、仁、礼、乐、忠、孝、敬、惠、友、好、养、性、志、色、小、学、忧、怨、由、斯。 “礼家”以《仪礼》为取词基准,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主、宾、拜、面、升、降、坐、受、奠、位、尸、出、入、俎、与、席、取、洗、设、阶。 “阴阳家”以《易传》为取词基准,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阴、阳、祭、祀、神、帝、祝、祷、祠、日、月、吉、凶、星、辰、岁、旬、夜、凶、咎。 “农家”以《吕氏春秋》中的《辩土》、《任地》、《尚农》、《审时》四篇为取词基准,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农、田、耕、种、茎、叶、禾、苗、产、稼、穗、芒、土、肥、米、粟、秕、糠、麻、耨。 “地家”以《山海经》为取词标准,二十个特征核心词为:山、水、江、海、河、泽、流、注、荒、沙、草、木、丘、石、上、下、碧、望、里、状。 判定学派归属的操作方法为,统计各份文献中所有属于特征核心词的字数,将每学派分类的二十个词字数合计,除以该份文献的总字数,得到特征核心词百分比,再乘以100,定为此份文献中各学派的相关度系数(以下简称“书家系数”、“诗家系数”等),即: 学派系数=该学派特征核心词合计字数/此份文献总字数×100 将所有文献按十六个学派分类所得学派系数由高到低排序,并从“1”开始标出次序号,则可以得到各份文献对应的各学派分类次序号(下文简称“书次”、“诗次”等)。因为本文使用了1148份文献,因此各学派次序号即由“1”至“1148”。 不难判断,在任意一份文献中,各学派按每派二十个词所得学派系数值越高,则该文献与彼学派的相关度越大,相应的则各学派分类次序号值越小,而笔者各学派二十个词的选择是否切实有效,可由以下各表看出:
由以上各表可见,每个表中排在前十几名的都是各分类最典型的文献,故而各分类用二十个核心词即可基本明确标出各份文献与学派分类的相关度,在此基础上,将每份文献对应的各学派分类次序号提取合并在一个表内,即可清晰看出该份文献基本的分类归属,本文使用了1148份文献,设了16个分类,故理论上的各分类的次序号差值当是71.75,取整数71即可视为各分类理论上的次序号距离。每份文献分类表中学派分类次序号最小的,代表该份文献的主要观念类别,与最小次序号值差在71之内的,则可定为该份文献的二级观念类别。基本上,该份文献的主要观念和二级观念类别即可清晰界定出该文献的分类归属。考虑到操作统计是抽取了二十个特征核心词进行的,因此反映的是统计性结果,故若某份文献主要观念的学派分类次序号值与二级观念的学派分类次序号值差在10以内,本文将判定为两种观念在该份文献中构成的影响基本不相上下,也即该文献是近乎均等影响的两种观念融合形成的。下面即是按先秦传世文献书籍与出土文献出土地来分别讨论先秦文献的学派分类归属。 《尚书》 由上表可见,以《文侯之命》为例,对应各学派分类次序中,“书次”值10最小,其次是“地次”值122,从10至122,其差值已经大于71,因此《文侯之命》与“书家”最为相关,而“地家”等各分类与《文侯之命》的相关性非常远,故可判定《文侯之命》是书类文献。《尚书》中有17篇其主要观念是皆属“书家”,因此可以参照《文侯之命》很直接地将其界定为狭义标准下的书类文献。在二级观念中,《尚书》有8篇包括“书家”,因此可以将这8篇列为广义标准下的书类文献。只要再加入一条“该文献是否与春秋时期铜器铭文相似”,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所有可见先秦文献是否属于书类文献了。笔者在《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1]中曾提到:“盖周既东迁,在春秋初期,周王室不止是意图在政治军事上恢复其主导地位,而且也在文化影响领域做着同样的尝试,此即《周书》各篇所以成文传播之故。然于各国而言,周既东迁以后,人人皆弱视之。对于诸侯国而言,周的天命已失,各国皆在以此为契机探寻自身的天命取向。自然,虽于政治上仍时有依借,但文化上则倾向于摆脱周文化的阴影而寻求本地及原有文化的发展。”