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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为什么要用石头来作为《红楼梦》的开端

 靈薹無濟 2022-03-14

作者 卜喜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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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为什么选择女娲补天神话作为三个神话的中心,并且用此来进行破题呢?笔者认为,这首先是与曹雪芹的喜好有着直接关联的,曹雪芹对石的喜好,可以直接影响到小说创作的选择;其次,也有着了曹雪芹对《红楼梦》的寄托;另外,女娲补天神话中所具有的女性主题,也与曹雪芹“为闺阁昭传”的想法相契合。三方面原因导致曹雪芹选择以女娲补天神话来作为《红楼梦》的开端。下文详述之。

(一)曹雪芹的喜石

古人对石头的感情是非常深的,如米芾拜石;清人赵尔丰以石为“君子”,为“良士”等等。石身上的坚固、朴拙、苍劲、磊落与嶙峋等,也深深地吸引着文人。文人也经常通过对石头身上的某一特质加以联想、演绎,来达到抒发自己情怀的目的。白居易《太湖石记》中写到:

石无文无声,无臭无味,与三物不同,而公嗜之,何也?众皆怪之,我独知之。昔故友李生约有云:“苟适吾志,其用则多。”诚哉是言,适意而已。公之所嗜,可知之矣。[1]

牛僧孺嗜石成痴,白居易形容他对待石是“待之如宾友,亲之如贤哲,重之如宝玉,爱之如儿孙”,可谓爱之极矣!这段文字正是白居易对牛僧孺喜好石头的解释。其中“苟适吾志”四字,正可说明文人喜爱石头的缘由:文人与石之间,是依赖于以己度石而生成的共鸣,从而对石头产生喜爱之情。事实上,这种喜爱更多的是偏向于对自我品格的认定与坚持。

曹雪芹也是如此。

曹雪芹善画石,虽今已无缘得见曹雪芹真迹,但通过敦敏所作的《题芹圃画石诗》我们也可了解大概: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

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磈礧时![2]

全诗人石并现,人的傲骨,石的嶙峋,人的嶙峋,石的傲骨,相应相称,既见人的性情,也见石的特质,以石显人,更现曹雪芹的倔强与脱俗,以人见石,也显石的朴拙与嶙峋。而曹雪芹能画出这样的石来,无疑是在人与石的交流中,产生了深刻的共鸣。也由此可见,曹雪芹之喜石、爱石,也可见曹雪芹所喜欢的石头的气质:嶙峋。嶙峋二字,放在石的身上是显其峻峭、突兀,放在人的身上就显人的刚正与骨气,二者均是不同于俗流的。

另外在脂批中,曹雪芹常被脂批作者称之为“石兄”,原因或许有二:其一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塑造的补天遗石;又或者因曹雪芹爱石之名,盛传于亲友圈之故。

在《红楼梦》中我们能读到非常多的不同于俗流的认知,曹雪芹借书中人物之口,对社会中一些普遍的认知也有着深入的批判。如对“文死谏、武死战”的反思,对“四书”之外儒学经典的反思,对传统小说创作的反思等等。这些反思,无疑也是对主流认知的批判与不肯苟合。这种不肯苟合,却正是曹雪芹倔强傲骨的表现。又如曹雪芹对清净女儿的讴歌,也可阐释为曹雪芹对世态中浊流的厌恶与不愿同流合污的表达。一个思考者,难免是与众不同的。正如敦敏笔下曹雪芹的傲骨与嶙峋。一部《红楼梦》中石头的愚拙与固执,很可能就是曹雪芹以己度石后对自我的感叹,而在我们看来,这就成了曹雪芹的卓尔不群。

石与曹雪芹很容易就达成了共鸣。曹雪芹的喜石与爱石,自然会成为他选择女娲补石神话作为小说开篇的因素之一。

(二)、勒石为记的寄托

中国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中国的文字也是如此,甲骨文是我们目前发现的最早的文字,刻在龟甲兽骨之上。随着时代的变化,各种文字载体也不断出现,在中国有陶器、甲骨、青铜器、树叶、兽皮、石碑、砖瓦、绢帛、竹简、纸等诸多物体,发展到今天又有了各种电子设备等的加入,使文字的使用、保存文字更加的便捷。

