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法考备考已经开始 以目标为导向,以行动为引领 愿我们都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愿我们都能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刑事诉讼法——侦查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左宁老师2022年《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精讲卷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左宁老师的刑事诉讼法精讲卷教材内容为主,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特此声明:思维导图完全是本人原创,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作商业用途 补充内容 ★对无需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地点 《公安部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限缩解释:住处、指定地点 ➡ 住处、公安局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录音录像
★搜查时的人员在场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查封、扣押 VS 查询、冻结——对象不同
★鉴定意见告知——不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
★可以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
★诱惑侦查:诱使他人犯罪
★辨认的数量
★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抓人需批准,放人只通知
★侦查羁押期限
★补充侦查、补充调查
★计算追诉时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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