《尚书》中各篇,若按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系列文章的分析,正显示出成文时间越晚的文章,则其观念复杂性越高的情况,首先与《书》类文献伴生的是史类、诗类文献观念,然后农家观念与宋文化区的道家观念也明显影响到了《书》类文献的成文,随着道家观念的流行,阴阳家观念也被逐渐带入《书》类文献的写作中,这就是表中体现的情况。 《穆天子传》、《山海经》 上表中,《始为经》指的是《山海经·大荒北经》后自“炎帝之孙伯陵”起至《山海经》结尾的部分。《附水经》指的是《山海经·海内东经》后自“岷三江”起至《海内东经》结束的“秦水经”部分。由表中内容可见,《穆天子传》与《山海经》的《山经》部分都是非常标准的地理类文献,故可据此简明地归为“地家”类。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已提到:“《穆天子传》无疑是周晋文化特征的,这一点无须多论。《山经》则要分为四方山经部分和中山经部分(二者在叙述上明显有异,故不难分别),而其中则以四方《山经》为早,《中山经》次之。四方《山经》的部分,以《北山经》最详,《西山经》次之,所以可以知道,四方《山经》同样是属于周晋文化。……《穆天子传》与《山海经》主体上都是基于周晋文化的,而这与历史上晋文公之后的晋国霸业时段也正相吻合。”也即《穆天子传》和《山经》的主要内容都是基本上成文于春秋后期和春秋末期的,而《南次三经》“丹穴之山”的“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则又说明《山经》肯定有战国时期补入、改写的内容,《穆天子传》中“天子之马走千里,胜人猛兽。天子之狗走百里,执虎豹。”等明显的补说内容说明《穆天子传》也有与《山经》类似的战国时期补写情况。这种补写不难让人联想到《海内四经》、《海外四经》、《大荒四经》的存在,表中《大荒四经》、《海内经》、《始为经》的观念除地学观念外还糅合了阴阳家、农家、名家和宋文化区的道家观念特征,当也表明这些部分是成文时间较晚的。 《诗三百》 由上表可见,《诗经》中符合狭义诗家类的占绝大多数,且所有《风》、《雅》、《颂》皆可归类为广义的诗家类。具体分析属于广义诗家类而不属于狭义诗家类的内容,则可以看到,《周颂》首先符合书家类,其次才是诗家类,这体现出《周颂》措辞接近西周末期、春秋初期前期的金文,且多有非四字句式诗句,也经常脱离诗赋特定押韵特征而使用非韵句的情况,也就是说《周颂》整体上文本特征介于金文与诗赋之间。《商颂》的农家顺次值为“39”,诗家顺次值为“49”,二者差值为10,故按前文的定义,《商颂》属于诗家与农家融合的作品,这也就直接对应了《尚书》一节所提到的“首先与《书》类文献伴生的是史类、诗类文献观念,然后农家观念与宋文化区的道家观念也明显影响到了《书》类文献的成文”,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书〉系、〈雅〉、〈颂》部分》[2]曾根据实词的使用情况分析《商颂》约成文于春秋初期后段,《尚书》的《吕刑》约成文于春秋前期初段,《无逸》、《牧誓》约成文于春秋前期前段,故可推测农家逐渐兴起并与《诗》、《书》类文献融合就是在春秋初期后段至春秋前期前段这个时间范围内。由此种情况平行比较,则《王风》、《邶风》二级观念体现出宋文化区道家特征,当说明《王风》、《邶风》的成文时间接近《尚书》的《君奭》、《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盘庚》、《费誓》、《秦誓》各篇的成文时间,而阴阳家的逐渐兴起当在《唐风》、《豳风》和《尚书》的《尧典》、《皋陶谟》、《洪范》成文时间范围内。 《春秋》、《左传》、《国语》 上表中,《春秋隐桓》指《春秋》的隐公至桓公内容,同理,《庄文》指庄公至文公内容,以此类推。《左氏春秋》指《左传》中与《春秋》行文类似但又不见于《春秋》的记事内容,《左氏传文》指与《公羊传》、《谷梁传》的传文类似的释解《春秋》、《左传》的内容,《左氏君子曰》指《左传》中所有的“君子曰”内容,《左氏周》、《左氏鲁》则是按史事所属国别对《左传》中不属于《左氏春秋》、《左氏传文》、《左氏君子曰》的文字进行分类归并的内容。