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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违”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制度

 小蚂蚁搬家 2022-03-17

hhgy有限公司

“三违”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三违”考核标准,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程,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公司“三违”考核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二、反“三违”行为核心思想,员工严格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和“四不做”(不懂的事情不能做;不清楚的事情不能做;没有能力完成的工作不能做;在预测到有风险时,一定要在采取了预防措施后才能做)。有效减和杜绝人的不安全因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劳动纪律行为

三、员工上岗前,必需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并办理好用工手续后方可上岗。

①在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期间,不参加(特殊情形经领导批准可缺席的除外)或不遵守活动规定的处罚100元/次

②未经安全教育、工艺技能等相应培训不具备作业能力或办理正常用工手续的上岗的,按100元/人次处罚用工单位责任人,当事人不予计考勤;造成事故的,追究用工单位责任人安全责任。

四、按工作性质未组织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未记录)的,处罚100元/次,累计两次处罚200元。由此导致工艺流程中断、失误事件发生的增加一倍处理,造成经济损失以及事故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当班前饮酒上班的处罚200元/次,并立即劝其回家休息。班中饮酒的处罚500元/次,立即劝其离岗,按旷工处理,并待岗培训。发生不当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有禁忌症(恐高、低血糖等)、身体不适症(疲劳、发病等)不上报带病上岗的。身体不适带病上岗的按200-500元/次处罚;隐瞒禁忌症(特殊作业)的,立即离岗劝退离职,发生不当后果的,追究相关人事管理责任人责任。

七、在禁烟火区吸烟的,处罚200元/次,同班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发现未制止的处罚200元/次连带责任。

八、未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打卡、迟到、早退、请假的,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处罚;不假不到的,以旷工论处,并按2倍日工资惩罚

九、上班期间脱岗、睡岗、窜岗、提前离岗或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含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等)的,处罚100-200元/人次;因此影响生产的,顶额双倍处罚;造成事故的,经济处罚不低于5000元/次,并按事故性质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在厂期间禁止嬉戏打闹相互辱骂、打架斗殴等不文明现象发生。

1、员工间发现骂人的,按100元/人次处罚;出现打架斗殴的,按1000/人次处罚或辞退,情节严重的交公安全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管辱骂的,按100元~500元/人次进行考核;殴打现场管理人员的,按1000/人次处罚或辞退,情节严重的交公安全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擅自进入危险隔离栅栏、密闭空间、情况不明溶洞(已悬挂警示标识)等明令禁止区的,处罚200元~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十二、作业后休息时在危险运转设备附近、或有发生危浮石(或有裂隙、滚石、滑塌区、高陡岩下)、中毒等禁止危险区域就地休息的,处罚50元~100元/人次。

十三、拒不执行车间领导管理及合理任务调配的或接受后任务后消极怠工的。处罚200元/次,累计两次处罚500元,累计三次待岗培训。

十四、工作场所未保持整洁畅通、工完未人撤场地清(一时难以清除或临时备用的,必须摆设整齐)的,按100元/处处罚相关责任人。

十五、机器设备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或人为损坏的,按500元/次处罚,损失严重的,按设备损失40%赔偿。个人使用的防护品、劳动用品保护不善损坏或丢失的,按物品原价赔偿。

十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并如实记录,处罚100元/次。

十七、人为履职不到位的原因导致当班生产流程中断的或产生不良后果的,视影响程度,处罚责任人100-500元/次。

①如未及时巡查设备,到维护保养期(限时)自动停机中断工艺流程。

②如未检查灰仓灰满,导致斗提、滚动筛等损坏或入灰口大量灰溢撒,按100元/次处罚责任人。

③如工作流程未完成未观察就停机,导致设备电机、皮带等烧损或设备压塌等,按500元/次处罚责任人,损失严重的按损失的40%赔偿。

十八、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私利中饱私囊的,所涉金额较小的罚1000元/次,数额较大的,处罚当事人所涉金额的双倍并辞退。

十九、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带领或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的,处罚100元;

二十、自己携带孩童或未制止他人携带孩童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二十一、未严格执行反“三违”行为和“四不伤害”、“四不做”规定的。

①在明知“三违”行为后果可能很严重而未拒绝执行的或同班人员发现明显“三违”行为,不制止、瞒报的,处罚200元/次;

②罔顾事实,为“三违”人员讲情或开脱责任的,处罚100元/次;

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瞒报的,处罚200元/次;

对制止、抵制或举报“三违”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处罚200/次

二十二、发生人身事故或设备事故,不上报、不积极参与或组织抢险救灾的,处罚200元/次;

