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一跨年调账就得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吗?答案是:不! 1 1 1 为什么会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 在《企业会计准则》(后续简称为大准则)中,它归在损益类科目,且从名字其实就不难发现,它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需要调整的“损益类”科目(如:收入、费用等),非损益类科目(如资产、负债等)的调整就不用它啦! 为啥会有这个科目,是因为众所周知损益类科目在期末都有个动作叫“结转”,结转后无余额,那么如果发生了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类科目的事项,且按照业务事实只能影响以前年度的损益及报表,不能影响到当期的损益及报表,该怎么办呢?就必须有这么一个过渡性的科目,用来表示我们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相关科目,否则损益类科目的直接调整就变成了影响当前期间损益了。 简单的说,以管理费用为例,如果发生了需要调整上年管理费用的事项,就必须使用一个过渡科目去调账,调完直接进一步调整期初的留存收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而不能直接使用“管理费用”科目去做增减变动,因为不想影响到今年的损益。
1 2 1 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 对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大准则的应用指南里有相关文字说明: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从这段解释,我们基本可以认识到:需要通过该科目调整的一般指的是重要的(金额重大、或者性质重要)前期差错、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其他必须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那么咱们换个角度说,就是非重要的(金额不重大、或者性质不重要)以前年度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就可以不做追调,直接在当前年度调整即可。(此处不再展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了,如有研读需要,请各位看官翻至文末附注) 再关注《小企业会计准则》(后续简称为小准则)的相关规定:“小准则第八十八条,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中会计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就这一条,小准则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对小企业完全简化,言下之意都不需要追溯调整,一律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考虑相关事项对以前期间的影响。因此,小准则的科目中,并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因为根本不需要。
1 3 1 对需要追调的事项,如何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在大准则应用指南中有相关描述: ① 业务调整会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 借:有关科目(一般不得对应现金银行类科目,如前期对应的科目为现金银行类科目,此处用往来科目替代)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业务调整会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②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 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个人建议:汇缴期后涉及所得税调整的情形需提前跟税务机关沟通) ③经上述调整后,还必须要做的一步是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如为贷方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一个过渡性科目,故结转后应无余额。 做完调整,还需要调整期初财务报表,这样才能反应出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账。(如果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重要的非调整事项虽然不需要调表,但需要在附注中披露)。 案例 A公司2017年8月发现2016年度漏记收入一笔50万,因金额重大,A公司追调该笔收入: 借:应收账款—××公司 5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万 需追补的所得税50×25%=12.5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万 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5万 同时,别忘了调整期初财务报表。 1 END 1 回到开篇的前三个问题,试着分析该如何判断? (1)小准则下一般不做追溯调整,直接在发现当期做当期的损益调整,因为小准则要求的是未来适用法; (2)大准则下对于这三个问题的分析 ①去年的费用多记了今年怎么调整? 差错更正,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判断错记这笔费用的重要性(金额、性质),属于重要的差错,追溯调整同时调整期初财务报表,否则,直接调发现当期账; ②汇缴补交去年所得税怎么调整?同①的分析 ③销售退货怎么调整? 目前仍然可以使用的2006年收入准则的说法是“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很明确,一般性退货不需要追调,只有属于日后调整事项的才需要追调。 结论:以前年度的账出现问题,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用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至少要判断执行的是大准则还是小准则?是不是属于非要调以前年度账的情况?调整的是损益类科目还是非损益类科目?具体问题一定需要具体分析。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 附: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有关跨年度调账及的财税政策解读、日常会计实操技巧,我将在“畅捷通好会计”公众号里陆续为大家分享。也欢迎大家到用友旗下畅捷通好会计产品里体验这款国内的智能云财务,同时,大家也可以在好会计里免费收听国内财税大咖的直播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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