由前文的《尚书》、《诗经》表已可见,阴阳家的逐渐兴起与《尚书》和《诗经》中成文时间较晚的几篇是直接相关的。《春秋》体现出的二级观念阴阳家特征,则正说明阴阳家观念在春秋时期逐渐起自齐鲁文化区的情况。《春秋》除鲁国记录外,余皆他国行人、使者所赴告,行人即纵横家的前身,所以《春秋》二级观念中体现出纵横家的观念雏形,也完全合于史实。《左传》中观念特征与《春秋》相近的有《左氏春秋》、《左氏周》、《左氏鲁》、《左氏楚》、《左氏吴》部分,说明这几个部分皆成文时间较早或者行文较保守。《左氏君子曰》部分也体现出类似情况则当仅是行文单调的缘故,与成文时间无关。《左氏晋》至《左氏传文》则纵横家成分已强过史笔成分,体现出其成文时间较晚。《国语》二级观念中出现了书家观念,则说明《国语》虽然编纂者与《左传》编纂者密切相关,但取材倾向则更接近类似于《书》类文献的史事通俗化传本。《晋语》的纵横家观念提高为主要观念,盖表明《晋语》与《左传》已相去无几。《齐语》的轻重家主要观念,则自然表明其与《管子·小匡》是同源的。 《逸周书》 由上二表可见,可以归入广义《书》类文献的《逸周书》篇章占《逸周书》全部内容的一半强,按本文的分类方法不属于《书》类文献的篇章则将近一半。属于《书》类文献的篇章中,没有二级观念的篇章明显多数成文时间较早,有二级观念的则多数篇章晚于没有二级观念的篇章,大致上体现出了观念的发展与融合。并且,相对于《尚书》的情况,《逸周书》中广义《书》类文献多出了齐道家、兵家、墨家、儒家、轻重家等观念或其观念的前身,有的甚至成为该篇文献的主要观念,而理论上讲,《逸周书》中广义《书》类文献主要观念是齐道家、兵家、墨家、儒家、轻重家等观念或其观念的前身的篇章,皆很可能成文时间要更晚一些。齐文化区的道家观念是受宋文化区道家观念影响所产生,其逐渐兴起当直接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事件相关,因此可推测齐地道家兴起的时间点即在春秋前期前段。在田氏代齐之前,齐地道家盖主要以太公吕尚为核心人物进行宣传,《汉书·艺文志》所说“《太公》二百三十七篇。吕望为周师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为太公术者所增加也。《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庞大的篇数即体现出其在后世的影响。田氏代齐之后,齐地道家则又转而以黄帝作为宣传的核心人物,《汉书·艺文志》中的“《黄帝四经》四篇。《黄帝铭》六篇。《黄帝君臣》十篇。起六国也,与《老子》相似也。《杂黄帝》五十八篇。六国时贤者所作。……《黄帝说》四十篇。迂诞依托。”盖皆属此类。墨家的观念前身与宋道家同源自宋地,笔者《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3]中已提到:“墨子所持的兼爱、非攻、明鬼等十论,即宋地文化的体现。”而两种观念在宋地的原初文化代表人物盖即汤与伊尹,宋地文化与礼家融合,即形成鲁地的儒家文化,因此“颛孙自齐来奔”很可能对儒家观念的成型构成了关键性的影响。军事观念与经济观念皆任何社会都会有,但齐国因为太公吕尚和鱼盐之利的缘故在理论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兵家理论与轻重家理论得以在齐文化区广为流行,当管仲成就齐国霸业之后,这些理论就逐渐成为管子学派中重要的传承内容。这些,就是以齐鲁地区《周书》类文献为核心,汇集各家之说形成《逸周书》的大致过程。相对于《尚书》,《逸周书》完备展示了春秋战国时期文化是如何从西周时期专制高压政策惯性下逐步解脱的步骤。首先出现的是记述传说性的前代史事和人物言论,其次出现的是通过模仿借用前代人物之口来阐发自己的观念,随着人们对理论观念本身的重视程度超过对篇中人物名称的重视,终于出现了不借用任何人物之口,单纯叙述理论观念的篇章,最终形成的范式,就是《逸周书》中的《常训》、《命训》、《度训》、《时训》四篇。《时训》承《吕氏春秋》的十二月纪和《礼记》的《月令》内容,又下启《淮南子》,故不难判断是《逸周书》中成文时间最晚的篇章。《常训》、《命训》、《度训》,不惟篇章结构类似,而且措辞也非常相近,再考虑到三篇的内容皆颇可印证于《荀子》,故可判断这三篇盖只是略早于《荀子》。 