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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曝光海口某酒店疫情期间涉嫌卫生安全严重失信

 昵称69584090 2022-03-16

一向具有媒体监督敏锐触角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直播节目《今日新闻汇》,

昨晚对海口明光胜意酒店弄虚作假,涉嫌存在卫生安全失信行为的案例进行专题评论,引发广泛关注。

本期节目由美女主持人李洁主持,

邀请特约评论员海洋教授对此作出专题评论。
 

主持人: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咱们来曝光海口明光胜意酒店弄虚作假,损害消费者权益,涉嫌存在卫生安全失信行为的案例。

 

评论员:
记者暗访发现的基本事实是:
记者入住酒店时,在毛巾,茶杯,水杯,浴缸,拖鞋,漱口杯等卫浴用具以及餐饮用具上用特殊隐形荧光笔留下标记,第二天退房后由另一名记者再次预定该房间。

另一名记者入住该房间后用紫外线灯照射之前留下标记的物品时发现,房间内的2件浴袍,两条毛巾和两个拖鞋并未更换,4个茶杯水杯均未清洗消毒,浴缸也没有进行任何清洗消毒。

酒店负责人也承认确实发现了使用只清洁没有消毒的程序”,但是轻描淡写地辩解“酒店是严格要求对于所有卫浴用品采取一客一换制,对于餐饮用具要做到清洗以及消毒,但一线保洁人员可能确实存在一定的疏忽”。

对此,我们可以肯定说,记者暗访的发现的事实是:该酒店违反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弄虚作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如此情形,酒店负责人还坚持说酒店是严格要求”,脸不红吗?
 

主持人:
该酒店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存在什么严重后果?
 

评论员:
该酒店弄虚作假的违规事件至少存在三大负面后果。
其一,损害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很显然,该酒店弄虚作假,“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损害了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其二, 违背商务诚信”要求,涉嫌存在卫生安全失信行为

《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第八条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第十八条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守信行为的倡导和褒扬,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和约束。

该酒店的弄虚作假,明显违背“商务诚信”要求,涉嫌存在卫生安全失信行为
 

其三,酒店严重卫生安全隐患对防疫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在近期国内个别地区新冠疫情出现反弹,形势严峻的情形下,该酒店在卫生消毒方面的弄虚作假所造成严重卫生安全隐患,与当下严防死守的防疫工作要求格格不入。
尤其是该酒店违背“商务诚信”的卫生安全失信记录,让人们有理由怀疑该酒店如果防疫工作否也存在弄虚作假,那卫生安全隐患的麻烦就大了!

就在前面《今日视点》就曝光了因未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万宁三家酒店被责令停业整改,那么海口这家卫生安全失信酒店呢?
 

主持人:
请问评论员对政府职能部门接举报后的处置行为怎么评价?
 

评论员:
一、政府职能部门雷厉风行的处置态度值得肯定。
琼山区旅文局、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琼山区卫健委、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接举报后,先后赶赴现场,核实确认了该酒店弄虚作假,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事实,立案调查,并开具责令整改处罚通知书。

政府职能部门这种雷厉风行的处置态度,无疑是值得肯定。
 

二、加强防疫工作启动失信问责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琼山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在当下新冠疫情出现反弹严峻形势的情形下,紧紧绷住严防死守防疫这根弦,明确指出:酒店用具做不到一客一换和按要求消杀,极易带来传染病的传播,对防疫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并且表示,将会“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将其列入“行业非诚信的失信单位”名单。

琼山区卫健委当机立断的处置,应该给予点赞。
 

主持人:
请问评论员对该事件的处置还有何建议?
 

评论员:
一、建议对该酒店卫生安全隐患全面严格清查。
由于该酒店弄虚作假,涉嫌失信,所以建议必须对其卫生安全工作隐患,特别是防疫工作隐患,全面严格清查。
并且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该酒店,“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在未达到检验合格之前,应当暂时中止其“卫生许可证”的效力。

二、建议举一反三,开展卫生安全工作抽查   琼山区卫健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对此情况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酒店进行不定期抽查行动。遇到严重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酒店,将会启动问责机制。”
    这种做法很好,抓住该酒店这个负面典型,举一反三,对 琼山区辖区内的酒店进行不定期抽查行动,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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