然而,我们当今仍然会将文字刻在石上,以求永恒地保存,虽然这只是一种理想。但当文字刻在石上之后,人们对这些文字的寄托,已经超脱了石头作为载体的物理性功用,而更多地是去寻求一种意义。也就是说,石头上刻上文字,虽然未必会永恒保存,但是却承载着刻石者的寄托。这是与中国的传统有关的。秦始皇统一天下,到泰山封禅并刻石以颂秦德,开了封禅的先例。而后汉武帝、汉光武帝、唐高宗等诸多有成就的皇帝纷纷至泰山进行封禅。而封禅的仪式中,勒石记功都是其中不可缺少的程序,于是勒石就具有了神圣性。东汉蔡邕曾因“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因而奏请订正六经文字,刻成“熹平石经”,而“熹平石经”的刻立,也为后世开创了将经典刻于石上的潮流。

这就使得石头与文字的其他载体有了截然不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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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红楼梦》一书上是有大期许的,在整部书中,曹雪芹借小说中的人物之口,对前人的文字加以批判:

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细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趣闲文者特多。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涂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既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在第五十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一回中,曹雪芹又一次对这种以往的陈词滥调加以批判。通过这些表述,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对前人的这种创作模式是有着很深的了解的,对其中的弊病也有着清醒的认识。而对这些以往创作的“套路”的驳斥,更说明他对自己所创作的小说的自信,曹雪芹自信能够超越这些前人,作出不一样的文章来。

在第一回贾雨村所作五律处,有一条脂批: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予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

此批常用来证明曹雪芹的著作权,但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曹雪芹写作《红楼梦》,也是有着传世的想法的。青埂峰下的大石上编述历历,字迹分明,这也可以理解为曹雪芹期盼《红楼梦》可以刻于石上,使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心血之作久远流传。

而女娲补天神话在经过改写之后,正可以为曹雪芹提供这样一块石头,笔者认为这也是曹雪芹选择女娲补天神话的一个缘由。

(三)《红楼梦》中的女性美德对女娲补天神话的因袭

有关女娲的神话,最著名的还有“女娲造人”的神话。东汉应劭所著《风俗通义》中记载了这个神话: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为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絙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絙人也。[3]

在这段记载之后,还有一则记载:

女娲,伏羲之妹,祷神邸,置婚姻,合夫妇也。[4]

《风俗通义》中的记载,应该是现存最早的以文字形式记录的女娲造人神话,而实际上,关于女娲造人的神话应该更早就已有流传,在屈原《天问》中有句:“女娲有体,孰制匠之?”[5]可见,至少在屈原时代,该神话已有流传,但到底是何描述,就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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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娲造人的这个神话来看,重点反映的是女性在先民眼中的地位与价值,也有着女性崇拜的意味。结合女娲补天神话中的女娲形象来看,又有着勤劳、智慧、慈悲的因子。而这些美德在《红楼梦》中诸多女性的身上都有反映。尤其是对女子的重视,更体现地淋漓尽致。

在“凡例”中,曹雪芹写道: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丽丽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

此段文字中所体现的对女性的重视已非其他小说可比。

在《红楼梦》中,大多美德都体现在女性的身上,如贾母之慈,黛玉之慧,宝钗之博学,探春之敏,王熙凤之能,晴雯之勇,袭人之贤,较之于《红楼梦》中的男性,女性的这些美德无疑是更受人瞩目的。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说出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在当时无疑是使人振聋发聩的。从文化渊源上来讲,这种对女性的赞美与崇拜,都和女娲的神话有着剪不断的关系。

借女娲补天神话以开篇,对于彰显女性美德,体现女性重要性等方面来说,无疑是最合适的。

可以说,曹雪芹选择以“女娲补天”神话来开篇,既受自己喜好的影响,又有着创作的考虑,还有着对自己小说的寄托与自信。女娲补天神话的使用,使《红楼梦》在开篇既具有了一个宏大的主题,为整体故事情节的展开,做了一个完美的铺垫,同时又通过女娲补天神话所具有的内涵,为《红楼梦》增添了一分启示。


[1]丁如明、叶世美校点,白居易著,《白居易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1014页。

[2]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数据1964年1月第一版,2005年1月第五次印刷。

[3]吴樹平校释,《风俗通义校释》,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第一版,第449页。另,《风俗通义》现存十卷,其中并无女娲造人的记载,此条应为卢文弨《群书拾补》中辑有的《风俗通逸文》佚文之一,系十一卷补之所逸。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七十八中曾转引此条,卷三六零亦引此条,文字稍有出入。

[4]同上

[5]林家骊译注,《楚辞》,2009年10月中华书局出版,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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