《司马法》《孙子兵法》《孙膑兵法》 由上表可见,《司马法》有三篇可明确列入兵家,有两篇则不能列入。《严位》篇虽然主要观念轻重家次序值为“24”,与兵家次序值“100”差值只有76,但毕竟超出了前文所定71的值差距离,其主要观念为轻重家盖是因为司马法本就是齐地之书,自然很容易吸收轻重家观念。《仁本》篇更是全篇称“古者”,所述又多是政治举措,因此才主要观念符合史家,二级观念符合政法家。《汉书·艺文志》:“凡《礼》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入《司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列《司马法》在礼家而非兵家,虽然今本司马法亡佚严重,但从诸书所引佚文来看,恐怕仍基本没有可能指《司马法》为礼家的礼仪类,故推测《司马法》本身主要内容恐是齐地礼法家的军政思想。《孙子兵法》仅《用间》一篇不属于本文所定广义的兵家,《孙膑兵法》中也只有《行篡》一篇如此。《行篡》主要观念为轻重家,故可与《司马法·严位》类观。《用间》中“骚动”、“爵禄”、“微妙”等措辞皆明显不合于春秋末期或战国初期,因此该篇很可能是《孙子兵法》中成文时间最晚的篇章,虽然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佚文《见吴王》中称“若夫十三篇”,但这只能证明十三篇《孙子兵法》盖在战国后期已经成编,由此反观,则十三篇《孙子兵法》或皆非成于一时也未可知。诸子书往往有个共同特征,即以“X子曰”冠于章首,但由于古代没有引文标识,因此这个“X子曰”实际引用内容当止于首句还是延后至很多句,实不能确知。故而,《孙子兵法》中的“孙子曰”是不是只有首句大致为孙子家传内容,余者则多有孙武后人的发挥铺陈,也是不易判断的。 《吴起兵法》《尉缭子》 《汉书·艺文志》兵家列“《吴起》四十八篇。……《尉缭》三十一篇。”杂家列“《尉缭》二十九篇。……《吴子》一篇。”可见无论是《吴子》还是《尉缭子》至今皆存在较严重的亡佚情况。《吴子》今本六篇除《励士》外,篇内皆是有两种行文模式,一者以“吴子曰”起始,另一种是“武侯问……起对曰……”的模式,故很明显今本《吴子》是两种来源的,以“吴子曰”起始者盖确为吴起后学所记,“武侯问……起对曰……”则盖吴起之后较推崇吴起的兵家拟作,两种材料会被混编为五篇,只能说明在后世的传承中《吴起》已严重残破亡佚以致完全不能成篇了。尽管如此,今本六篇的主要观念和二级观念中,除兵家观念外,尚有轻重、墨、礼、诗观念,仍颇能体现出《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所记“吴起者,卫人也,好用兵。尝学于曾子,事鲁君。齐人攻鲁,鲁欲将吴起,吴起取齐女为妻,而鲁疑之。”的齐、鲁两地文化影响。今本《尉缭子》究竟是《汉书·艺文志》列于兵家者,还是列于杂家者,亦或是两种的混编本,至今学界未有定论。由上表可见,今本《尉缭子》除兵家观念外,主要观念和二级观念中,除书家、诗家、史家、纵横家外,余者皆有涉及,如此广泛的观念涵容量,只会说明今本《尉缭子》很可能当晚至战国末期。虽然今本《尉缭子》首篇《天官》称“梁惠王问尉缭子”,但其余各篇皆不称尉缭子之名,由此可知,若《天官》篇不是另有来源而编入者,则其所称“梁惠王问尉缭子”盖当属于托名行为。再考虑到《尉缭子》多有抄录自《六韬》的内容,其成书必在《六韬》之后,则前人说《尉缭子》即《史记·秦始皇本纪》的“大梁人尉缭”最为有据。 《六韬》 笔者在《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中曾提到:“《发启》、《文启》、《顺启》等以“启”名篇的篇章,当与《逸周书》中的以“开”(本亦当为启)名篇的篇章颇有关系,《明传》则可与《逸周书》中的《文传》互见,再比较银雀山汉简本《六韬》的话,不难看出,今本《六韬》文字已多有更易,远非故貌。从以上几点考虑来看,《六韬》中的《文韬》、《武韬》部分很可能多为春秋时期《书》类文献的改写本,而《龙韬》以下也不排除保留有部分春秋末期兵法内容的可能。……托名于太公,以齐国文献为主体的《六韬》中,相当一部分内容的史料价值,是不输于《尚书》、《逸周书》等《书》类文献的。”