二十三、从高处随意向下抛弃杂物的,处罚100元/次。

第三章 违章作业行为

二十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如高空作业不系安全绳带,且高挂低用;有限空间作业不审批、不检查检测、不通风;机电检修作业不履行断电挂牌上锁值守沟通、停送电等措施)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如他人已告知预见性风险、无视已存现实危险,较大风险的断裂、滑坡等)的处罚500元-1000元/次。

二十五、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如不允许上下重直同时作业需一部分停止作业,改变为上下垂直同时作业,又不采取搭平台或牢固安全网接纳坠物的;如湿式打眼变更成干式打眼又不戴口罩等),处罚500元-1000元/次。

二十六、对领导者正确工作指令、安全措施落实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罚500元-1000元/次;因此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加倍处罚。

二十七、违反有关制度、规程,擅自折除(含拆后未及时恢复)、转移、损坏,安全生产设施及装置、附件、安全标识,处罚500--2000元/次,出现严重后果的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并待岗培训。

二十八、违反操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处罚100元/次;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处罚200元/次并停岗教育;操作失误,导致设施设备损失或事故(含未遂事故)的,处罚500元/次或按损失40%赔偿并待岗培训。

二十九、未按作业安全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耳塞、防毒面具防护面罩、护目镜、安全带等)的、处罚100元/次。

三十、未按安全健康防护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护罩、隔离栏、抽尘喷淋等)及装备(如特殊时装备的自救器)的;处罚200元/次,出现严重后果的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并待岗培训。

三十一、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如爆破时必须按指令避炮),处罚100元/次

三十二、未按新《安全生产法》排查治理岗位范围风险、隐患,导致自己和他人曝露安全风险中的(有明显隐患未处理或上报),被本厂管理人员发现处罚岗位员工100元/次,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处罚200-500元/次,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职责区当事人责任。

三十三、工作期间搭乘禁乘车辆、装备(如民爆车、运矿车等)的,处罚100元/人次。

三十四、挖机、铲车装车时,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站立车顶的,当事人处罚100元/人次,现场负责人及挖机、铲车操作工未履行制止纠正监督责任的,通报批评,当月安全考核不合格。

三十五、氧气瓶、乙炔瓶未及时回收、未按规定距离放置的处罚100元/次,室外未采取措施在阳光下暴晒的,处罚200元/次。

三十六、废旧物资、废机油未按环保规定归类指定存放的,处罚200元/次。

三十七、防火区无措施进行电焊作业及使用明火的,处罚200元/次,累计两次待岗培训,煤仓无措施进行电焊作业及使用明火的处罚1000元/次,并待岗培训。

三十八、非本岗位员工未经许可擅自开动设备的,处罚200元/次。累计两次待岗培训。

三十九、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处罚200元/次。

四十、非连续性工作岗位下班水关闭水、电、气、电脑等设施设备的,视情节处罚200-500元或按实计算损失赔偿。

四十一、未按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施行上下垂直同时施工作业的,处罚200元/次。

  违章指挥行为

四十二、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处罚200-500元/次(依安委会讨论视情是否属违章指挥)

四十三、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处罚200-500元/次(依安委会讨论视情是否属违章指挥)

四十四、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处罚200-500元/次(依安委会讨论视情是否属违章指挥)

四十五、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处罚200-500元/次(依安委会讨论视情是否属违章指挥)

四十六、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处罚200-500元/次(依安委会讨论视情是否属违章指挥)

四十七、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以及生产工艺流程而下令蛮干的,处罚200-500元/次(依安委会讨论视情是否属违章指挥)

四十八、阻止他人实施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工作、安全及技术交底安排布置工作的,处罚200-500元/次(依安委会讨论视情是否属违章指挥)

第五章 三违行为后果特别规定

四十九、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设备设施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按20%处罚;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按30%处罚;造成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100000以下,按40%处罚并进行转岗,造成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处理意见。

第六章 奖励

五十、反“三违”成绩突出,各车间、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五十一、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委会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评选个人安全生产先进时优先考虑。

五十二、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建议,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效益明显的或明显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的,给予记安全生产考核优秀一次,由公司安委会讨论奖励方式。

第七章 附则

五十三、本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程等相抵触,以有效法规为准。在《考核细则》实施过程中有未列出情形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后处罚,并修订完善列入本《考核细则》。

五十四、反“三违纳入月度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除按照本规定情形,“三违”人员进行处罚外,视情违反频次和后果严重程度,取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优资格

五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五十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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