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有大爱,而何为大爱?有人如此回答:大爱是对任何事情都存有爱意,人生学生奉献,安徽的光棍兄弟便向世人呈现出他们的大爱,而他们的大爱并非矫揉造作,是一朝一夕里流露出来的温情。
1988年,才出生几天的葛红花就被送进了一个新家庭,自此她便有了两名“父亲”,分别是葛某尧和葛某田。其实这对兄弟也不富裕,靠乞讨为生,因此40多岁了还没有成家,是蒙城县岳坊镇某村有名的光棍兄弟。
不过两兄弟还是渴望家里面热热闹闹的,而葛红花的亲生父母家庭也是十分贫困,没法把这个女娃抚养长大,就想到了葛家两兄弟,把女儿送了过去。葛家两兄弟也是又惊又喜,而葛红花的到来,也给两兄弟新的人生目标,他们决心用心培育这个女孩,就当自己的女儿一般抚养。
可把孩子拉扯大是需要花钱的,在那时候,5元钱一袋的奶粉也能让两兄弟费尽心思,不过葛家两兄弟却没有抱怨,他们想得更多的是如何给这个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葛某尧的身体不好,就留在家里照看葛红花,葛某田便在外赚奶粉钱,什么苦力都干过,回忆那段时光,葛某田倒是坦然的说道:“当时最赚钱的就是给拖拉机装土,装一车挣3块钱,有一天我一口气装了10车。”
葛某田的语气中颇有些自豪的意思,并不认为这是生活的苦。的确,葛家两兄弟再穷,也能够解决自己的温饱,不必如此辛苦,但他们却肯为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无私奉献,认为那些苦也都是透着一股甘甜。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从法律的角度看,葛家两兄弟也是在履行他们的义务,不过这样的人生故事还是令人感动的,毕竟人有自私的一面,便显得无私可贵。
后来葛红花到了上学的年纪,葛某尧便开始外出“讨喜钱”,不论能拿到的钱有多少,能得一块也意味着家里面可以多出一块的开支。
葛红花也很懂事,清楚两个“父亲”的不易,而年纪尚轻的她能做的就是把书读好,从学校捧回一张张奖状,葛某尧、葛某田也是眉开眼笑,认为一切都是值得的。
从亳州师范大学毕业后,葛红花也没有放低对自己的要求,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蒙城县的教师,虽然葛红花已长大成人,培育成才,能够飞得更高,而葛红花也没有遗忘掉将她养大的各葛家。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葛红花也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把年事已高的两兄弟接到了身边,承担起了家庭的一切开支,为此葛红花还会趁着空闲时间做做兼职。
葛某田脑梗加重后,葛红花还自学了护理。当年,葛红花年幼时,葛家俩兄弟是如何待她的,葛红花长大后,便也是把所有回报给了两兄弟,当然,这意味着葛红花身上的担子是重的,然而她并没有退缩,在她看来,把葛家两兄弟照顾好,也是她的责任与义务。
葛红花说道:“爸在,家就在。哪怕爸迷糊了,不会喊我的名字,但只要能呼吸,能吃我做的饭,我就感觉很幸福。”
葛红花一家的事迹也是广为流传,感动人心,2019年,葛红花还入选了“中国好人榜”,而他们的事迹也告诉了世人,世间有大爱,与财富多少无关,他们平凡且伟大,熠熠生辉,那是属于他们的人生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