现由上表可见,《文韬》、《武韬》中为常见的观念是属于农家和齐道家的,其次是诗家和墨家,对于主要观念或二级观念中体现出诗家特征的先秦文献,虽然《周颂》是一个特例,但多数都是可以通过是否全篇用韵来判断其是否属于诗家的,毕竟诗赋歌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押韵,所以只要在本文的二十词上再加上用韵情况就基本可以界定出先秦时期所有的诗家类文献。按这个标准,则《六韬》中体现诗家观念的篇章自然都不是诗家,但却仍然反映出《六韬》的渊源有自。在《龙韬》之中,兵家观念才开始超越道家观念,礼家观念则与道家观念不相上下,《六韬》中的礼家自然当是齐地的礼法家,这一方面说明编撰者对道家的重视实超过兵家,另一方面也说明编撰者对礼法也不甚排斥,综合而言体现出稷下学宫齐文化的特征。战国后期之后齐国著名兵家理论人物并不多,故笔者推测前引《汉书·艺文志》所记《太公》二百三十七篇的主要编撰者盖即田忌和田文。 《管子》 由以上二表可见,《管子》中真正的核心篇章是《轻重》诸篇、《经言》诸篇、《内言》诸篇,主要观念是轻重家观念,其次是政法家和齐道家观念。《轻重己》是《轻重》诸篇中的异数,这一点在上表中体现得非常明显。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4]中曾言:“既然稷下学派是以战国齐国为背景依托,承管仲学派的主要观念而建立的,则《管子》一书中轻重诸篇(或还涉及到明显非管仲事迹的各篇内容)的管子与桓公对话,很可能原本记述(或托名)的是田齐桓公午与战国时另一位为管仲后人但也被称为管子的臣属的对话,其后或是在传承过程中被误解为即是春秋时的管仲事迹,或是被《管子》编者改写为春秋时的管仲事迹,皆属非常可能之事。”在《清华简八〈心是谓中〉解析》[5]言:“由管燕能一度为齐相来看,他很可能是管仲后人。由其蓄士但被田需批评为生活奢侈却不厚待诸士可见,管燕的经济思想倾向与《管子》中的《侈靡》篇和《轻重》诸篇是非常接近的。因此,《战国策》所记齐宣王时的齐相管燕,很可能就是《管子》中《轻重》诸篇和《侈靡》等提倡消费篇章的编者。《管子》一书的初步成编与管燕曾为齐相的关系,盖类似于《吕氏春秋》的成编与吕不韦曾为秦相的关系。”所以虽然不排除《管子》中少数篇章曾在管燕为齐相之前单篇流传,但《管子》书的整体成型盖当即是在管燕为齐相时期。《管子》书中多有与《荀子》、《韩非子》相近、相同的词汇、观念乃至篇章、甚至《轻重》诸篇这样观念、措辞统一性非常高的内容也同样在《荀子》、《韩非子》中有共见词汇,如“重臣”、“刀布”、“偷幸”、“山海”等皆是,《管子·轻重·山权数》:“管子对曰: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更是在《荀子·富国》中夸大为“故禹十年水,汤七年旱”,《荀子》和《韩非子》基本已经是战国末期诸子中最晚出的了,且《荀子》、《韩非子》中都明显缺乏论述经济学的内容,故由此当可推知,《管子》中《轻重》诸篇等核心内容,应该曾是荀子、韩非子的重点学习材料,但荀子看不懂其中的经济学内容、荀子的弟子韩非子在这一点上也半斤八两,因此二人所学到的只有《管子》中的一些词汇和政法观念。一个非常明显的差别就是,《管子》的《轻重》、《经言》、《内言》诸篇从上表可见都有着非常明显的重农观念,但《荀子》、《韩非子》则很少关注农家内容。再看《管子》中的《外言》诸篇,非常显著的就是主要观念中墨家观念的存在,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中曾提到:“《管子·枢言》中还称及“先王之书”,而“先王之书”这个说法,先秦传世文献中《墨子》二十见,《管子·枢言》一见,《文子·上义》一见,出土文献中于上博七《武王践阼》一见,因此可推测“先王之书”是墨家学派的习惯用词。《古今姓氏书辩证》:“禽,出自齐管夷吾之孙,仕鲁别为禽氏,所谓禽郑是也,其后有禽滑厘。”《通志·氏族略·以名为氏》:“禽氏,鲁大夫禽郑者,管于奚之子也,墨翟弟子有禽滑厘。”管于奚其人,杜预《春秋释例》卷九列为杂人,清代武亿《群经义证》:“十二年,'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注》:'管仲之后,于齐没不复见,传亦举其无验。’《正义》:'丘明之意,假称君子,论管氏应合世祀也宜哉,而遂不世祀,子孙絶灭,是行善无验,故杜注云传亦举其无验是也。’案:《史记·管晏列传》:'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子孙世禄,于齐有封邑者十余世,常为名大夫。’《索隐》引《世本》云:'庄仲山产敬仲夷吾,夷吾产武子鸣,鸣产桓子启方,启方产成子孺,孺产庄子卢,卢产悼子其夷,其夷产襄子武,武产景子耐涉,耐涉产微,凡十代。’此即《传》世祀实证也,又成十一年《传》有齐管于奚,《世族谱》以为杂人,按管氏在齐不闻有两族,杜氏曲说,盖欲隐护其非也。”所驳甚是,声伯之母能嫁于管于奚,可知管于奚当是齐大夫,如武亿所言“管氏在齐不闻有两族”,不难推知管于奚也当是管仲之后,故墨子的首席弟子禽滑厘即管仲的后人,因此墨子本人熟悉管、晏学说完全可以想见。墨家重“义”,《管子·枢言》恰有“德盛义尊”、“时者得天,义者得人”、“有义胜无义”等语,故《管子·枢言》篇非常可能就是墨家学派中禽滑厘这一支的作品,其法家、墨家融合的特征,与《治邦之道》也是很相似的。考虑到《墨子》中《尚贤》篇与《治邦之道》的关系,则或可由此推测,《尚贤》也是传承自禽滑厘这一支。”因此《枢言》篇在上表中主要观念是墨家,正体现了这一点。《枢言》篇的的特殊之处还在于,虽然篇名是《枢言》,但在篇中又引用《枢言》,因此现在《管子》中的《枢言》篇,很可能原篇名并非“枢言”,相对于《枢言》篇,《管子》的“区言”诸篇倒更可能当读为“枢言”,由上表可见,“区言”诸篇其主要观念明显属于政法家,总名为“枢言”完全是可能的。《枢言》的另一个特殊之处,在于《枢言》篇是《外言》诸篇中唯一称举管子的篇章,因此从这一点上看,《枢言》篇很可能原为“外言”诸篇之首,因为《枢言》首句即称“管子曰”,所以其后诸篇才连带被编入《管子》一书。“外言”中的《重令》篇有一个不太显眼的问句“将若之何?”在先秦文献中,这个问句除《重令》篇外,仅《左传》十三见,《国语》一见,因此《重令》篇的作者值得考虑或是《左传》、《国语》的编撰者之一,或是读过《左传》或《国语》,由此可推知《重令》的成文时间肯定不早于战国后期,不晚于战国末期。《枢言》篇的“蓄藏”一词,先秦文献另见于《吕氏春秋·任地》和《荀子》的《王制》、《荣辱》,因此有理由认为“外言”诸篇整体成文时间范围皆早于《荀子》而近于《吕氏春秋》。《管子》的“短语”诸篇和“杂篇”诸篇部分,二者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短语”中多称“管子”,偶称“管仲”,“杂篇”中则多称“管仲”,偶称“管子”。推测两部分很可能原是“短语”中仅称“管子”,是管子学派的后学作品,作者与编撰者关系不甚密切,因此归为“短语”部分,“杂篇”则只是编撰者杂取其他书籍中与管子有关的记录或编撰者比较属意的篇章以增广篇幅。现在“短语”诸篇偶称“管仲”与“杂篇”中偶称“管子”的章节,盖是流传过程中简编错乱的结果。“管子解”各篇,则盖可归为所解原篇作者的弟子在诠释师说,诠释者有显著的礼家观念,因此与前面各分类都颇为不同,但却显示出了《管子》中的理论观念是如何演变至《荀子》、《韩非子》中内容的。 [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1/01/01/247,2011年1月1日。 [2]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6/07/03/345,2016年7月3日。 [3]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4]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5]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29/745/,2019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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